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unnysh 于 2008-8-29 15:15 发表 支持!! 其实最好有岗位职责范围 稍稍超出又是感兴趣的,和今后发展对路的,做做无妨还大有好处,想法争取过来 但老是这样超范围的,一定要提工资待遇的问题!!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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