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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家务事,从楼主的片言只语,也无从判断谁对谁错。也许是这个婆婆过于享受型,从不顾下辈的,也许是子女太势力,不得而知。

但从法律上,我倒想知道,那么这个房子到底有多少属于子女的?按婚后共同财产,那么至少一半本就属于婆婆的,另一半是公公的,是婆婆也继承一半,子女也继承一半?公公的那部分是均分的吗?
至于婆婆百年后,如果没有打过结婚证书,也没有留下遗嘱,那自然是归属于子女罗,这应该没有疑义吧?但如果打结婚证书了呢?如果婆婆不留遗嘱,那个老人没有过世,我觉得可以居住,没有继承权?等那个老人也过世了,应该还是属于你朋友子女的吧?还是继父的子女也有继承权?我觉得不一定有吧?还是这个问题就很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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