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佳嘉妈妈 于 2008-3-5 15:40 发表 当然俗话说得好,防人之心不可无,对于这样的家庭一定要让他写下来,做好公证,以防今后万一有什么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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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佳嘉妈妈 于 2008-3-5 15:37 发表 现在外国籍未成年孩子来中国留学是在上海找一个监护人,然后孩子的父母和监护人去做一个公证,公证内容是孩子父母委托监护人照顾孩子,全权处理孩子留学期间的一切事情,监护人签字表示接受委托,愿意照顾孩子。 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