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不只是教会神学与体制的革新(reform),也是基督教音乐史的重大转折点。其中有几个重大的因素起了重要的作用。首先,马丁路德不仅是一个圣经学者和改革运动的领袖,同时也是一位极有造诣的音乐家。他甚至规定,懂音乐的牧师候选人优先按立。其次,路德的神学思想催生了相应的音乐。我们必须留意到,他神学思想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热烈的宗教经验,就如我们所熟知的因信称义(righteousness by faith )。因此,在路德所建立教会中,富有个人感情色彩的赞美诗(hymn)取代了当时天主教普遍使用的庄严凝重的圣咏(chant)和固定形式的弥撒曲(Mass)。和当时天主教多使用传统信条礼文不同,[1]路德更喜欢以经文编写诗歌[2],这基于他以方言翻译了圣经(早期德语)。而且,在弥撒中,会众是很少参与歌唱的,路德却开创了“短歌”的形式,带领会众参与崇拜。除了经文歌外,他也创作方言赞美诗,著名的有改教马赛曲之称的《上帝是人千古保障》(A mighty fortress is our God),以及很不同风格的《马槽歌》。
路德的音乐主张影响深远。
改教运动的往后五百年中,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教派在音乐上可以和路德宗(Lutheran)相提并论,即使放眼整个教会史中也属罕见。一连串音乐史上如雷贯耳的名字足以说明一切。[3]这和路德的音乐理想关系紧密。他曾经在讲道时大声疾呼,希望有一天教会可以有一流的音乐家为人民写出最好的德语的圣歌,使“上帝的话语可以更快的广为流传”。被誉为近代西方音乐之父的巴赫,他穷毕生之力,以最大的忠诚完成了路德的音乐理想。他从小就立下心志希望能够完成这个使命。果然!在他一生浩瀚的声乐作品中[4],除了极少数几首拉丁文外(如《B 小调弥撒》[5]),其他全部用德文完成。值得一提的是,巴赫从小就在拉丁文学校研习拉丁文法。不过巴赫的思想非常广博,除了路德的讲章和著作外,他对德国的敬虔主义的作品也青睐有加。在笔者的看来,巴赫不仅是一位虔诚高尚的艺术家,也是一位很好的神学家[6]。如果说,路德是神学家中的音乐家,那么巴赫就是音乐家中的神学家[7]。忽略了这一点,我们就很难真正理解巴赫。这就是为什么,他的音乐被称为“第五福音书” (Walter Blankenburg)[8]。和今天备受尊崇不同,巴赫在世时被同行视为过时,去世后50年完全被遗忘[9],直到年轻的门德尔松的出现。这位皈信新教的犹太青年力排众议,在1829年复活节前坚持上演《马太受难曲》而大获成功,被誉为“巴赫音乐的复活节”。这不是个意外。熟悉门德尔松的读者可能知道,极力传播圣经、热衷路德思想、虔诚专注的伟大音乐家中,除了巴赫外就算门德尔松了。这从他对《上帝是人千古保障》的情有独钟可见一斑[10]。和巴赫一样,门德尔松也热心创作圣乐,除了数量不菲的赞美诗和诗篇套曲,更有大型巨著清唱剧《以利亚》(Elijah)和《圣保罗》(San Paulus )。这两部作品饶富意味。旧约的以利亚和新约的保罗,这两位上帝伟大的仆人,他们都承受着同胞的非难与迫害,甚至欲处之而后快。门德尔松有着类似的处境。他出身于犹太望族[11],却改信基督教,使得家族以他为耻直至扫地出门。很多人只知道他是音乐家中的富二代(因而推导出什么音乐华丽肤浅之云云),却不知道他为基督的缘故而毅然放弃家产。但门德尔松的这两部作品,绝不只是个人抒情,而是有着深刻的神学意涵。首先,他把保罗和以利亚并列,意味着新旧约信仰的延续性(而非家人所认为的离经叛道);其次,他们作为蒙爱的 “余数”都是极度忧愤自己同胞的不信,这也是门德尔松的心境[12];最后,他作为一个传统犹太人,为什么会突然改信基督教,虽然原因不明,但也一定和保罗有类似的经验:遇见基督[13]。另外一位,受路德神学影响而写出重要作品的是勃拉姆斯,他一改安魂曲固定格式与拉丁文歌词的写作传统,而采用路德翻译的圣经,以马太第5章“哀痛的人有福”和诗篇126:5-6“流泪撒种”开始,甚至将之取名为《德语安魂曲》(Ein Deutsches Requiem)[14]。
英语世界里第一位重要的圣诗作者,是被称为“现代圣诗之父”的英国诗人和神学家瓦茨(Isaac Watts, 1674 – 1748)[17]。他出身于清教徒家庭(Congregational church ,公理会),父亲曾因不从国教而两度入狱。他因为聪颖无比,15岁时,就有人愿意资助他入牛津大学深造,但前提是加入国教,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不过,后来他写的逻辑学被牛津和剑桥指定为教科书。他大约写了750首圣诗,很多到如今还是传唱不衰,最有名大概就是亨德尔为他谱曲的《普世欢腾》了。少年的司布真在父亲的要求下背诵瓦茨的诗歌,这成为他一生的助益――讲道总能找到合适的搭配诗歌。英国另外一位伟大的圣诗作者是查理·卫斯理(Charles Wesley,1707-1788),循道会的属灵领袖,也就是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的兄弟。他大约写了近六千首诗歌,在一般教会诗本里,很容易就可以找出几十首来。像“听啊,天使歌声唱”(Hark! The Herald Angels Sing)[18]、“基督今复活”(Christ the Lord Is Risen Today)、“神圣纯爱”(Love Divine, All Loves Excelling)、“兴起,基督的精兵”(Soldiers of Christ, Arise)等等。在美国,最广为人知的圣诗作家毫无疑问是盲人女诗人芬妮·克罗斯比(Fanny Crosby,1820 – 1915)。她的传奇故事在基督徒中间早已是家喻户晓的美谈[19],她的诗歌在福音派教会里几乎每周都会唱[20]。每个喜爱她作品的人有不同的原因。对我而言,诗歌固然优美而有感力,但其最大的特点则是 “圣经化”。说来令许多人(当然包括我)惭愧,芬妮虽然是一个盲人,却能背十几卷经文[21]。她深厚的圣经基础,使得她的创作具备恒久的价值。或是取意圣经,或是对圣经的回应。虽时过境迁,但她那些经典诗歌的影响力却有增无减。
[7] Jaroslav Pelikan, Bach among the theologians , Wipf & Stock Publishers (October 31, 2003)
[8] 唐佑之,《第五福音――巴哈的音乐与神学·自序》,真理基金会
[9] 今天仍然很不幸的是,巴赫是音乐会上演最多的作曲家,而教会却选择遗忘。正如音乐学泰斗亨利·朗(Paul Henry Lang)所指出的那样:“巴赫的音乐尽管成为了全球音乐厅最经常上演的曲目,但巴赫为之创作,视服侍她为荣耀的教会却不闻不问。音乐厅几乎成了我们听巴赫的唯一场所,但这却是巴赫唯一没有为之写过一首作品的场合”。(《西方文明中的音乐》p314,贵州人民,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