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0个人次参与评价】

[其他] 4月30日和5月4日的假怎么算

"谈育明认为,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4月30日和5月4日因工作原因不能放假公休的,属于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单位如果不能安排其补休,可以比照加班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付双薪。而本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安排员工在4月30日和5月4日休息,这两天上班属于正常工作日。"
----明摆着又是歧视企业职工的做法!那些本来就靠纳税人养着的上等人,他们在那两天上班倒是要算加班费的。.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