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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千慧妈于2004-11-18 11:53发表的 : 要不我们周五FB的或者住的近的一起拿,车费大家分摊
下面是引用sophie于2004-11-18 14:48发表的 : 千零,我给你发过邮件了,下礼拜一中午去没有问题吧?那么最后谈好的价钱是多少啦?
下面是引用千零于2004-11-18 15:19发表的 : 我现在也觉得要身份证号码不是太必要,爱给就给,不给也没关系。不过,希望不要有人拿着别人的名字去取货才好。
下面是引用千零于2004-11-18 15:21发表的 : 放心吧,我不会把各位的身份证号头给出去。现在看来我要了也没用哦,要不我交公给老大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