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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爱心救助] 转贴--为了宝宝,郑重签下你的名字--拒绝儿童拐卖,严惩人贩! [打印本页]

作者: tangtang0707    时间: 2009-3-17 10:26     标题: 转贴--为了宝宝,郑重签下你的名字--拒绝儿童拐卖,严惩人贩!

[转贴]
保护每一个宝宝,郑重签下你的名字--拒绝儿童拐卖,严惩人贩!

    保护每一个宝宝,郑重签下你的名字--拒绝儿童拐卖,严惩人贩!
    自从有了宝宝,切身感受到做为一个父亲的幸福与责任之重;每每看到他天使般的笑容和淘气的哭闹,都是一种享受;我想每个家庭的幸福都一定应该是如此的相似,老婆当然更疼爱宝宝,梦里都紧紧抱着他,自然看到别人宝宝不幸也心情沉重;特别是偶尔听到身边的人说谁谁的宝宝被拐了,甚至是被抢了,电视等媒体此类报道几乎天天有此类报道,每次听闻此类报道,心情都特别沉重,我都不敢想象宝宝哪天不见了,我是否还能生活下去?人总是有渡人及己善良之心,为了天下的宝宝,我们能做些什么?
   前一段出差,每到一个车站,我都留意到告示栏里的寻人启事,几乎每站都有关于婴儿被拐,赎金1—5万不一而足,想想农村的家庭因为小孩丢失而5万悬赏以求小孩平安回来那种刻骨悲痛的心情和对一家人精神崩溃性的打击,不由得心理涌出一股愤怒与叹息。我们一定要做点什么,让这个社会减少悲剧的发生,以求每个家庭能幸福长久。
  我在想,他们今天的遭遇,就是我们每个人即将面临的问题,请大家都行动起来,郑重签下你的名字----呼吁政府严惩儿童贩卖者,严惩贩卖、贩买人渣!
  看到下面的新闻,特别是川川兄弟的陈述,我总有种想落泪的冲动!
  ================================================================
  (2007年06月13日新快报)核心提示:至少有1000名孩子被骗至山西黑窑厂做苦工,最小只有8岁,最大13岁。400多位父亲在网上联名发求救信,40余名落难孩子被解救,但当地警方只允许解救当事人的孩子。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涉嫌倒卖童工,一名劳动监察队员甚至把被解救童工补发的300元装进自己腰包。
  事发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警方解救了31名农民工。此前,有一名农民工被殴打致死。
  去年年初,32名外地农民工来到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一个黑砖场打工。这家砖场是由该村村支书的儿子开设的,农民工们每天面对的是打手们冰冷的铁棍以及狼犬的血盆大口。上月月底,洪洞县公安局展开“飞虹亮剑”大清查行动,终于破获这一大案;6月6日上午,殴打致人死亡的砖场打手赵延兵被警方抓获并押回洪洞。
  (川川BOLG)那是深秋的一天,阴霾忧郁的天空,下着缥缥缈缈、若雾若丝的微雨;林百欣会展附近却依旧那么密密麻麻、穿梭来往的人头和车辆,映衬着不远处南国商城的繁华热闹。
  记不起是准确的哪一天,下班后我匆忙赶出去办事,车子,扭曲穿过人群热闹的南国商城那历来拥挤不堪的路段;在交界金环路口右拐弯时,停下来等红灯。
  听着悠闲的慢音乐,放眼车窗外,望去,那右拐角,曾几何时是摆设着虔诚求善的泰国四面佛早就没有,空荡荡的板砖地面上,不远处,躺着一个乞讨的残废小孩;几十秒红灯的时间空隙,让我静下心来,好好仔细观察外面的世界。残废小孩,在乞讨着……可是,好象弱智的头脑摇晃,眼睛也一只残盲着、乱眨着,嘴里吱哑哑的好象要说什么话似的,乱发着哑巴般声音;身长已经快一米五,最奇怪的是,他只有肚子贴着地面,双手和双腿也残废的抽筋般的直伸向前后面,再看清楚点,双手齐齐从手腕处给截肢……,就象,记忆里木马的下半部分。在他的前面,摆着一个乞讨钱银的盆具。
  刹时间,我心里蹦了一下,很不是味道,随后是一种难以明示的酸楚感觉……有小孩子,是天生这么残废的吗?疑惑中……盲眼,哑巴,弱智,截肢的手腕……那抽筋般向外直伸的左右手臂和双腿,怎么可能那么规则的平伸呢?我以前也有见过的抽筋残废,都是一般不对称的弯曲歪斜的。
  我看着想着,差点眼泪要从热眼眶里掉出来……
  该不该把方向盘一打,扭车越栏杆开上路面去?一定有控制小孩子的在附近观望着?我开车上去要干什么,又能做什么?给点钱,还是?周围的路人会把我当怪人、傻瓜吗?
  因为,谁在乎城市的那么一些小残废儿童乞丐?
  谁在乎这城市的流浪狗?
  他们,本来是人,或许还曾经是一家人、全部人的掌上明珠、肩头宝贝,可是,……如果曾是这样,那他们现在是连一条流浪狗都不如;毕竟流浪狗不会给弄残废,流浪狗可以随处在垃圾筒边自由觅食……
  谁在乎这城市的流浪狗?……原谅我用这心痛的仿佛颤抖着的三个字,流浪狗,这是多么让人心肝撕裂、痛彻心扉的感觉啊!
  我顿然明了,我顿然想说,这个社会有个给忽略了的弱势群体,就是给弄残废去当乞丐的小孩子们;每天受人控制着,早时摆出来,晚点来收摊,流浪在文明发达而追求和谐的城市街路闹市里,而大多没人在意,大多时候没人顾管;城管也不会去管,警察也不会去管。
  熟视无睹的而让我们很多人都忽略了,在冷漠的正常人心里,仿佛视而不见的当这些小孩子天生就是这种残废人,天生就不是人,或者是相当于一只流浪狗,一只动物而已!尽管谁都会心动,却没有谁最后去理会!或许,捏着鼻子,远远的避开……或许,施舍,除了几毛钱、几块钱,就是最多一撇很是深远而同情的目光。
  在南国商城这个都市很繁华热闹地方的拐角,躺着这么一个小残废乞丐,就算是没生命的物体,也对我们市容是一种多么尖刻的讽刺和鲜明的对比啊!而每一个残废去当乞丐的小孩子,背后可能牵连着一个拐骗、贩卖残儿的事件和血案啊。
  红灯过了,绿灯亮了,因为急着办事,思维没办法停止思量,可是车轮子还是习惯性的慢慢离开了;究竟,我还是个俗人。等我办完事回头,又有意无意的再次经过来的时候,那小残废乞丐已经没有了。也许,给管制的人赶走了,也许乞讨不到什么钱搬迁了,也许那儿路口过于繁忙热闹停不了人流,或显得讽刺反而要不到钱……
  ……接下来的几天,这一幕常常出现在我脑海里,很多时侯不断思考着、追索着……
  我们不是生来冷漠。
  中国人不是生来冷漠,只是缺乏点醒者和组织发动者!
  我们要大声呼吁:城管和警察,一看见给弄残废去当乞丐的小孩子,就把背后操纵的人收押起来,立案侦查。我们应该想的是:如何杜绝这个凄惨而黑暗却在昭昭天空下存在的,利用弄残废去当乞丐的小孩子们这个弱势群体去赚钱的市场,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某些拐卖血案事情的发生,虽然很少有谁去留意过。
  我们要好好呼吁这个问题,我们不好说城管每天老是只知道管制那些小商小贩、刻苦而谋生的可怜老百姓,追赶罚没那些出卖体力、脚力的踩三轮车夫们;我们也不好说警察就是领高薪闲坐,又弄个执法队、联防队在大树下纳凉而增加纳税人的负担;但是,治理民生,不能加重百姓负荷,而该让百姓乐业而有为,否则,越治越增负荷越难治理;而我们这么多管理部门,又怎么能任由昭昭天空下,在眼前演绎的种种可能泯灭人性的罪恶行径呢?总之,我们要大声呼吁:城管和警察,一看见给弄残废去当乞丐的小孩子,就把背后操纵的人捉起来,立案侦查!这是警察和城管应该联合去做的,也很容易的,君不见,每个乞讨的儿童,最后收场或附近都有人去收钱和照管的,只是这个流动的弱势人群,没多少人在意过而已!而政府需要我们民间呼吁,政府也会忽略这个没有记录没有户籍的流动人口中的弱势群体,高高在上的制定国策的官员常常看不见、想不出这人世间下下层真实凄惨的某类景象的。
  人们总是说:真的有因果报应就好了,这样坏人就不会这样猖狂了。因果报应是看不见的,采取措施去杜绝利用拐卖来的儿童弄残废去乞讨赚钱,却是可以做到相对减少的!
  我们不知道有多少失踪的小孩子的去向,但我们却知道、也有眼共睹了在这文明和谐社会,流浪在城市街头的各种各样、奇模怪状的残废的乞讨小孩或成人,如流浪狗;我们疑惑在医疗先进的今天,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残废小孩子?我们有时侯甚至是难以相信,细心去看看,那模样形状,怎么可能会是生下来就残废的儿童呢?!!!……
  可是,谁在乎这城市的流浪狗?
  可是,谁会去多想想、多管管某些可能是给拐带后、弄残废去当乞丐的小孩子的这个弱势群体呢?
  我们愤怒的呼吁,我们无奈的叹息……;我们又愤怒的呼吁,我们又无奈的叹息……;
  最后,我们还会有多少愤怒和多少叹息……
  我们相信社会是美好的,也深信我们国家是法治的!我们要警惕这种拐带儿童的免本生意、也坚决不允许这种泯灭人性的罪恶行径,向专业化、组织化、行业化发展!所以我们大声疾呼:谁来在乎这城市的流浪狗?
  我们不想再听到那父母情怀的那种心肝撕裂、痛彻心扉的呐喊声音,也不想看到昭昭天空下那躺着横着蹲着爬着的、也许在朦胧回忆母爱父情的遥遥奢望样子,那会是一种天下间什么样的悲凉啊!
 

[ 本帖最后由 tangtang0707 于 2009-4-29 15:12 编辑 ].
作者: maymama    时间: 2009-3-19 12:14

顶!.
作者: sandyshang    时间: 2009-3-19 13:53

问题在于好心的过路人是没法证实这些残疾的孩子是人为的,是拐卖的。只有zf有这个能力和权利,可是zf。。。。。。.
作者: shuangbaby    时间: 2009-3-19 14:36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十月爸妈    时间: 2009-3-19 16:44

对于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们,可能在绝望中最最盼望的就是,如果孩子真的找不回来了,那么也希望买下孩子的人家能够"好好"对他(她),哪怕没有富贵,起码给个温饱.怕就怕落在坏人手里,被教唆成罪犯或是活活弄成残废!
我们的政府,能不能多些责任心呢?我们也知道,国家大,国家穷,可是"寻子彭文乐"中那些冷漠之极的官老爷们,只要都还有一点良知和党性,恐怕就能至少制止一部分惨剧的上演!.
作者: aline_qian    时间: 2009-3-19 16:57

无数叹息。。。。。。.
作者: 猫在路上    时间: 2009-3-19 19:02

为了人权!为了孩子,为了所有的爸爸妈妈,为了........强烈要求立法。不想再看见那些孩子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不想看到孩子为了生存这样活着!不要中国人太多了,官爷们变得这样冷漠!.
作者: Julice妈妈    时间: 2009-3-19 21:23

心情真的好悲痛 ,希望ZF能好好管管!.
作者: sandyshang    时间: 2009-3-19 21:56     标题: 回复 4#shuangbaby 的帖子

偶啥时候来过?.
作者: lovecoming    时间: 2009-3-19 22:48

签了有用吗?.
作者: 布奇妈妈    时间: 2009-3-20 09:42

签,希望有用!.
作者: 笑嘻嘻的圆圆    时间: 2009-3-20 10:41

引用:
原帖由 猫在路上 于 2009-3-19 19:02 发表
为了人权!为了孩子,为了所有的爸爸妈妈,为了........强烈要求立法。不想再看见那些孩子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不想看到孩子为了生存这样活着!不要中国人太多了,官爷们变得这样冷漠!
为了孩子!.
作者: 吉祥宝宝    时间: 2009-3-20 10:53

严惩人贩.
作者: babyqian103    时间: 2009-3-20 11:27

每次看到这些都很难过,但除了眼泪不晓得自己能做些什么。。。。.
作者: hyi2001    时间: 2009-3-20 14:29

想不通为何ZF不花精力在这些事情上,就算没有悲悯之心,也总要考虑到国家形象与社会安定吧??!!
顶!!!!!!.
作者: 小白云妈妈    时间: 2009-3-20 18:33

我最不忍心的就是看到小孩子遭罪,尤其是那些被打残在卖艺讨钱,这些人贩子就应该千刀万剐,没什么理由可以宽恕。.
作者: wang19761121    时间: 2009-3-20 20:11

引用:
原帖由 hyi2001 于 2009-3-20 14:29 发表
想不通为何ZF不花精力在这些事情上,就算没有悲悯之心,也总要考虑到国家形象与社会安定吧??!!
顶!!!!!!
我们的ZF说:国家没钱!!!!.
作者: heaven    时间: 2009-3-20 21:06

痛!!.
作者: danny9908    时间: 2009-3-20 23:56

建议将人犯子枪毙!.
作者: 太子妈    时间: 2009-3-21 22:09

抓到人贩子先鞭打全身,再一片片刀刮,撒盐水,再泡酒坛七七49天,乱狗食之!太可恶了!.
作者: rose588    时间: 2009-3-23 14:54

引用:
原帖由 danny9908 于 2009-3-20 23:56 发表
建议将人犯子枪毙!
再加上一条,人贩子一家降为最低等级人,就像印度一样,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作者: 二泉映月    时间: 2009-3-23 15:14

.
作者: 榨菜    时间: 2009-3-23 15:19

看了一半就不敢看下去了,一听到有这样的消息都觉得很难过.该死的人贩子,抓到了就应该游街示众,让他们以后都不能做人..
作者: tangtang0707    时间: 2009-3-23 15:40

转贴【特别报道】没有主人公的生日晚会 http://bbs.uc.sina.com.cn/tablef ... p;tbid=4493&p=1

  

[ 本帖最后由 tangtang0707 于 2009-3-24 10: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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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321ww.net/attachment.php?aid=275931


作者: haze712    时间: 2009-3-23 22:03

看得揪心!.
作者: 贝贝文文妈妈    时间: 2009-3-23 23:22

签。一定签。.
作者: gusangjing    时间: 2009-3-24 09:04

.
作者: 爬墙虎可可妈妈    时间: 2009-3-24 11:04     标题: 回复 1#tangtang0707 的帖子

坏人全部抓起来!.
作者: crystal_ljn    时间: 2009-3-24 12:23

签。 一定签!!!!!!!!!.
作者: crystal_ljn    时间: 2009-3-24 12:25

签。 一定签!!!!!!!!!.
作者: 钰钰妈妈    时间: 2009-3-24 12:33

一声叹息。签.
作者: qijung    时间: 2009-3-24 13:22

政府监管不严,人贩子屡禁不止。大家都看好各自的孩子吧。如果大家在外面看到可疑的情况宁可报110,也不要放走一个拯救孩子的机会。.
作者: KELLYFAN    时间: 2009-3-24 15:11

顶,强烈要求立法 严惩人贩子.
作者: 小布头妈妈    时间: 2009-3-24 15:43

顶,严惩人贩子!.
作者: 宝贝青青    时间: 2009-3-24 16:01

对人贩子抓一个杀一个吧.
作者: 20宝宝妈02    时间: 2009-3-24 16:29

对人贩子要象对贩毒者一样严惩.在人贩子还没有灭绝之前,看好自己的孩子..
作者: JKL    时间: 2009-3-24 16:45

.
作者: llx0604    时间: 2009-3-24 17:51

在哪签,要签的。另外为什么两会没有人关心被拐儿童的问题和提议?.
作者: 妈妈级    时间: 2009-3-24 17:54

人贩子该死.
作者: xlhappy    时间: 2009-3-24 20:47

顶,强烈要求立法 严惩人贩子!.
作者: 千丁妈咪    时间: 2009-3-24 21:00

人贩子该千刀万剐!!!买孩子的人也应该严惩!!!.
作者: tangtang0707    时间: 2009-3-25 09:13     标题: 回复 38#llx0604 的帖子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21337.shtml
『天涯杂谈』强制救助被罪恶摧残的儿童 爱心支持濮存昕和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本帖最后由 tangtang0707 于 2009-3-25 09: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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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321ww.net/attachment.php?aid=276320


作者: xiaohumama    时间: 2009-3-25 10:00

受不了,想哭,那些坏家伙,下地狱去吧。 .
作者: hmannie3    时间: 2009-3-25 10:29

人贩子,千刀万剐都不解恨....
作者: hmannie3    时间: 2009-3-25 10:29

人贩子,千刀万剐都不解恨....
作者: raintiantian    时间: 2009-3-25 11:15

实在忍不住了,, 签!.
作者: 爱多多    时间: 2009-3-25 14:03

签名.心痛,对人贩子要杀一儆百..
作者: 荷叶边季风    时间: 2009-3-25 14:06

不敢仔细看文,心真的受不了。。。.
作者: 老街夏天    时间: 2009-3-25 14:38

痛恨这些良心泯灭的人贩子!.
作者: wang19761121    时间: 2009-3-25 15:29

不敢看, .
作者: 一骏妈妈    时间: 2009-3-25 16:12

人大代表为何不提议在法律中增加对拐骗者的判刑尺度。真是的。.
作者: qinqin妈    时间: 2009-3-25 16:17

引用:
原帖由 一骏妈妈 于 2009-3-25 16:12 发表
人大代表为何不提议在法律中增加对拐骗者的判刑尺度。真是的。
就是,为何对人贩子那么手软.
作者: wang19761121    时间: 2009-3-25 19:34

贩毒要判死刑,拐骗者也应该判死刑!!!!他们比贩毒更可恶更应严惩!!!.
作者: tony的妈妈    时间: 2009-3-25 20:01

引用:
原帖由 一骏妈妈 于 2009-3-25 16:12 发表
人大代表为何不提议在法律中增加对拐骗者的判刑尺度。真是的。
这个问题也让我困惑。叹 自己不够强大.
作者: clownfish    时间: 2009-3-25 20:32

有什么慈善基金会,专门救助这些儿童的?我愿意今我一份绵薄之力。.
作者: 往事随风    时间: 2009-3-25 20:51

人贩子,千刀万剐都不解恨...
签。一定签。.
作者: tangtang0707    时间: 2009-3-26 13:35

我们不想再听到那父母情怀的那种心肝撕裂、痛彻心扉的呐喊声音,也不想看到昭昭天空下那躺着横着蹲着爬着的、也许在朦胧回忆母爱父情的遥遥奢望样子,那会是一种天下间什么样的悲凉啊!.
作者: 小虎牙的妈妈    时间: 2009-3-26 13:36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tangtang0707    时间: 2009-3-26 13:38     标题: 回复 58#小虎牙的妈妈 的帖子

大家顶让更多人看到.

[ 本帖最后由 tangtang0707 于 2009-3-26 13:46 编辑 ].
作者: 小虎牙的妈妈    时间: 2009-3-26 13:46     标题: 回复 59#tangtang0707 的帖子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tangtang0707    时间: 2009-3-26 13:57

我也是为了顶这个贴专门去注册,系统也提示恶意注册。后来我试了一下,从首页点击注册,而且说是发到邮箱里的激活邮件也一直没有收到,用手机发短信激活,才算注册成功。.
作者: 乐乐他妈妈    时间: 2009-3-26 14:19

不敢看,不要给乞讨的孩子钱,你不是在帮他是在害.
作者: wang19761121    时间: 2009-3-26 17:34

引用:
原帖由 乐乐他妈妈 于 2009-3-26 14:19 发表
不敢看,不要给乞讨的孩子钱,你不是在帮他是在害
曾今我给过一次。那是几年前,我在地铁2号线上,上来一个外地女人手里牵着一个小女孩,差不多4、5岁的样子。当时我是坐着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一个纸杯放在我的面前,我抬头一看,差点儿没吓死。小女孩满脸的伤疤,好像是给硫酸泼过,连头顶都没有头发全是伤,两只眼睑外翻血红血红的,反正恐怖极了,整个头就没有一寸好的肌肤。她就这样一动也不动的站在我面前,我的心里难受极了,都不敢看她一眼。(她和我儿子差不多大呀!)坐在我旁边的一位四十多岁的阿姨也不忍心看下去,我俩同时给了一元钱。整节车厢就我们给了钱,拿了钱后,她们又继续往前走。
我明知那女人是如此的恶毒却还是给了钱,心里万分难受,只好自己安慰自己,希望小女孩今天有饭吃了。.
作者: 雨桐宝宝    时间: 2009-3-27 09:09

有专家说了:强制收容乞讨儿童,是侵犯了孩子的人权!

无语吧......
作者: 龙井茶香    时间: 2009-3-27 09:22

引用:
原帖由 雨桐宝宝 于 2009-3-27 09:09 发表
有专家说了:强制收容乞讨儿童,是侵犯了孩子的人权!

无语吧.....
恐怕您还不知道吧,专家就是狗屁·!.
作者: 雨桐宝宝    时间: 2009-3-27 09:24     标题: 回复 65#龙井茶香 的帖子

我一直都知道的,只是不知道的是:原来这个屁这么臭!.
作者: 龙井茶香    时间: 2009-3-27 09:25

引用:
原帖由 雨桐宝宝 于 2009-3-27 09:24 发表
我一直都知道的,只是不知道的是:原来这个屁这么臭!
对啊,虽然看不见,但是影响全世界啊。。。。。.
作者: 瑶儿妈    时间: 2009-3-27 11:00

建议发动全国的网友把看见的少年乞讨者拍下来,发到专门的网站。
帮助可怜的父母们找到孩子!.
作者: tangtang0707    时间: 2009-3-27 11:17     标题: 回复 68#瑶儿妈 的帖子

http://www.baobeihuijia.com/Index.aspx.
作者: happy302    时间: 2009-3-27 11:48

人间地狱啊!
可怜的孩子生不如死!
每个有孩子的父母看到后心都在流血。

[ 本帖最后由 happy302 于 2009-3-27 11:53 编辑 ].
作者: 王域妈妈    时间: 2009-3-27 12:10

签!.
作者: tangtang0707    时间: 2009-3-27 12:32

这个孩子走失的时候才7岁,到现在已经七年过去了。爸爸妈妈现在就算面对面地看到这个孩子,还能够认得出来吗。想到这个孩子也是象很多小朋友一样,高高兴兴地到小区里玩,手里还拿着心爱的玩具,却被罪恶裹胁着离开了温暖的家园,从此坠入黑暗的深渊。真是无比地心痛,也痛恨那些泯灭人性的黑手。

虽然这毕竟是概率很小的事件,可是,哪个家庭都无力承受得起这个万一。而且,谁又能确信,罪恶真的离我们很遥远呢。

[ 本帖最后由 tangtang0707 于 2009-3-27 12: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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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321ww.net/attachment.php?aid=277652


作者: 瑶儿妈    时间: 2009-3-27 12:44     标题: 回复 69#tangtang0707 的帖子

拒绝儿童拐卖,严惩人贩!
签!.
作者: 苗苗姆妈    时间: 2009-3-27 12:48

签!
社会!!!.
作者: 饭煲粥妈妈    时间: 2009-3-27 13:28

太恐怖了,那些人贩子真是太没有良心了。关键在于ZF没有严惩,否则也不会那么猖狂的.
作者: 嘻哈派    时间: 2009-3-27 13:30

看得让人心寒。为被拐的孩子落泪!.
作者: 肖肖妈    时间: 2009-3-28 14:04     标题: 回复 63#wang19761121 的帖子

看到这样的孩子应该有人来管一管,十有八九是被拐的。自家的孩子谁舍得这样啊。这世道真是有点黑白颠倒,小偷被人揭穿了还敢打人,小孩被拐弄残了还能光天化日之下被逼行乞。ZF不管,警察不管,路人也只是一声叹息。。。怎么可以这样。鲁迅嘲讽万恶的旧社会是中国人围观中国人被杀,可现在呢,一个小小的孩子正经受着比被杀了还悲惨的痛苦,我们却都如此地冷漠。虽然我只是个弱女子,但是今天我不仅要签名,而且从现在开始,一旦看到有这样的流浪孩子,一定不会袖手旁观,不是给不给钱的问题,而是一定要救这些可怜的孩子。.
作者: Sherly_jin    时间: 2009-3-28 18:32

儿子说:“大坏蛋,等着瞧,等我当了解放军,看你还敢拐卖小孩!”.
作者: 凡宝贝    时间: 2009-4-1 10:16

看了太心痛了,这就是政府倡导的所谓的和谐社会么?.
作者: 航航的爸爸    时间: 2009-4-1 14:03

这个狗P zf,哎,各位家长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吧,坏蛋什么时候都有的啊.
作者: JERRY2003    时间: 2009-4-1 14:28     标题: 看到题目眼睛就湿了

当了妈才能理解这种痛实在是太深.
作者: ostrichbaby    时间: 2009-4-2 09:16

奇怪人大代表没有提出过这种事情,是不是太忙了,还是他们无法感受痛失孩子心情?还是怕触动了哪些机构?.
作者: ruiqin    时间: 2009-4-2 11:19

我记得上大学时,90年代末,有次经过新客站,那时有很多乞讨儿童会抱住你的腿问你要钱。我也中此招了,当时低头一看是个小女孩,大概7、8岁样子,就柔声跟她说你跟阿姨回家吧,一只手提着她的领口。可那孩子像是被吓坏了,一把没抓住溜了,其他孩子也不敢上前乞讨了。本来想做件好事给她弄干净吃顿饭,送警察局的。这么些年来一直记忆尤新。我的建议是遇上乞讨的孩子,因该带走,可能是哪家丢失的,也算做了好事。人多的地方人贩子也不敢怎样。这样他们抓了孩子来乞讨就失了准头。至于人贩子的罪行,抓住一个就该枪毙一个,相信是大多数为人父母的想法尽皆如此吧。.
作者: ruiqin    时间: 2009-4-2 11:21

看见有乞讨的小孩打110报警,不知道有用吗?警察会不会管,会不会给他们找回家的路.
作者: 35202    时间: 2009-4-2 12:08

政府不作为啊!.
作者: 恺睿妈    时间: 2009-4-2 13:55

引用:
原帖由 tangtang0707 于 2009-3-25 09:13 发表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521337.shtml
『天涯杂谈』强制救助被罪恶摧残的儿童 爱心支持濮存昕和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看了太辛酸了,可爱的小姑娘被折磨成这样,但愿她现在还活着,活着就有可能回到爸妈身边。爸妈看到这张照片真要疯掉了。.
作者: chenxiaomeimei    时间: 2009-4-2 14:04     标题:

作孽.
作者: 城市的风    时间: 2009-4-2 14:11

警察都不管的,
小偷、拐卖人口、甚至马路抢劫,你把犯人都揪到他面前了,她还是那副不死不活的管腔面孔。
真的寒心!
这个国家不能待到老死的,迟早会气死的。.
作者: jennie蛋蛋    时间: 2009-4-2 20:53

作孽呀,可怜的孩子,可怜的父母!
人贩子应该抓一个杀一个,这样才能杀一儆百啊!.
作者: 布奇妈妈    时间: 2009-4-2 22:56

.
作者: 布奇妈妈    时间: 2009-4-2 23:05

天啊, 救救孩子吧!
我该做些什么?
我会有勇气吗?
我的心好痛好痛.......
作者: xiexiaobei    时间: 2009-4-3 13:07

抓住就毙!!.
作者: 千丁妈咪    时间: 2009-4-3 13:23

大家别忘了,是因为有“买方市场”才会纵容人贩子如此猖狂!我说买孩子的和人贩子一样都应该得到严惩!

[ 本帖最后由 千丁妈咪 于 2009-4-3 13:24 编辑 ].
作者: yijiamm    时间: 2009-4-3 14:20

可恶的人贩子,杀无赦!!!.
作者: 冰激凌    时间: 2009-4-3 16:42

抓住就毙!!一定要顶!!.
作者: xiangxiang    时间: 2009-4-4 09:22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作者: 纯净的海    时间: 2009-4-4 10:13

签。人贩比毒贩坏。胡主席、温总理救救孩子吧!.
作者: xiuxiu1218    时间: 2009-4-4 11:40

,签.
作者: 途家带口    时间: 2009-4-4 14:30

签,希望人大代表们看到,希望法律严惩.
作者: cocoyangyang    时间: 2009-4-4 17:02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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