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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咨询有关培训服务期赔偿

咨询有关培训服务期赔偿

在服务期里,有关培训费的赔偿是否可以约定不分摊?如:约定服务期为5年,没做满5年辞职的,赔偿全部费用,做满5年后,一分不付。

不管是否可能,各位给否能给偶些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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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的回答

培训费肯定是单位出的,所有可以算为培训费签有服务期里的金额有8万多。按以往其他培训,都是签5年的服务期,按年平均递减。但这次的培训比较特殊,在一般的企业很少能有实践的机会,偶们现在是有这个实践的岗位,再送出去认证培训,一旦证书拿到,很容易跳槽,更容易拿到更高的薪酬。
所以领导提出是否可以在送出去培训前的服务期约定写明赔偿费用不分摊,而是约定5年。偶翻了能找到的文件,找不到规定必须分摊,当然,从员工的角度考虑,偶知道分摊是合理的,但毕竟特殊,且领导提出来了,偶希望能找到法律条款来说明“能”或“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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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方面不是竞争对手

因为大家的行业领域不同,一般跳槽去的单位不业务竞争对手,只是希望参加培训的员工能做满5年。

签禁业协议也很烦的,禁业期间要支付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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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齐妈

偶看到这条规定,是否能理解为:一定要分摊,但分摊比例按服务协议约定的,不一定是按年平均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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