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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 上海10岁儿童惨遭老师毒打 [打印本页]

作者: mzhehome    时间: 2010-10-26 15:58     标题: 上海10岁儿童惨遭老师毒打

上海10岁儿童惨遭老师毒打
http://hi.online.sh.cn  时 间: 2010-10-26 10:54:31  来 源:新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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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网络上一个“上海10岁儿童惨遭老师毒打,造成人身伤害”的贴子引发关注。发贴人自称是被打学生家长的朋友,贴子说,闵行区日新实验学校音乐教师居某几天前在课堂上将一男生“推倒在地”并“不停地按压孩子的头”,造成“门牙断裂和生殖器受损”,并称学校的善后处理情况令人非常不满。

  昨天下午,闵行区日新实验学校证实了贴子的真实性,表示愿意承担学生所有医疗费用,并对当事老师进行行政处分。当事人居老师说,为制止学生破坏课堂纪律,采取了错误的举动,导致学生
意外受伤,对学生和家长表示道歉。.
作者: 钺钺妈妈    时间: 2010-10-26 16:44

太可怕了,上海也会出现这种事情吗?不会吧~

这老师过份,要是我绝对不客气,给你教育权利,但并不是让你乱用权力,说说就行了,还动手,我也把你打一顿怎么样,然后也来个赔理道歉~
下手真狠呀,造成孩子"“门牙断裂和生殖器受损”,做为老师你怎么下得去手呀~

[ 本帖最后由 钺钺妈妈 于 2010-10-26 16:45 编辑 ].
作者: angel_qwq    时间: 2010-10-26 16:55

可恶至极!这样的行为,将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多大的伤害,岂是一个道歉就能解决的事情!这种老师,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beautifulife    时间: 2010-10-26 16:56

引用:
原帖由 钺钺妈妈 于 2010-10-26 16:44 发表 \"\"
太可怕了,上海也会出现这种事情吗?不会吧~

这老师过份,要是我绝对不客气,给你教育权利,但并不是让你乱用权力,说说就行了,还动手,我也把你打一顿怎么样,然后也来个赔理道歉~
下手真狠呀,造成孩子"“门牙断裂和生殖 ...
禽兽+变态,应该开除,就算孩子调皮,那也是天性,气愤中.......
作者: angel_qwq    时间: 2010-10-26 16:56

可恶至极!这样的行为,将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多大的伤害,岂是一个道歉就能解决的事情!这种老师,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angel_qwq    时间: 2010-10-26 16:57

可恶至极!这样的行为,将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多大的伤害,岂是一个道歉就能解决的事情!这种老师,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gongwuji    时间: 2010-10-26 17:00     标题: 转帖

作者:xiangyuparis  发表日期:2010-10-24 23:31:28    这周末(2010年10月20日)去朋友家,惊闻了一起发在我们身边的骇人听闻令人发指的事件。几天前,朋友的儿子在就读的学校上海闵行区日新实验学校被音乐老师居XX打伤致残了。简直难以相信,这是发生在上海,发生在我们这个如此和谐文明的社会里,发生在我们身边,朋友的儿子身上,这个飞来横祸对朋友一家来讲如落冰窟。
  
  整个事件的起因及其简单,音乐老师嫌朋友的儿子上音乐课讲话,要求他从倒数第二排坐到教室最后,孩子没有听从而立即行动。就在此时居XX提住孩子的衣领,提起孩子猛烈的摔倒地上,此后还不停的按压孩子的头,造成朋友儿子门牙断裂和生殖器受损。因孩子过了换牙期,所以门牙断裂造成孩子终身的伤害。孩子生殖器及其周围淤血斑斑(B超显示,睾丸及腹部淤血严重,睾丸内部回声增大。),看了让人揪心啊!不知这个居XX处于何种变态心理做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情!!这个老师连做人不配,怎能做为老师,真是禽兽不如!!!各位网友,主持公道,同情者请帮忙顶/传帖子。
  
  朋友一家真是好人啊。朋友每当提起儿子的遭遇,就流泪痛苦啊!事情发生后,朋友夫妇停止了一切工作,整日失魂落魄,憔悴不堪,疲于毫无结果的交涉。平时挺乖挺活泼可爱的一个小孩怎么会有如此遭遇?孩子的身心受到严重创伤,不愿上学,怕挨老师毒打,晚上要父母陪同方可睡觉,还常常从梦中惊醒,甚至有一次说“我不要上学去”。家中老人有高血压,糖尿病,闻此事件后,病情加重了!我去看了看,朋友家中完全乱了平日的安静生活,陷入这个事件的恶谭!严重同情呀!
  
  而日新学校的态度相当暧昧,到现在为止也没有见到校长的面,已经过去近一周了,等到的结果就是仅仅电话通知处理结果。为了不造成对学校的任何负面影响,站在包庇居XX立场上,仅仅只是将居XX调离朋友儿子的班级,做出道歉,扣发奖金类,最严重的一条也不过是个行政记过类。这样不痛不痒的几条真是麻木不仁到了极点啊!!!父母把孩子交给学校,未想到学校竟然如此监护不利,还要如此“打太极”,公理何在?难道日新的办学宗旨是利益/经济最大化吗?
  
  事后,居XX竟然以道歉的名义私闯民宅,强行道歉。日新学校不知是干什么吃的,竟然提供朋友的住址给打人凶手!但是日新竟以保护个人隐私为由,拒绝提供居XX和沈校长(据说美国考察两个月)的联系方式。
  
  为什么日新学校对居XX如此之袒护,原因是日新是一所特色学校,以音乐为特长。居XX据说是骨干,要去参加明年2月份的维也纳音乐会合唱团,正在办理相关出国的事情。真是不明白这样对年仅10岁的未成年儿童实施暴力殴打的禽兽不如的败类,害群之马还能够代表我们国家的音乐团去参加维也纳音乐会,耻辱啊!!!据传居XX也是一身艺术家的行头,男音乐老师染着黄发,带着几个耳环,这样的老师能起好表率(Role Model)吗?据班上许多同学讲,居XX经常以打骂孩子为家常便饭,揪着孩子头发往墙上/黑板上的事情常有发生,完全是痞子流氓作风,怎样配从事高尚的教育行业/艺术?这样的人还在逍遥法外,难到我们允许这个发生在我们和谐的上海吗?严重同情朋友家的遭遇!筒子们,为了可怜的孩子,让我们将居XX的丑陋面目曝光吧,让其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法律制裁吧!!!希望学校日新能够将这个败类清除出教师队伍,以免伤害更多的学生!.
作者: 钺钺妈妈    时间: 2010-10-26 17:15     标题: 回复 7#gongwuji 的帖子

把学校跟老师信息公布出来,对他不客气
对这种事家长决不能姑息~.
作者: 駿駿他媽    时间: 2010-10-26 19:01

看了真难过呀!~~~怎么会有这种老师?????.
作者: LUKE妈妈    时间: 2010-10-26 19:11

太震惊了!居曾是我们孩子的音乐老师(学校合唱团),那时对孩子们都很好啊,这是怎么啦。.
作者: mzhehome    时间: 2010-10-26 19:23

大家把这个畜生老师的照片贴出来,人肉他.
作者: carolchqi    时间: 2010-10-26 22:11

w我是法盲,但是不知道是否可以去报警要求立案呢。

这种事件不能姑息,当地教育部门也没有啥反应吗?可以像旺旺上的被某教育机构外教打伤了耳朵的**MM一样呀,去信访办、去派出 所立案、去法院啊,总有说理的地方啊。.
作者: 月儿亮    时间: 2010-10-26 22:41

太可怕了,报警吧,这人身伤害啊.
作者: 阿小小    时间: 2010-10-26 22:42

真是难过,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可怜的孩子!!.
作者: ccpaging    时间: 2010-10-26 22:42

东方夜新闻报道了。.
作者: 心迪妈妈    时间: 2010-10-27 00:38

哎,这样的老师,这样的学校,这样的zf!.
作者: tommymum    时间: 2010-10-27 08:19

应该报警………….
作者: 乖乖de妈    时间: 2010-10-27 08:29

应该报警…………严重同意!去验伤!告他!给他留案底!学校也不敢用他的,让他失业!气愤呀!看后打字的手都在发抖!.
作者: 雯雯的跳跳虎    时间: 2010-10-27 08:30

转开心网,校内网,人人网扩大影响去,把他人肉出来。.
作者: wykai    时间: 2010-10-27 08:32

可怜的孩子,希望宝宝尽快走出这个事件的阴影!爸爸妈妈要特别关注宝宝的心理问题!.
作者: 仙蒂妈妈    时间: 2010-10-27 08:44

昨晚新闻里已经报道此事了,希望时间能抚平孩子心灵的创伤!.
作者: 赵蒙蒙妈    时间: 2010-10-27 08:51

人渣,该踢出教室队伍。.
作者: kkrabbit    时间: 2010-10-27 08:55

太恐怖了.
作者: 翼mm    时间: 2010-10-27 09:09

居然发生在上海,还是个有点名气的学校.
作者: goodbaby123000    时间: 2010-10-27 09:10

在法律上界定为:故意伤害罪,要司法部门介入的,建议这位受害者的妈妈应该到司法部门要求立案侦查(先报警).
作者: 妈咪的兔仔    时间: 2010-10-27 09:27

上海也会这样啊,这位妈妈不能因为只是赔礼道歉就放弃上诉了,这个的确如LS所说,是刑事案件了。.
作者: steven_abao    时间: 2010-10-27 09:28

日新的家长应该出来说说..
作者: 小豪的妈妈    时间: 2010-10-27 09:42

这个太恐怖了.家长要么让孩子转学,要么就不吭声吗?.
作者: peterZMM    时间: 2010-10-27 09:51     标题: 回复 28#小豪的妈妈 的帖子

五年级了,转啥啊.
作者: 小豪的妈妈    时间: 2010-10-27 09:52     标题: 回复 1#peterZMM 的帖子

十岁已经五年级了?那已经蛮大了,和我家小豪一样了,孩子有独立的人格了,担心的是孩子的心理阴影,这可能会影响他一辈子了.这种老师应该人肉出来..
作者: burninglife    时间: 2010-10-27 10:01     标题: 回复 1#mzhehome 的帖子

当事人居老师说,为制止学生破坏课堂纪律,采取了错误的举动,导致学生
意外受伤,对学生和家长表示道歉。

太轻描淡写了吧。.
作者: yanh81    时间: 2010-10-27 10:04

说实话,我觉的学校的责任更大!这个老师应该不是"禽兽",他也是我们的音乐老师,虽然教我们孩子的时间不长,但从未听孩子说他不好,相反听说他要走了,孩子们都很难过,说明本质上讲,老师虽是粗暴了些,但肯定不是什么特别坏的人.我倒觉得学校的管理一直是有点问题的,桔生淮南而为桔,生淮北为柑.这种事情在学校肯定不是第一次发生,但学校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及发生后没有严肃警告等等才是出此大事的重要原因..
作者: 小豪的妈妈    时间: 2010-10-27 10:06     标题: 回复 1#burninglife 的帖子

这就算道歉?这样的老师有教师资格么?现在的教育行业真是失望.河北大学的校长都有抄袭这嫌,别说小学老师了.唉..
作者: 粒粒橙汁    时间: 2010-10-27 10:19

看见昨晚新闻里都报道了,最难抚平的是孩子的心。.
作者: vivian_wmy    时间: 2010-10-27 10:26

这种老师应该终身吊销他的老师资格,并受到法律的制裁。NND都是什么人啊,还配做老师,去死吧!!!!!!!.
作者: 阿正妈妈    时间: 2010-10-27 10:38

早上听新闻时,就气得眼泪也出来了.
什么时间法律可以"以其人之道"试之!!.
作者: 小豪的妈妈    时间: 2010-10-27 10:51

[url]http://sh.sohu.com/20101027/n276568821.shtml:'[/url](
刚才看了,很难受.想哭.门牙已经换过了,而且是男生.他以后肯定受影响的..
作者: millie的妈    时间: 2010-10-27 10:59

拿起法律的武器,制裁他…….
作者: GH    时间: 2010-10-27 11:10

今天电台已经说了, 已经走人了.   但是日新小学的板块保持沉默, 估计里面有故事..
作者: 芃妈芃爸    时间: 2010-10-27 11:49     标题: 回复 2#钺钺妈妈 的帖子

同意钺钺妈妈的话! ,如果是我也打他一顿,我给你赔偿好了.

怎么能下得了手啊~~~ ,可怜的孩子,我还以为外地这种事情比较多呢,原来上海也有啊~~~

日新以前感觉还是一所不错的学校呢,以后对他印象大打折扣..
作者: monfills    时间: 2010-10-27 12:01

今年还考虑过要宝宝进这个学校呢。想想后怕。是不是老师把对学校的不满发泄到孩子身上了。不知他自己有没有孩子。这样狠心。.
作者: ostrichbaby    时间: 2010-10-27 13:02

这个事情处理得好,对一些狠毒的老师是个警告。孩子怎么调皮,都不可以下手这么重的。.
作者: 慢慢悠悠    时间: 2010-10-27 14:24     标题: 这个事件反映出学校管理有问题

这个事件反映出学校管理有问题.
作者: monfills    时间: 2010-10-27 14:35

引用:
原帖由 ostrichbaby 于 2010-10-27 13:02 发表 \"\"
这个事情处理得好,对一些狠毒的老师是个警告。孩子怎么调皮,都不可以下手这么重的。
是的,看到这个消息先是很震惊,然后立刻就想到我该如何教我的儿子碰到这样的事怎样处理呢?可惜,想不到. 日新离我们很近,我也去过那个学校,虽然我们现在也不在那读,但是突然就觉得孩子在学校也是不安全的了.
如果,学校乃至教育局不能给家长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闵行所有小学的形象都受影响.有了领导的包庇谁敢保证下一个居某不出现在自己孩子就读的小学..
作者: 嘉嘉宝宝妈    时间: 2010-10-27 14:37

今天电视里放出来了.
作者: 毛毛妈妈0901    时间: 2010-10-27 15:10     标题: 回复 45#嘉嘉宝宝妈 的帖子

我也看到新闻了,听着这个妈妈的哭诉,我的鼻子也酸酸的,哎....
但愿小朋友不要留下心理阴影,快点走出来..
作者: 宝龙儿妈妈    时间: 2010-10-27 15:11

不管他到哪里i,以牙还牙。绝不姑息!!别想一走了事。.
作者: lijunk    时间: 2010-10-27 15:24

震惊!.
作者: APPLE_ZZY    时间: 2010-10-27 15:38

在过分了,这种现象难道是普遍的吗?.
作者: longmother    时间: 2010-10-27 15:41

这好像应该是刑事犯罪吧,如果这样袭击一个成年人的话,也要拘留的吧,袭击一个小孩子倒没事情了?应该提起公诉。小孩父母为什么不请律师起诉啊?奇怪。.
作者: SMALLFISH19    时间: 2010-10-27 15:45

强烈要求就地正法, 于情于理都认为应该上高级法院,天真的孩子没有错,天真的孩子甚至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的,老师不应该是禽兽的!.
作者: 喜羊羊2003    时间: 2010-10-27 15:58

很震惊.
作者: cslinda    时间: 2010-10-27 16:05     标题: 回复 1#mzhehome 的帖子

只是行政处分?
这种人渣应该赶出教育行业。.
作者: moonshine    时间: 2010-10-27 16:23

特色学校才会招特色的老师.
作者: twinsan    时间: 2010-10-27 16:30     标题: 回复 32#yanh81 的帖子

是啊,我想他可能这样的心理:我是一个伟大的能给孩子带入音乐殿堂的领路人啊,乖孩子爱音乐的孩子都很听我话,也享受到了音乐的乐趣,可你们这些调皮的孩子,怎么能不听我的课呢?你们咋么就不能听话安静呢?啊,我啊,手上来了,脚上来了!.
作者: 钺钺妈妈    时间: 2010-10-27 16:36     标题: 回复 40#芃妈芃爸 的帖子

芃妈,.哈哈,你怎么也和我一样,
我同事说我这以暴治暴~我说是的,老师都做这种事,还有什么理好讲,这种人,就要对他不客气.
伤害我可以,但伤害我的孩子绝不可以~.
作者: yanh81    时间: 2010-10-27 18:41

回来孩子说到这件事了,眼圈红红的,整个班级乃至年级都难过的哭了,有些女生哭的很厉害!很舍不得他离开, 听下来,好象意外的成分居多,真是可惜了,本来是能力很突出的一个老师.不过对他个人来说也许不是件坏事,至少如果他以后还能做老师,一定会吸取教训的..
作者: 远远娘    时间: 2010-10-27 19:39

质疑一下。意外吗?意外到这种程度?难道老师平时都是温文尔雅的,唯有那天的行为不受控制?太奇怪了!.
作者: jane_leyao    时间: 2010-10-27 20:59

孩子转学前是这个班的,听同事告诉我日新的事我简直不敢相信。 因为在我眼里和过去的印象中,日新是个很尊重孩子个性发展的学校。
和家长们了解了一些情况,这个老师以前对调皮的男孩子也是有些抓头发等行为的。当天那个男孩是有些调皮,油,但不管怎样,老师打学生总归不对的。但令家长感到寒心的是,老师居然要求同学作伪证,如果有人问起来,说是男孩自己摔的。所以有孩子一回家就说老师要我们串供。(现在的孩子居然知道用这个词眼)
学校的问题更大。这件事如果处理得当,积极面对错误,未必会闹到现在的地步。 发生事情,应该立即去道歉,取得家长谅解。但校方领导竟然不接见家长。可能想保住这个为学校带来无数荣誉的老师,竟然还企图让同学们承认,把当时老师的做法说成轻轻地推了一下。 这让我很吃惊。 不知道学校有没有想过这是在教孩子什么,我们一直要孩子诚实正直,可是现在,学校--教书育人的学校却在做这种事。我们所说所做的一切,孩子们都看在眼里,这会对他们这一生有什么影响呢。(当然我仍然相信日新的大部分老师,他们对孩子们是付出真心和爱的。) 但校领导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应该要好好反省一下才对。
还有想到的一点,就是老师的心理健康。我们现在注意 到孩子们的心理健康,但老师的压力也很大。我觉得学校也应该关注一下老师们和他们的心理,帮助疏导压力。否则老师们的压力过大,也会把情绪传导到孩子身上的。.
作者: yanh81    时间: 2010-10-27 21:15     标题: 回复 58#远远娘 的帖子

至少在儿子班上从没听说过此类事情,这也是为什么孩子们非常难过的原因,孩子们可能会"串供",但感情不会是假的. 当然打人如果属实无论什么借口都是不可原谅的.
作者: 小朵朵    时间: 2010-10-27 22:31

无论有什么样的理由,老师打学生就是不对,而且打的是小学的孩子,所造成的身心伤害不是一般般。教书育人,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如果师德尽失,这样的老师不应出现在教师队伍中,闵行教育局、上海教育局应该重视这些问题,妥善处理,杀一儆百!.
作者: 宝宝爱思考    时间: 2010-10-27 23:21     标题: 学校



[ 本帖最后由 宝宝爱思考 于 2010-10-27 23:26 编辑 ].
作者: peterZMM    时间: 2010-10-28 08:44

鸣人 (......) 发表于 2010-10-27 22:19  只看此人 短信 关注 忽略  备注  
想不到,真不想到啊想不到,真不想到啊,我刚离开日新1年多1点,就出这么大事情,姓居的,你真不是个东西了,在学校我连孩子的手都不敢碰1下,辛苦的护卫他们,你呢,被学校2个校长宠坏了,依仗自己有点才华,就在学校嚣张跋扈,几年前,我刚到日新的那一年,你当时连我都准备打,当时有学生围观,你没敢打,我那时候就知道,你不是个东西,但是校长护卫你,没人动的了你,现在应验了。你个畜生,10岁的孩子,你下的去手?谁都知道,年幼无知,你让小孩子不犯错,就是等于让天上午太阳,可能不?不可能啊,退1万步,你打哪里不好,你打孩子的牙齿,那还T小孩子的生殖器,你变态啊,畜生都不如行为。你要知道,万一孩子的生殖器受影响以后无法生育这么办?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你身为老师殴打学生是为不仁,你辜负学校,恩将仇报是为不义。 你个不仁不义的东西,国法不处置你,天理何在?

不知道事情的去看新闻:http://www.tudou.com/playlist/pl ... 62459875&cid=29

以上文章摘自"日新论坛".
作者: 小豪的妈妈    时间: 2010-10-28 09:03

关注这件事,这样的老师应该永久取消教师资格证书.不配做老师..
作者: 小美男妈妈    时间: 2010-10-28 09:07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千零    时间: 2010-10-28 09:12

这个老师应该被送到零陵路去鉴定一下。鉴于以上有的家长对他还是有好评,但能下此毒手,应该及时去零陵路报到一下,以防万一。.
作者: 千零    时间: 2010-10-28 09:14     标题: 回复 65#小美男妈妈 的帖子

开除就算重了?开除是必须的第一步好伐。家长应该报警,提起公诉刑事诉讼以及民事诉讼。.
作者: tracey_l    时间: 2010-10-28 09:16

太过分了。可不可以以牙还牙。。。.
作者: 小豪的妈妈    时间: 2010-10-28 09:16

引用:
原帖由 千零 于 2010-10-28 09:14 发表 \"\"
开除就算重了?开除是必须的第一步好伐。家长应该报警,提起公诉刑事诉讼以及民事诉讼。
是的,开除又怎么算严重了?
这里开除了,在那里又有学校招他了,要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 钺钺妈妈    时间: 2010-10-28 09:18     标题: 回复 65#小美男妈妈 的帖子

我认为一点也不重,他可以重来,那孩子的牙齿能重新长出来吗?对孩子受到心灵的创伤能修复嘛?
这个老师行事性质恶劣,开除算是轻的,还应受到刑法处分..
作者: 小豪的妈妈    时间: 2010-10-28 09:25     标题: 回复 65#小美男妈妈 的帖子

开除绝对太轻了.他也一点没有反悔的意思,他还可以重来,但孩子今后的道路呢?心灵的伤痛能重来吗?这个学校从上到下的老师,看来都没有真正反悔.闵行区,真是问题蛮多的,从前的倒房事件,就可以看出这个区的政府职能部门存在许多问题.还好,不在闵行区生活..
作者: wyl_my    时间: 2010-10-28 09:32

看着心里难受,都不知道这位老师是怎么想的,至于这么粗暴吗?你有孩子吗?更何况是为人师表,耐心点对我们的孩子好嘛?他们可能比较皮,不是那么听话,但还是希望你们手下留情,我们也会好好教导的。.
作者: 金牛猴宝    时间: 2010-10-28 09:43     标题: 回复 59#jane_leyao 的帖子

看出来了,感觉老师可能是血气方刚做过了头,倒并非主观故意要把孩子伤成这样。 但是这个学校, 应该问题很大。支持孩子父母维权。.
作者: 小美男妈妈    时间: 2010-10-28 10:05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SHINE-ON    时间: 2010-10-28 10:05     标题: 回复 73#金牛猴宝 的帖子

对,学校领导有很大问题,往往什么样的学校,有什么样的老师..
作者: andybaby    时间: 2010-10-28 10:18

开除就算最大的惩罚?
孩子受的伤害,了解这件事后周围孩子和家长心灵受的伤害,一些好老师因此又会被社会指责教师行业的罪行
他就受这点惩罚?.
作者: 番茄和草莓妈妈    时间: 2010-10-28 10:23

应该严惩!!!!.
作者: 芃妈芃爸    时间: 2010-10-28 10:32     标题: 回复 56#钺钺妈妈 的帖子

是的,是的,我绝对挺你的!
我的孩子凭什么让人家打~~~.
作者: monfills    时间: 2010-10-28 10:40

引用:
原帖由 小美男妈妈 于 2010-10-28 10:05 发表 \"\"
转贴:所有网站都有
  
  说句可能被砸的话
  
  为什么父母没有报警,没有找教育局,而选择了网络
  
  是不是开价不成。。。
  
   Re:转贴:上海10岁儿童在校园惨遭老师毒打,造成人身伤 ...
如果受伤的那个是你的孩子,你还会这么说吗?.
作者: 晓俊妈妈    时间: 2010-10-28 10:44

可怜的孩子啊~~
在上海也会发生这种事情.
作者: HellenMM    时间: 2010-10-28 11:05     标题: 回复 39#GH 的帖子

日新家长的一点点信息:
据孩子说,居老师是可爱可敬的;作为家长,我个人很欣赏居老师曾经为学校带来的荣誉;然而,千不该万不该踩了“雷区”,已经上升到“法”的阶段,哪里还有讲“情”的余地?
另据孩子说,受伤孩子已经正常上课,站在领操台上哼着歌(不过,领操台很大很高的,哼歌的话听得见吗?姑且听之吧)。.
作者: GH    时间: 2010-10-28 11:18     标题: 回复 81#HellenMM 的帖子

我,外人不了解日新家长的真正想法,不发言。 希望孩子能早点康复并从这阴影中走出来。.
作者: 小豪的妈妈    时间: 2010-10-28 11:20     标题: 回复 74#小美男妈妈 的帖子

孩子之间打闹也经常容易受到伤害,我家孩子就是由于课间和同学打闹把小半颗门牙给弄断了,你想想,一个成年人这样动手,才会有这样的结果,难道听凭这位老师对这所学校有贡献就不追究吗?孩子的家长是因为孩子还在这所小学读书,所以才将此事件向媒体报告,等学校的处理,只会是官官相护呀.
很难理解你会是一个孩子的家长所说出来的话..
作者: HellenMM    时间: 2010-10-28 11:22     标题: 回复 82#GH 的帖子

我也不了解别的日新家长的想法,个人觉得会比较中立吧。一边是自己孩子的老师,一边是自己孩子的同学,不愿意看到任何一位受伤害。现在的状况是两败俱伤。悲哀。.
作者: 小美男妈妈    时间: 2010-10-28 12:16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stonepepple    时间: 2010-10-28 12:56

,教音乐的,怎么搞得和武打片一样。.
作者: 智健娘    时间: 2010-10-28 13:02

支持人肉.
作者: yuyan7381    时间: 2010-10-28 13:08

作为家长绝不允许这样的事件发生,如果确实发生了人生伤害,道歉和下岗是不够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故意伤害。.
作者: 小jerry宝宝妈妈    时间: 2010-10-28 13:55     标题: 回复 7#gongwuji 的帖子

这种人还配做老师吗?应该犯刑事罪了,孩子的父母应该提起法院诉讼。.
作者: 昭子妈妈    时间: 2010-10-28 15:33

天理难容!!!.
作者: ostrichbaby    时间: 2010-10-28 15:40

我孩子的班级也有孩子非常喜欢的老师。如果她不教孩子了,孩子会想念她,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难过得哭出来。同样上海的孩子,表达方式真不同,而且是舍不得要打人的老师。.
作者: 浪遏飞舟    时间: 2010-10-28 15:55

羊群中的狼.
作者: 卡卡MM    时间: 2010-10-28 15:57

看到孩子的受伤照片了,能把孩子打成这样,这个老师太禽兽了!
男孩异常调皮,暴躁的男老师吃吃“麻栗子”这种事体,我能想象。但是打成这样或者就算是“推成”这样,真的是变态了!这种人还可以做老师的啊?还教音乐?
不要去评断家长是不是难弄,会搞事体。来这里都是爸爸妈妈,有哪个碰到这种情况会不去找学校要说法的啊!.
作者: lizadhq2000    时间: 2010-10-28 16:11

引用:
原帖由 小美男妈妈 于 2010-10-28 12:16 发表 \"\"
我查看了几乎所有的报道,也看过照片,是小半颗牙齿,是打掉的还是推到在地被撞的,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孩子间打闹也是会发生这种事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我只是客观地看待这件事。
那你觉得要打成什么样子才算是暴力呢?
你自己孩子被打,你会这么“客观”吗?

不管老师多有才华,还是孩子多不遵守课堂纪律,这都不是老师对学生实施暴力的借口。
造成人身伤害了,就要承担法律后果!没人要听音乐教师讲的故事,你是成年人,你用什么方法对待未成年人?孩子管不住自己,难道做老师的也管不住自己,连起码的师德都没有了。用暴力解决问题,只能说明这个老师的无能无德。.
作者: 小美男妈妈    时间: 2010-10-28 16:32     标题: 回复 94#lizadhq2000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ming0317    时间: 2010-10-28 16:45

引用:
原帖由 小美男妈妈 于 2010-10-28 16:32 发表 \"\"
如果这个老师犯法,早就被抓起来了,他现在被开除了,全校师生都知道了,永远都不能当老师了,有一部分学生也不能上音乐课了,还不能让当事人解恨吗?仅仅看一面之词可信吗?网络上有多少被夸大的事实,有人因此而自 ...
他面对的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护的。这样打一个孩子,对其造成人身和精神上的伤害,究竟有没有犯法,法律自有公断。

这里大部分都是孩子的家长,更多的是做母亲的。
现在受伤害的是孩子,为什么不能站在孩子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呢?这个孩子的人生还有很长,这件事带给他的心理阴影是终生的。
这个老师是成年人,他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否则,这样的悲剧还会重演!

[ 本帖最后由 ming0317 于 2010-10-28 16:48 编辑 ].
作者: 小鱼儿222    时间: 2010-10-28 16:45

这种老师太可恶了.
作者: SHINE-ON    时间: 2010-10-28 17:53     标题: 回复 95#小美男妈妈 的帖子

现在先要搞清楚这老师是犯罪,还是犯错.但根据媒体的报道,他是犯法了,那就不是开除能解决问题的,要负刑事责任的,至少要拘留.除非媒体瞎报道.

如果孩子家长和媒体夸大其词,则他们要负法律责任.学校和居本人完全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洗清自己.

这和封杀,还有以后教育改造好的犯罪分子根本是两码事.

[ 本帖最后由 SHINE-ON 于 2010-10-28 17:58 编辑 ].
作者: 小雪花妈妈    时间: 2010-10-28 18:20     标题: 回复 85#小美男妈妈 的帖子

我也看到孩子受伤的照片,的确很让人心疼。不过从孩子牙齿和下身的伤痕来看,与报纸上报道的情况比较相符。孩子当时应该是跨骑在椅子上,而两腿间是有一根木桩支撑的翻板的,他向前摔倒,造成牙齿磕断和下身撞伤。那位声称孩子家长的朋友,在网络发帖使用的是“毒打”一词,的确让人触目惊心,但从报纸和电视视频家长的陈诉,都说明了并非毒打而致。但从孩子的伤势来看,当时这位居老师的用力是比较大的。.
作者: 昊昊的妈妈    时间: 2010-10-28 18:20

老师的失误
孩子回来说,居老师要离开,很多学生都哭了,说明该老师平时对学生还是不错的。
作为小学老师,确实需要很耐心才行。
男老师是很难做到面对调皮孩子的不在乎、不尊重,而能平心静气的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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