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paula96 于 2007-8-29 15:17 发表
中介已经发了一次书面通知,要求在8月31日前配合进行交易;现在等吧。
总房价为108万,20%赔付的意思是说:
退还已经收取的2万定金和30万首付,再加赔108万的20%,对不?
我一个小百姓太幼稚了! 今天天气沉闷, 我更胸闷! 卖家终于伸头出来, 他决定违约不卖了. 但条件是只赔我首付30万和这期间发生的利息,并退还定金; 但拒不承担任何违约金! 如果我们接受, 他就把钱还给我们; 否则,..... 反正钱在他手上. 中介告知该主供职于海事局, 是国家执法公务人员. 劝我们不要去和这种卖家打官司, 因为.......
买他的房是为了方便儿子免去每天走读之苦的, 我也急于支付他30万的首付款而低价将一处老公房出售给中介的, 损失了几万块钱. 现在他倒比我很, 违约在先还拿还钱要挟我!!
恨!!!! 遇上流氓了!!!
卖家还不肯出面谈, 我的房是肯定买i不到了, 儿子还得天天走读, 而且我卖房所得的30万.......
伤天害理!! 国家干部中也有这种???
告诫大家,二手房交易一定要当心,除了房子自身的品质,还要看卖家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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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aula96 于 2007-9-1 13:1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