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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zhjd 于 2008-5-16 09:25 发表 公司有些常驻外地的营销人员,外地人,1年也不见得见次面。公司没有给他们在上海办理社保或综保。他们每年凭当地的社保单据来报销。 按公司规定,他们应该按个体的身份在当地缴纳社保。但每年报销时,有的人老实,有 ...
原帖由 Jason妈妈 于 2008-5-16 22:20 发表 如果是和上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在上海缴纳。 如果外地员工不愿在上海缴纳,可以通过人才公司比如中智等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当地保险。 新的社会保险法马上要出台,到时全国统一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了。
原帖由 我爱圆圆 于 2008-5-18 11:08 发表 和上海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也可以在当地缴纳社保,只是个人所得税必须在上海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