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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y龙宝宝 于 2008-12-1 09:41 发表 根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非因本人原因,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要辞退的话,就是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必须提前一个月 ...
原帖由 boy龙宝宝 于 2008-12-1 16:55 发表 如果09年1月辞退你,你要根据你的入职时间(包含试用期)计算至09年1月的工作年限,根据这个年限计算你的经济补偿金。第二次签订合同和补偿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