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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eanhuang 于 2009-6-2 13:09 发表
在中国合法任职代表的话,是由工商局发证书的。没有工商登记证,是不可能发证的,所以这个代表是不合法规的,代表处也是不合法的。如果今后遇到人事问题的话,会有问题的。
谢谢,是否他们发来正式的offer 但是这样的书面文件其实按照中国的法律当事人也是得不到任何保障的?
如果今后发生人事问题,比如突然撤销代表处,当事人是无法需求中国法律保护的呢?还有哪些问题会碰到呢?
觉得好像问题很严重,似乎不可行。但据称很多 中小型公司都是这样操作的,包括这家公司的广州代表处, 那这些中国员工是怎们考虑的呢? 不好意思问题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