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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请问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的话,能得到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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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很想知道,哪位专家可以帮我们答疑解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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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1月1日以后的合同期内的时间,可以得到满1年一个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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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能得到1.5个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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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得知公司裁员至6月份,公司口头说可以有n+1赔偿。(3月份走的同事都有n+1),今年5月份我合同到期,我在3月份要求回家,由于岗位原因,要拖到6月份才可以走人,可我的合同已经到期了,至今没有续签,请问这种情况我还能得到补偿吗?是否公司可以说我提前通知你了,就只有1个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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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可以得到赔偿金的,赔偿金按本人在该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的补偿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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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Ywenn的意见。合同到期的经济补偿只给与2008年1月1日起工作年限的补偿,不满半年补半个月工资。因此可以补偿1.5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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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宇辰妈 于 2009-5-11 12:26 发表 \"\"
我在去年得知公司裁员至6月份,公司口头说可以有n+1赔偿。(3月份走的同事都有n+1),今年5月份我合同到期,我在3月份要求回家,由于岗位原因,要拖到6月份才可以走人,可我的合同已经到期了,至今没有续签,请问这种情 ...
不知道你3月份要求回家是什么意思?如果是由你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有书面申请的话,那么是没有补偿金的.如果是合同自然到期, 补偿应该是1.5的月工资. (如果你7月后由公司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那么补偿是2个月.)
3月份你要求回家, 由于岗位原因, 要拖到6月才可以走人, 想问这期间你是上班的还是不上班的? 如果是上班且已经超过合同到期日的话, 看劳动合同里是否有到期自动顺延的条款, 如果没有, 单位还是可以随时和你终止劳动合同的,因为关于到期后事实关系法律上还没有一个细则出来. 如果你是不上班的, 履行了正常的请假手续, 那么也应该是适用于到期终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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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小学生 的帖子

按照公司的项目分2批走人口头承诺赔偿n+1,我本应该是3月份回家,这样我可以拿到n+1,可外地的岗位迟迟没有找到人,所以公司要求我待到6月。当时我要求3月份第一批走人也是因为合同5月份到期的缘故。现在公司可以和我续签到6月份,可这样的话我的合同正好终止,还是不能保证n+1,顶多1.5,除非同时签终止合同,可以保证有n。请问我该如何保证自己的权利最大化。是相信公司的口头承诺,还是舍小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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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份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与你续签,6月底离开公司,补偿1.5个月
2、到期后公司不与你续签,6月份离开公司,目前对这种情况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仲裁有支持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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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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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到期后公司不与你续签,6月份离开公司,目前对这种情况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仲裁有支持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 [/quote]
====="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自己提出不续约,那么公司无需补偿。但是即使是合同到期,如果是公司方面提出不再续约的话,公司仍然是要支付补偿金的。"这个说法是否正确?

[ 本帖最后由 xiaomuzi 于 2009-5-12 20: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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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shuangbaby 的帖子

不是08年1月1日以后签的合同,而是签的劳动合同在08年1月1日以后有多少时间,按满1年补一个月,满6个月不满1年的 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
在这之前签的合同,如果09年到期,就按上述来算,赔偿.08年1月1日以前的合同期是不给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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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xiaomuzi 的帖子

麻烦看清楚LZ讲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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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咦,奇怪,我的话怎么没有写完就发上去了,我刚才已经去改过了,我只是在请教你,这个说法是否正确.

[ 本帖最后由 xiaomuzi 于 2009-5-12 20: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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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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