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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人]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打印本页]

作者: 托马斯他妈    时间: 2009-12-7 13:04     标题: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我朋友的公公去年下半年去世,今年她婆婆找了个老头,造道理也可以,但是事情是她婆婆比较有钱,人很势力,住着大房子,她们住的是小房子,公公死前说是大房子给孙子的,所以我朋友也没有去房产过户,想想是一家人也无所畏,考虑到她老人独居我朋友的孩子要读书,想了个折中的办法是搬到我朋友附近和她们一起住.可她婆婆死活不同意,说不愿易把房子买掉,我朋友就给她买个一室一厅的房子(70W)可她说她要高档商品房,我朋友说没这个能力,于是这事就给耽搁了下来,现在她婆婆和老头就住在这大房子里,还不让朋友住,大家说说等她婆婆百年之后她还拿的到这个大房子吗?(大房子的产证是她婆婆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大家说说我朋友应该怎么办?.
作者: 快乐的小肥阳    时间: 2009-12-7 13:08     标题: 回复 1#托马斯他妈 的帖子

老太婆想做啥?.
作者: dtdtdtdt    时间: 2009-12-7 13:11

跟老人说一起过可以,别领证
其他的就都没问题.
作者: 兔子波波    时间: 2009-12-7 13:11

难说了.
作者: 家成妈妈    时间: 2009-12-7 13:17

产证是她婆婆,主动权就在她婆婆手里了。
说句老实话,等她百年后,她爱给谁就给谁,关键看伊脑子清爽伐!
不过你朋友的老公应该有继承自己父亲遗产的权力,没有其它子女的话,可以得到四分之一。

[ 本帖最后由 家成妈妈 于 2009-12-7 13:21 编辑 ].
作者: lilly_linda    时间: 2009-12-7 13:18

这题目起得真贴切!.
作者: fangyuan    时间: 2009-12-7 16:03     标题: 回复 6#lilly_linda 的帖子

同感同感.
作者: 老严    时间: 2009-12-7 16:54

关注。。。.
作者: 大头女儿小头爸    时间: 2009-12-7 18:01

叫你家男人出面。.
作者: TOMORMIER    时间: 2009-12-7 19:20

我觉得,即便公公留言说房子留给孙子,可是,从法而言,老太太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她本身就占1/2);从情而言,老头再娶,房子落到别人手上的可能性大,老太太再找,一般不太有把财产送人的道理。 如果她还没有提到和老头领结婚证,你朋友就这样急着弄房子的事情,老太太心里多少会不舒服,觉得媳妇这么早就算计她,甚至觉得做晚辈的在欺负未亡人(她自己的房子住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听别人来摆布).
作者: 唐妈    时间: 2009-12-7 19:27

各过各的吧!
既然大房子是老人买的,就让老人自行安排。 就像小辈买的房子,也不喜欢老人来指手画脚的。.
作者: xyc18    时间: 2009-12-7 19:32

这种事情一般公公做的多,这个婆婆百年不遇,俺同学她爹自从第二春后,女儿基本不认了,家里3套房子都给了2春女人的孩子。.
作者: 普通    时间: 2009-12-7 21:28

老太太哪里做得不对?.
作者: ROBYN    时间: 2009-12-7 21:39

自己的房子干嘛要卖掉住小房子啊
老太的心情可以理解
1/4是你同学的,其他目前没有.
作者: 冰城来客    时间: 2009-12-8 09:34

引用:
原帖由 普通 于 2009-12-7 21:28 发表
老太太哪里做得不对?
是啊!人还没死, 不是想着好好孝顺, 而是, 令人寒心 .............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9-12-8 09:35

引用:
原帖由 普通 于 2009-12-7 21:28 发表
老太太哪里做得不对?
拗断了亲情。.
作者: 烨妈妈    时间: 2009-12-8 09:36

引用:
原帖由 xyc18 于 2009-12-7 19:32 发表
这种事情一般公公做的多,这个婆婆百年不遇,俺同学她爹自从第二春后,女儿基本不认了,家里3套房子都给了2春女人的孩子。
这么夸张.
作者: 多妈妈    时间: 2009-12-8 09:36

引用:
原帖由 ROBYN 于 2009-12-7 21:39 发表
自己的房子干嘛要卖掉住小房子啊
老太的心情可以理解
1/4是你同学的,其他目前没有
说出了我的话。

媳妇指手画脚地要给老太太换套一室一厅的房子,老太太不翻毛腔才怪呢~.
作者: sxm    时间: 2009-12-8 10:43

引用:
原帖由 ROBYN 于 2009-12-7 21:39 发表
自己的房子干嘛要卖掉住小房子啊
老太的心情可以理解
1/4是你同学的,其他目前没有
同意.于法于理都如此,于情,老太不要领结婚证,大家都放心,也没有后顾之忧,但她坚持要嫁也没办法,儿子出面比较好,媳妇还是不要多说..
作者: 太阳宝宝    时间: 2009-12-8 11:20

引用:
原帖由 ROBYN 于 2009-12-7 21:39 发表
自己的房子干嘛要卖掉住小房子啊
老太的心情可以理解
1/4是你同学的,其他目前没有
同意。老太太幸福了,也是儿孙的福气,干吗盯着房子。.
作者: 夹心妈妈    时间: 2009-12-8 11:28

老头死了, 就让老太太搬进小房子吗???

谁会搬?.
作者: eileen0521    时间: 2009-12-8 12:15     标题: 回复 1#托马斯他妈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henrymama    时间: 2009-12-8 12:26

老人家自已的房子,晚辈不该打主意哦。.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09-12-8 12:27

的确没办法,产权是婆婆的,她还健在,貌似就得她做主,别去想那套房子了,当不存在吧.
作者: 子玖妈妈    时间: 2009-12-8 12:48

这是婆婆第二次婚姻的婚前财产,主动权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现在楼主的朋友只有四分之一的份额,假如是法定继承的话。
有些老人是不愿意生前分割财产的,这是她掌控孩子的方法。楼主的朋友只有多孝顺老人,争取老人留下对自己有利的遗嘱。.
作者: 子玖妈妈    时间: 2009-12-8 12:50

话讲回来,这婆婆可是现代女性的代表,追求自己的幸福和人生。子女也没什么可说的。.
作者: 小臭蛋的妈    时间: 2009-12-8 13:01

换位思考.
作者: 妹妹姐姐妈妈    时间: 2009-12-8 13:08

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老人的财产孩子没有权力控制,孩子只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楼主朋友的想法是错的,即使老人留下遗嘱把房子归二春老头,你也不能有任何异议,但你必须做好为婆婆养老送终的准备,包括精神和物质的,这是你的义务.
作者: 醉卧芳草    时间: 2009-12-8 14:10

人总是会老。站在老人的角度想想,应该会有不同的看法.
作者: 光头    时间: 2009-12-8 14:21

你朋友应该多出去走走,旅旅游,散散心,这样有利于心胸开阔…….
作者: 外婆的曹家渡    时间: 2009-12-8 15:06

引用:
原帖由 大头女儿小头爸 于 2009-12-7 18:01 发表
叫你家男人出面。
没用的,尼子养一百,不及老头一只脚(我婆婆的名言) 老太太就是指望房子和票子过几年幸福自由的日子…….
作者: humama    时间: 2009-12-8 15:08

真勿聪明啊,介想要房子么,老太的马屁要拍得到位呀,房子么绝口不能主动提的呀,让老太心里只有滴亲的孙子,孙子开口要房子么,老太应该会想想看的吧。关键是对老人好了么,老人还会对小辈照顾的呀。.
作者: 普通    时间: 2009-12-8 15:20

引用:
原帖由 丰禾妈 于 2009-12-8 09:35 发表

拗断了亲情。
哪里拗断了?
我没看到断绝亲子关系啊
这都是小辈自己小心眼罢了.
作者: fannyxsf    时间: 2009-12-8 15:26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tracy2006    时间: 2009-12-8 15:57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jesica'm    时间: 2009-12-8 15:59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梅花苦寒    时间: 2009-12-8 16:39

同情LZ。
不过貌似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作者: 乖乖女的MM    时间: 2009-12-8 16:45

LZ朋友太计较了,老人的房子她想要怕被她婆婆后面的老公占去可以理解,但是这是她的自由,要计较的顶多是她儿子,媳妇最好不要掺和。.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9-12-8 16:46

引用:
原帖由 普通 于 2009-12-8 15:20 发表


哪里拗断了?
我没看到断绝亲子关系啊
这都是小辈自己小心眼罢了
我是个俗人+穷人,在有可能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房子这样一笔大财产给了外人,特别是在房价像个泡泡日长夜大的情况下,换了我,我也会有想法,何况这房子还有四份之一的份额。
家是谈情不讲理的地方,大家都有自己的立场,如果把义务挂在嘴上,还会有感情吗?婆婆是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但也要顾及小辈的感受,所谓合理还要合情。如果婆婆能开诚布公地和小辈进行沟通,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必竟是婆婆二婚的婚前财产。
如果反过来呢?公婆会有想法吗。这不还有个现成的贴吗?
http://ww123.net/baby/viewthread ... p;page=1#pid6280169

[ 本帖最后由 丰禾妈 于 2009-12-8 16:48 编辑 ].
作者: 普通    时间: 2009-12-8 16:49     标题: 回复 39#丰禾妈 的帖子

家是谈情不讲理的?.
作者: qiuqiu妈    时间: 2009-12-8 17:09

引用:
原帖由 普通 于 2009-12-7 21:28 发表
老太太哪里做得不对?
你可能不大接触那些会搞的老人.我们是看的多了,今天这想法,明天又换花样,尤其是讲究玩乐享受的更会变.虽然说老人的东西自己支配,但是自己家的东西总还是应该给自己的孩子继承吧,结果往往搞到后来便宜了外人.而且这些外人就是冲这个来的..
作者: 普通    时间: 2009-12-8 17:16     标题: 回复 41#qiuqiu妈 的帖子

作为小辈
保障好自己的份额
自己份额之外属于老人的
就由老人自己支配好了.
作者: 缘来是你1018    时间: 2009-12-8 17:16

老人的东西,是自己的.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儿孙么,有本事靠自己.再说,有多少个子女把爹妈当儿女伺候的..
作者: 普通    时间: 2009-12-8 17:17     标题: 回复 41#qiuqiu妈 的帖子

另外
当小辈的
也不能妄断老人的感情就不是爱情.
作者: qiuqiu妈    时间: 2009-12-8 17:25

引用:
原帖由 普通 于 2009-12-8 17:16 发表
作为小辈
保障好自己的份额
自己份额之外属于老人的
就由老人自己支配好了
看到很多妈妈都说是子女在惦记老人的财产,实在是他们没有看到一些会作的老人,不能因为自己家的老人脑子清楚,是亲的就是亲的,外人就是外人.就以为其他老人家也这样好.
父母和子女的感情是两好合一好的,是互相的,老的爱护子女,小的赡养老人,这样家庭才能合美..
作者: mentos    时间: 2009-12-8 17:55

我也觉得老人没有错..
作者: smileg    时间: 2009-12-8 18:48

叫你朋友别想那么多了,又不缺房住。 本着良心尽好赡养义务,平时少接触,礼数尽到即可。开心比什么都重要。暂时忘掉那个新时代的老太和那套被老太当作婚房的房吧。建议你朋友礼貌地祝她婆婆新婚快乐!并握着她的手貌似诚挚地告诉她“我们永远是你坚不可摧的娘家人,有啥委屈我们一定为你出头。”:).
作者: 闪电侠的妈妈    时间: 2009-12-8 19:01     标题: 回复 39#丰禾妈 的帖子

同意,家务事上讲理是讲不清的.
作者: 闪电侠的妈妈    时间: 2009-12-8 19:02     标题: 回复 1#托马斯他妈 的帖子

下雨天,看这个帖子,还真应景!.
作者: 小小老虎    时间: 2009-12-8 19:29

引用:
原帖由 普通 于 2009-12-8 17:16 发表
作为小辈
保障好自己的份额
自己份额之外属于老人的
就由老人自己支配好了
这房子应该也有LZ朋友份额的,所以就保障好这份吧.
作者: 小小老虎    时间: 2009-12-8 19:33

引用:
原帖由 smileg 于 2009-12-8 18:48 发表
叫你朋友别想那么多了,又不缺房住。 本着良心尽好赡养义务,平时少接触,礼数尽到即可。开心比什么都重要。暂时忘掉那个新时代的老太和那套被老太当作婚房的房吧。建议你朋友礼貌地祝她婆婆新婚快乐!并握着她的手貌似诚挚地告诉她“我们永远是你坚不可摧的娘家人,有啥委屈我们一定为你出头。”:)
这"貌似诚挚"貌似也不容易喔..
作者: 普通    时间: 2009-12-8 19:34     标题: 回复 50#小小老虎 的帖子

对的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作者: 千里马妈妈    时间: 2009-12-8 19:34

老人有权力住他自己的房子。.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9-12-8 21:03

引用:
父母和子女的感情是两好合一好的,是互相的,老的爱护子女,小的赡养老人,这样家庭才能合美.
义务是一种沉重负担,感情是一种轻松付出。.
作者: 蓬蓬草    时间: 2009-12-8 21:17

让老公说动婆婆大人把孙子的名字加进产权证里,或者先把孙子的户口放进去?.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9-12-9 09:10

引用:
原帖由 普通 于 2009-12-8 16:49 发表
家是谈情不讲理的?
在处理家庭矛盾的时候,往往道理上行得通的,在感情上是行不通的
如果光讲道理的话,在法律程序上LZ夫妇已经有四分之一的房产份额,况且公公表示过要把房子留给孙子,那么婆婆的那套房子里最起码有一间房是属于LZ夫妇的,婆婆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那么LZ同样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这就意味着LZ可以随时出入婆婆房子进入自己的房间,再进一步把这间房租出去可以伐?
况且婆婆嫁人,还有个儿子对过世父亲的感情问题,所以我认为婆婆是需要和儿子沟通的,亲人之间有情就会顾及双方的感受,一意孤行,赢了道理输了感情有什么合算?

[ 本帖最后由 丰禾妈 于 2009-12-9 09:14 编辑 ].
作者: 托马斯他妈    时间: 2009-12-9 09:20

谢谢各位的意见我会转达给我的朋友,另外我朋友和她老公并没有想他妈妈的房子而且对他妈也很好,只是觉的他有4/1的继承权,现在是他妈妈连4/1的继承也不肯给给她儿子,认为这是她的房子,他想给谁就给谁,她妈妈属于没脑子的人,现在都听2春的老头,我朋友觉的他爸爸才死了1年,他妈妈就这么听2春的将来不不知道能不能等他妈妈百年之后继承4/1?他妈妈的那份他儿子早就不想了,而且我朋友都是靠自己的..
作者: 狗不理妈妈    时间: 2009-12-9 09:23

房子现在那么贵,换位思考,我也不舍得给外人,我是这个儿媳的话,也一样如此担心。事不关己时,都能说大话。.
作者: maomaofeng    时间: 2009-12-9 09:31

家务事,从楼主的片言只语,也无从判断谁对谁错。也许是这个婆婆过于享受型,从不顾下辈的,也许是子女太势力,不得而知。

但从法律上,我倒想知道,那么这个房子到底有多少属于子女的?按婚后共同财产,那么至少一半本就属于婆婆的,另一半是公公的,是婆婆也继承一半,子女也继承一半?公公的那部分是均分的吗?
至于婆婆百年后,如果没有打过结婚证书,也没有留下遗嘱,那自然是归属于子女罗,这应该没有疑义吧?但如果打结婚证书了呢?如果婆婆不留遗嘱,那个老人没有过世,我觉得可以居住,没有继承权?等那个老人也过世了,应该还是属于你朋友子女的吧?还是继父的子女也有继承权?我觉得不一定有吧?还是这个问题就很复杂了?.
作者: xyc18    时间: 2009-12-9 09:39     标题: 回复 17#烨妈妈 的帖子

是好夸张,呵呵,老话说的好宁可要个要饭的妈,也不要当官的爹。希望老人晚年幸福是儿女对老人最大的孝顺,可作为子女,失去至亲半年 尚尸骨未寒,就急吼吼的再嫁,有点让人难以接受,当然作为儿媳这种事情还是少参与。.
作者: 青阳妈妈    时间: 2009-12-9 10:10

做婚前财产公证,.
作者: 托马斯他妈    时间: 2009-12-9 10:48

我和你的想法一样,我对我朋友说开心点,有得有失,人生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做好自己该做的 ,别的顺其自然,吧.毕竟感情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作者: sep09    时间: 2009-12-9 10:50

引用:
原帖由 狗不理妈妈 于 2009-12-9 09:23 发表
房子现在那么贵,换位思考,我也不舍得给外人,我是这个儿媳的话,也一样如此担心。事不关己时,都能说大话。
.
作者: 文迪妈妈    时间: 2009-12-9 10:58

妈妈不考虑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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