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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红苹果妈咪 于 2009-2-25 10:41 发表
调高对部分人来说是好事,免税部分将提高了!
不明白.为什么"对部分人来说是好事,免税部分提高了"?
封顶数以下收入的人员,每个人不都按照税前工资的18%作为四金在税前扣除的吗,基数调得再高还是免除18%的四金部分再扣税,税前扣除额和基数的提高不提高没关系.
例,某人工资收入5000元/月,四金5000*18%=900,个税(5000-900-2000)*15%-125=190,则税后实际收入5000-900-190=3910元/月.
而对封顶数以上的人员,基数调高了,则相应需缴纳的四金不也高了吗?虽然这部分可以从税前扣除,但还是要交给政府,只是从税务局的口袋转到社保局的口袋嘛!
例,某人工资收入12000元/月,四金原来(2892*3)*18%=1562,个税(12000-1562-2000)*20%-375=1313,则税后实际收入12000-1562-1313=9125元/月.
四金现在(3470*3)*18%=1874,个税(12000-1874-2000)*20%-375=1250,则税后实际收入12000-1874-1250=8876元/月.
提高前后,实际收入不是少了吗?其实四金多缴了1874-1562=312,而个税只少交了312*20%=62.4,个人总的还是多支出249.6,收入少了249.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