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咔石头
(换个环境)
发表于 2008-9-25 19:36
只看此人
请教各位hr(急)
我现在管着190号人的考勤,工资奖金都在我这里,是我分内的事.
我们考勤的流程是这样,电子考勤拉卡,然后运转班自己还有本手工考勤帐的,临近月底在合并两项对照着做考勤.
现在有个人丢给我一张考勤,上面是给我们运转班送饭的两名征地工的记录,
让我找我领导签字,然后由她交给这两名征地工工资所属部门.
这个人因为改制现在的职位是与我所在部门平行的职能科室人员,她原来做的工作是我现在工作的1/5部分(包括给这两个征地工考勤找领导签字的工作)
这两名征地工的福利部分现在有我这里代发(说好是帮忙性质),
工资奖金都不是我这里的,也就是说不是我这里的人.
原来她找的签字领导现在已经辞职了.
你们说我要去做这件事情么?
我总觉得有点不对,这不是我部门里的人,她的考勤怎么能由我们确认呢?
[ 本帖最后由 咔石头 于 2008-9-25 19:3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