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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 123456

清官难断家务事,Lz也确实写得有点乱。
我大概猜测一下,估计你LG,去世的GG和LG的姐姐是同一家家族公司里工作吧?如果是的话,公司现在归谁经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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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渺渺眯眯 的帖子

原本一家人共同经营着一家公司,盈利共享,债务共担。现在,作为一家之主的GG过世了,PP还在,由她主持,对GG遗留下的财产做个分配也是应该的,免得以后兄弟姐妹之间你争我夺。因此从协议本身看似乎没有问题,LZ对房子的分割安排似乎也没有异议,只是在对PP的问题上有异议。那么就算PP有你房子的居住权这条没有写入协议,如果她提出来要来你家住4个月,你LG又同意的话,你会怎么办呢?你PP自己有不少的储蓄,就算没有,她生病的话,你们就见死不救吗?现在有这样的协议不是很好吗?至少写清楚了每个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要到时候互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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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LZ,你PP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事实是她把房子都归到了每个子女的名下。你要从法律上剥夺她在子女家的居住权,你觉得可行吗?她是你LG的妈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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