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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司商务] 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电子设备)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小鹿儿妈妈    时间: 2008-12-9 16:17     标题: 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电子设备)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的问题

新税法下的固定资产(电子设备)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的问题

新的税法颁布后,已经明确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新购的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为3年,残值率根据资产的性质及使用状况等因素,由公司自行决定。
想问问大家对此的具体处理方法:
1. 按照原来的,没有变化。(老的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10%)
2. 2008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按新税法做,折旧年限3年,残值率:  %

由于不会弄调查图表,只能如此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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