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eliane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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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6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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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辞职条件,能答应吗?
我在一家著名的国有股份制IT公司上班,工作了快5年,今年2月底我向部门经理提出辞职,但经理要求我在4月份向人事系统提交辞职流程,原因是四月份是公司新财年开始,如果我在旧财年提出辞职,新财年就很难有正式员工编制下放到部门,我答应了,但遗憾的是没有留下任何相关记录,包括邮件。
4月初,我向人事系统提交了辞职流程,到目前流程还没有审批完成,但部门经理给出的工薪结算时期是3月31日,也就是说我4月份拿不到一分钱工资!我觉得这样相当不合理,但又不知道该如何提出申诉,求助旺网姐妹,给出合理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