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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务] 今天对老板SAY: NO!

支持!!
 其实最好有岗位职责范围
  稍稍超出又是感兴趣的,和今后发展对路的,做做无妨还大有好处,想法争取过来
   但老是这样超范围的,一定要提工资待遇的问题!!

加油!!

[ 本帖最后由 sunnysh 于 2008-8-29 15: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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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家有亲亲 于 2008-8-29 23:48 发表



你这种人闹,就会教人家起义。

首先,拿工资的,做的好是应该的。

其次,自己不满意的可以和上面沟通。

再次,无法忍受的,可以选择换工作。

永远不要为工作烦心,因为工作永远只是生活中不太重要 ...
我没叫人家起义哦,冤枉!!
 我自己也14年没动窝的!!
  好不容易动个窝,又让我监事了!!没法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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