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服装·艺术设计学院于1984年开始招收服装专业本科生,是全国最早建立服装类学科的高等院校之一。目前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三级人才培养体系。学院下设服装设计与工程系、服装艺术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工业艺术设计系、表演系、艺术设计理论部、艺术设计基础部和实验总室。开设服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 纺织品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表演(影视、戏剧)等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服装设计与工程学科为国家唯一的高校服装专业重点建设学科,是上海市高校重点建设学科,也是国家教育部"211工程" 重点建设学科。设计艺术学是上海市重点学科。学院现有教师139名,其中正教授19名、副教授29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0名。同时广泛聘请60余名国内外著名设计师、专家、学者担任学院各专业方向的顾问教授或兼职教授。目前,在校本科生近2500名,硕士生近500名,博士生40余名。
东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参见链接--
http://edu.sina.com.cn/gaokao/2011-01-06/1313281310.shtml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文史类和理工类兼收,面向全国招生530名。
1、艺术设计专业 260名
(含:服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设计等方向)
2、艺术设计(中日合作)专业 65名
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60名
4、动画专业 30名
5、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 60名
6、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 25名
【详见《东华大学2011年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7、表演(影视、戏剧)专业 30名
【详见《东华大学2011年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以上招生专业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制四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
2、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三、专业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中日合作)、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等专业的上海市生源考生须参加上海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再另行组织专业加试。上海市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报名考试办法见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
其他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报考专业在当地属统考范围内的,考生还须参加当地的统考。
1、考试科目
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中日合作)、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等美术类专业:素描、色彩、基础设计。(满分3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
我校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1)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中日合作班)、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等美术类专业
考点 报名地点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武汉 湖北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汉口杨汊湖常青5路) 2月11-12日 2月14日
沈阳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路146号)
石家庄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长沙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2月12-13日
南昌 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青岛 八大关宾馆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青岛市第六中学
(青岛市观象二路17号)
郑州 郑州106中学[原郑州铁路第六中学(中原东路124号)]
南京 江苏省教育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成都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
北京 北京城市学院(北京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2月17-18日 2月19日
杭州 待定 待定 待定
备注:1、江苏省生源考生限南京考点报考。2、郑州考点限河南省生源考生报考。3、河北省生源考生限石家庄考点报考,石家庄考点限河北省生源考生报考。河北省生源考生限报三个美术类专业:艺术设计、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
四、文化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取得专业考试合格通知的考生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直接面报,学校不受理函报。
2、报名须备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考生户口所在省(区、市)规定的含有2011年高考考生号的报考证明材料(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有关规定向当地招办咨询。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式3张。
3、报名手续
(1)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姓名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准确填写考生身份证号和2011年高考考生号。
·认真填报专业志愿,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可以兼报。
(2)交验考生身份证及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有关材料等(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关证件)。
(3)认真填写《东华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准考证须经我校招生办公室核准、编号、盖章,自行复印无效。
4、报名、考试收费标准
美术类专业为170元。
六、录取原则
我校是享有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自主权的单位,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合格线[报考专业在户口所在省(区、市)属统考范围内的,考生还须取得本省(区、市)统考专业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在此基础上方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中日合作)、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等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对于上海市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上海市专业统考成绩;对于其他省(区、市)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七、学费标准和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等专业:10000元/学年。
(2)艺术设计(中日合作)专业:国内三年学习期间30000元/学年;日本一年学习期间学费按赴日当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标准执行(2009年日本文化服装学院的学费标准为860,000日元,住宿费标准为600,000日元)。
2、就读校区
延安路校区。
八、其他事项
1、艺术设计专业下设服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设计等五个专业方向。该专业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方向。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考核并结合教学资源及学生志愿情况,确定其就读专业方向,考核内容新生入学后公布。各专业方向最大接受学生数为:服装艺术设计120名、环境艺术设计60名、工业设计60名、纺织品艺术设计60名、新媒体艺术设计60名。
2、完成艺术设计(中日合作)专业全部学业所需费用较高,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条件量力报考。因个人原因未获赴日留学签证者,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3、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若报考专业在当地属统考范围内的,考生还须携带本省专业统考资格证。
4、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事项,报名时由各考点通知,请考生届时关注。同时,考生报名和考试期间食宿自理,画具、画板和颜料等考试用品自备。
5、学校不接待电话查分。2011年4月5日起,考生可用固定电话(非IP电话)拨打上海市声讯热线电话(021-16862306),凭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号(10位2011******)查询考试成绩。高峰时线路忙,请耐心拨打。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
http://zs.dhu.edu.cn)查询。
6、对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2011年4月10日前发出书面通知,请保存备查。
7、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规定进行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本简章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26日
通讯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51)
学校网址:
http://www.dhu.edu.cn 招办网址:
http://zs.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