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同学们的热烈鼓掌。
等那些衙门把答复信寄来了,再贴上!
这些衙门有:
1、上海市交通管理局:额度拍卖的行政行为于法无据!
2、上海市公安局:不以《道交法》第九条规定给偶的车子上牌,行政不作为!
(偶就是没有额度,哪能?偶是地道上海人,为什么不给我的车上牌牌?)
不给我的车上牌牌,你给我一个盖了红戳的说明,偶把这张纸再复印一份后贴在前后玻璃上,就天天光屁股开!!!(同学们不要说我粗鲁哦
),巴不得做黑户呢!
你政府先违法,我再违法的哦!!!
(有本事的话,也不要颁发给我身份证啊!
)
3、上海市物价局:行政不作为。没有按照《上海市物价条例》第十条,制定车牌竞拍的价格或指导价!导致拍牌公司暴利!
[
本帖最后由 百事可乐 于 2007-10-28 13:2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