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hll 于 2009-9-8 21:08 发表
《无论是来自哪里的孩子,进了这所学校,都有权受到同等的对待。任何人都无权把他们赶出校门。唯一可能的办法是:向政府提出要求,引导明强适度控制班额;要求政府提供校舍和师资,让明强有条件扩班,把多出的学额拆 ...
这又扯到学费这一根本问题!
七宝镇明强学区范围东起新镇路,南至顾戴路,西至七莘路,北到漕宝路,这几年盖了皇都花园、莲浦一二期、东方花园1到3期,廖花汀等等商品房楼盘,如此大面积的商品住宅,按照土地出让规定,必须要有相应的公建配套学校,诸如小学、幼儿园之类的基建项目。对于该学校的建设是由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承建的,建成以后其产权向区教育局移交。对于这类学校的建设与招生,理应是面向学区内的适龄同学,同时其性质也应该是姓公的。现在在此地块上确实有一所公建配套学校即七宝外国语小学,但是姓私不姓公,投资方居然还是七宝镇政府。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学校的土地肯定不是由七宝镇出资获取的。其中的奥妙实在是耐人寻味。
[
本帖最后由 杨小兔的妈妈 于 2009-9-8 22:1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