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爱心救助] 通缉令! [打印本页]

作者: 高兴    时间: 2009-4-30 12:36     标题: 通缉令!

http://news.sohu.com/20090430/n263701948.shtml

欢迎大家举报!.
作者: sandyshang    时间: 2009-4-30 13:17

.
作者: 奔4的人    时间: 2009-4-30 14:03

杀无赦!!.
作者: 可爱小胖妈    时间: 2009-4-30 14:19

抓住了一定要枪毙,否则天理不容。.
作者: 玮玮他妈    时间: 2009-4-30 14:44

看面相就不是好人!!.
作者: RichardMM    时间: 2009-4-30 14:48

这些个猪狗不如的畜生。 .
作者: 魅力人生    时间: 2009-4-30 14:57

一看就是坏人 .
作者: 香格里拉的春天    时间: 2009-4-30 15:52

引用:
原帖由 sandyshang 于 2009-4-30 13:17 发表
.
作者: 流光菲舞    时间: 2009-4-30 16:17

恶贯满盈,杀无赦!.
作者: Boyboy    时间: 2009-4-30 17:04

杀千刀的。
下地狱的。.
作者: youyou-3    时间: 2009-4-30 20:59

顶 顶 顶.
作者: 小萱萱她妈    时间: 2009-5-1 19:19

该杀.
作者: Gemma    时间: 2009-5-1 20:07

内地打击拐卖儿童DNA数据库建成 可免费查询
2009-05-01 09:13:02作者:来源: SOHU
    公安部昨日表示,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已建成,运用DNA远程比对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快速、高效地查找被拐卖儿童。

    公安部刑侦局负责人介绍称,将DNA远程比对技术大规模用于打击犯罪工作,在世界上尚属首创。

    目前,承担血样检测任务的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32个省级和11个地市级公安机关的DNA实验室已经联网,可以异地查询比对被拐卖儿童DNA数据。至5月底前,全国公安机关已有的236个DNA实验室将全部联网运行。

    公安部要求包括两类父母(已确认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三类儿童(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在内的五类人员须采集血样进行检验,并将数据录入全国数据库。公安部强调,在报案、查找、侦查调查和采血、检验、比对工作中,禁以任何理由向群众收费。.
作者: 猫在路上    时间: 2009-5-3 19:21

一定要游街!.
作者: 高兴    时间: 2009-6-4 18:11

第二批:
http://news.sohu.com/20090604/n264337984.shtml.
作者: crystal_ljn    时间: 2009-6-17 12:17

千刀万剐不解心头之恨.
作者: amy_wei    时间: 2009-6-30 13:40

面相决定了一个人的好坏,这几个一看就不是啥好东西.
作者: qiqi04032004    时间: 2009-6-30 14:10

这种人抓到就毙。还有那些买孩子的家庭也要曝光,没有买家还拐嘛,一样的可恶!.
作者: longmother    时间: 2009-6-30 15:30

引用:
原帖由 qiqi04032004 于 2009-6-30 14:10 发表
这种人抓到就毙。还有那些买孩子的家庭也要曝光,没有买家还拐嘛,一样的可恶!
曝光?买孩子是犯罪,不是曝光的问题,是买孩子家的成年人都要去坐20年班房!!.
作者: 飞扬妈妈    时间: 2009-6-30 16:38

顶.
作者: 欣宝妈    时间: 2009-7-1 13:38

顶.....
作者: tomsmun    时间: 2009-7-1 14:03

顶!
坏人,坏人.
作者: 果酱妈妈    时间: 2009-7-1 22:16

一张张照片都认真看过,这几张面孔要记在心里!我在考虑要不要让儿子也看看、记住!.
作者: zr11    时间: 2009-7-2 14:38

我诅咒他们。.
作者: candytangtang    时间: 2009-7-3 20:44

这个民族还是要加强教育啊!!!.
作者: tinazhu_2000    时间: 2009-10-13 13:05

这种人就应该抓到一个枪毙一个。.
作者: tysl9719    时间: 2009-10-13 14:20

太缺德了。.
作者: 金沙白浪    时间: 2009-10-13 18:39

一定要严惩!抓住不枪毙也要无期,不准再出来伤天害理!.
作者: 肖肖妈    时间: 2009-10-13 21:37     标题: 回复 28#金沙白浪 的帖子

举双手双脚赞成,这种人渣太可恨了,一定要严惩。.
作者: 伊达妈妈    时间: 2009-10-14 16:19     标题:

严惩。杀杀 杀.
作者: zhujinhua    时间: 2010-1-9 19:35     标题: 回复 13#Gemma 的帖子

三类儿童(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在内的五类人员须采集血样进行检验,并将数据录入全国数据库。公安部强调,在报案、查找、侦查调查和采血、检验、比对工作中,禁以任何理由向群众收费。


我前一阵子,在地铁里遇到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小孩,我随口怀疑了一声,这个小孩是不是她的小孩?

那个恶女人马上凶恶地瞪我,而且出口不逊。

我越想越怀疑。

同样是在地铁里,我给一个孩子5元钱,孩子发自内心的那种“妈妈”的呼唤声,我当时就泪盈满眶.
作者: zxcvb妈妈    时间: 2010-1-10 18:27

顶.
作者: hy_mz    时间: 2010-1-11 09:34

那个85年生的女的,才25岁呀,做这么丧尽天良的事,以后生出来的儿子肯定没屁眼
长得象52岁,象个猪头.
作者: 爱咪咪    时间: 2010-1-11 10:34

.
作者: Alexandra    时间: 2010-1-11 19:52

顶.
作者: 冰城来客    时间: 2010-1-11 23:03

.
作者: 熙熙0212    时间: 2010-1-12 12:47     标题: 回复 33#hy_mz 的帖子

生不出的,要生也是生个畜生,肯定不会是人的。
买家也要重判,他们是帮凶。.
作者: allanMM    时间: 2010-4-3 10:05     标题: 回复 37#熙熙0212 的帖子

说得好!真是太可恶了!!.
作者: 猫在路上    时间: 2010-6-19 11:18

见一个杀一个!这种人是畜生!.
作者: 高兴    时间: 2010-7-21 13:36

现在公安部好像出文了,这种事情要成立专案组的。希望能是真的落实到行动上。.
作者: shangubaihe    时间: 2010-7-22 00:18

这些畜牲,做些伤天害理的事,有好几个80后啊,干点什么不好非要靠这个发财!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作者: snoopy03    时间: 2010-7-22 10:37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TT她妈    时间: 2010-7-22 13:46

对于买家应该也处以人贩同罪,有市场才会有人做这事.
作者: 氧气佳人    时间: 2010-7-27 14:32

最恨这些拐卖儿童和妇女的人渣!
这种人就该千刀万剐,死不足惜!
这种案例每年都会发生无数例,全国是否应该采取什么有效的措施一起打击这些人呢?.
作者: snoopy03    时间: 2010-9-27 18:29     标题: 公安部A级通缉令缉拿10名拐卖儿童妇女逃犯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荷风    时间: 2012-3-5 17:25     标题: 现在公布了少了好像。

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统统报消,凡是骗子结果应该才一样格。.
作者: heyinbao020226    时间: 2012-3-5 19:34

对这样狼心狗肺,用古代的酷刑,杀一儆百!.
作者: sophia00    时间: 2012-3-8 09:34

引用:
原帖由 heyinbao020226 于 2012-3-5 19:34 发表
对这样狼心狗肺,用古代的酷刑,杀一儆百!
干脆株连九族算了。那样,九族之内的人都会教育他。.
作者: heyinbao020226    时间: 2012-3-8 17:22     标题: 回复 48楼sophia00 的帖子

真要是那样,就九族的唾沫先把人贩子淹死了。大家省心。.
作者: zhru    时间: 2012-3-19 13:14

抓一个毙一个,看谁还干这个缺德勾当.




欢迎光临 旺旺网 (http://321ww.net/)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