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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发生在好姐妹身上的事情,大家看看还有什么办法?

发生在好姐妹身上的事情,大家看看还有什么办法?

我的好姐妹简称小A吧。她2009年带着女儿再婚。老公自己有一个小公司,没有房产,婚后住在小A婚前购置的房子(110平米,二房)里。2010年底,小A的丈夫与其他公司的经济纠纷100万,查封了小A婚前的房子。
该经济纠纷是小A丈夫写下的给**公司的一笔赔偿协议,大意是:“本人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100万,约定一年内还款。”
就这样2011年底法院判为夫妻共同债务。随后一审二审都输了。
因为小A夫妻两没有什么可以执行的婚内财产,所以最近法院通知小A再不还钱就要拍卖这个婚前购置的房子了。
但是这个赔偿协议,小A从未见到钱,更别提用于共同生活了,怎么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负债呢?而且还要用婚前财产偿还?
这个房子是小A他们唯一的住房,并且一直自住,没有另外房产,家中孩子在上小学。
小A为这件事情从此压力巨大,整个人都变了,身体本来就不好,最近工作也没了,家里生活全乱了一一一
现在能有什么办法???

[ 本帖最后由 青青的月亮船 于 2013-2-26 12: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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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楼奶宝妈咪 的帖子

不是借款
是写给另外一家公司的一个---赔偿协议,大意是:“本人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100万,约定一年内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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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律这是怎么了?
现在都搞婚前协议,有用吗?
像这样只要是婚后,出现状况,被认定为共同负债,就要婚前财产偿还?
还有仅有一套住房,也要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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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给位的回复
1、房子肯定是婚前财产,是婚前购买的
2、现在即便离婚,债务也跑不掉了----这是法院说的,因为是在婚姻存续期内发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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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婚前即便做了财产公证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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