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百事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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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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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面告知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机动车管理机构,要求它查明真相,准予你家先生报考申领驾照;
2、等待书面答复(记住一定要书面的,他们要你电话联系方式,你就说没有,书面的东西就是证据);
3、视答复再作决策,查明事实并准予你家先生报考申领驾照,一切OK;
答复不满意的,向上海市公安局(武宁南路)申诉或者行政复议。再不行,就法庭见,告它“行政不作为”。
走程序比跑腿省力,且高效,这是我和所有政府衙门打交道的经验(当然仅限于私人事件和具备充分理由的事件)
走程序,递上书面文件后,是衙门的人主动找你说事;记住,走程序一定要让收件人签收,并且收件人是那个衙门的正式工作人员,而不是那些门卫安保大叔!(有时不得不防他们的扯皮劲)
跑腿,是你求叔叔、拜阿姨的,你求人!
[ 本帖最后由 百事可乐 于 2008-1-9 08:0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