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桥哥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
发表于 2010-10-2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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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ccpaging 于 2010-10-21 09:42 发表
所以说要承认个性嘛,有人喜欢穿校服,没错啊,有人不喜欢穿校服,也没错啊。 你甚至可以强调有一个孩子就是不喜欢穿校服。
甚至可以为此退学。
都没错。
我都可以为这个孩子欢呼。
但是,他如果跳了,就和校服完全无关了。
因为暂且不论校服规则是否有法律依据。
但显然,活在这世上,会有许多依据他是不喜欢的。
难道都是用跳来解决问题?
要这样,不如一生下来,先练跳楼吧。
练好二楼,练三楼。
我以前认识一人,经常跳三楼的。一点事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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