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收到电子警察罚单一张,事情是这样的:我开车在中山南路上,从左起第一二根是直行道,第三根是左转弯道,第四根是公交车道也是右转弯道,我开在左转弯道等绿灯亮左转,绿灯亮起时,前面第一辆桑车好像微微动了下不动了,我当时认为它坏了,所以我绕过去左转走了,结果给电子警察拍下来,说不安规定驶入导向车道。我准备去申请复议,第一,我已开始进入的就是左转弯车道,并没有进入直行车道。第二,我最终左转弯,不存在不安规定驶入导向车道,导向车道就是指左转弯的,你如果说我不对,应该说我闯红灯了,因为当时直行是红灯呀。第三,前面那辆车不走,我后面一大串车,前面的车现在回忆起来可能是走错车道,要右转的,那么当时它右转是绿灯,它不走,直行是红灯,它不能走,(是绿灯它也不能走,因为它处在左转弯道,)左转弯绿灯它不走,难道一直要我等下去,势必造成交通堵塞。各位有经验的GEGEDIDI、JIJIMEIMEI你们说我去行政复议有希望么,去时应抓住哪个重点讲呢,各位高人,请帮我分析一下,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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