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3个人次参与评价】

[其他] 上海市教育委员市级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学年度
本市中小学生市级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5〕65号)的要求,现将经市中小学生竞赛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2008学年度本市中小学生市级竞赛活动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管理规定,参加经审核的市级竞赛活动应以学生自愿为原则,学生参加上述竞赛活动的情况可记入《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除教育部及市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组织的竞赛活动外,未列入本通知附件的竞赛项目(含无竞赛许可证或竞赛许可证已过有效期的竞赛项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教育单位(含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各中小学校等)不得参与举办、宣传、动员和组织等活动;若学生个人自行参与这些竞赛活动,其参赛情况不记入《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不作为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附件:2008学年度本市中小学生市级竞赛活动项目

若学生个人自行参与这些竞赛活动,其参赛情况不记入《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不作为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我I在瞎起劲.我家的本来就需要这些了.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