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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互愛互重、互助合作

确实应该彼此尊重。
但是这个世界是有绝对的真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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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也很困扰我。
我知道应该彼此尊重,信仰是每个人内心对神的回应。每个人的良心自由都应该得到尊重。但是另一方面,我也知道这个世界只有一个真神,真理是绝对的。
直白地说,我尊重你,尊重你的想法看法。但是我认为你的想法不准确,不是真理。

正好在网上看了篇博客,贴了上来。
http://ww123.net/baby/thread-4648761-1-1.html
那上面最后一段写得很好,复制如下:
既然上帝也容忍人照着自己的良心作选择,我想人类更没有理由不这样去实行了。可是,让我们再往深层想去,容忍只是一种对人、对事的态度,它无法改变真理与事实。如果跳下悬崖会丧失生命,那么容忍他人这样去做,并不能改变这个事实。容忍并不能救他。同样地,如果有人自愿向着火坑里面跳,我们如果可能,难道不应当抢救他脱离火坑吗?难道应当容忍他去寻死吗?再说,如果有人把我们的亲人向火坑里推,我们难道要容忍这样的人吗?

这些都是很好的问题,也是很现实的问题,有时候可能也真没有完善的答案。但是有几个原则我也必须留意。第一、在与人类灵魂有关的事情上,我们扮演的角色不是救援队,那是上帝的工作。我们的角色是协助者,是落难者的伙伴,要把落难者带到救援者的面前。第二、我们并没有足够的知识和器材,可以拯救落难者。我们并不“拥有”全部的真理、或是作为真理的化身。“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的是耶稣,不是我们。我们不过是真理的承受者和见证人,我对真理的了解并不是全面的。同时,我也不是执法人,不能判决他人的生死、罪过。第三、除非是孩童,在个人的主权(ownership)上,人人直接向上帝负责。连上帝都尊重人作决定的主权,更何况是我们呢?这人如果要跳进火坑,我可以在基于人道的立场上拖住他这次不往下跳。但是我无法管制住他的意志。如果他意志坚决,又心理正常,依法我就不能把他拘禁起来。所以,迟早他可能还是会跳的。至于那些推他的人,我们也只能依法处理,不能做执法者自行解决。


所以,我们对异己的容忍,和尊重人信仰上的良心自由,是可以根据深刻的圣经原则的,不必一定进入原教旨主义的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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