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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 公公的黄昏恋

LS两位案例中的儿子, 30岁以后会后悔的, 如果有人性的话! 因为他们的要求是残忍的! 人生苦短,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好好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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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3#尼克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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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eccy 于 2010-3-3 10:49 发表 \"\"
我怎么看看我LG这个年龄段的男人都老搓气额啦?
女人LG没了做啥要改嫁?有啥意思啦?是不是骨头太轻,没人服侍,再去服侍人家?
你要让他服侍你, 那么服侍的人走了后, 总归要再找个服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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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eccy 于 2010-3-3 10:56 发表 \"\"

我觉得这两个儿子的要求不过分,没说不让结婚呀。只不过,一方去世不久,另一方就急吼吼要再嫁再娶,作儿女的心里哪能承受得了?
人之所以区别动物,就是人有感情,有责任,也就是说——人性。当然,做儿女的应该 ...
没说不让结婚呀! 可以让老娘3年不结婚, 等他30岁/40岁试试就知道他的要求合不合理了!-----------要等他老娘人老珠黄了? 3年, 人生苦短, 有多少个3年可以浪费啊?

再结婚就没有感情, 没有责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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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潇潇美丽的妈妈 于 2010-3-3 16:48 发表 \"\"

问题是,也太急吼吼了。“尸骨未寒”你知道啥意思?
这年头, 还谈什么“尸骨未寒”?

人活得好好的, 外面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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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潇潇美丽的妈妈 于 2010-3-4 12:45 发表 \"\"

心寒!!
可不是吗!

这个版块诉说婚姻问题妈妈们能不心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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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9#nnzz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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