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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人] pp要住我们家,该如何是好呢? [打印本页]

作者: 婧婧妈    时间: 2008-9-21 07:13     标题: pp要住我们家,该如何是好呢?


我家现在碰到的问题是婆婆想结婚在我们家,我们该怎么办呢?
3年前GG去世,PP现在另找了一个知己,我只能这样说。我和LG意见不支持,不反对。
但问题是那位先生条件不好,无房。
想当初我们是在外面借的房子结婚的。婆婆家有2房一厅。(LG是他们唯一的孩子)
她想住的房子是后来我们夫妻单位分的。现在借给别人。我们又另外买了房子住。
PP说问我们买房,我说我们现在房子,车子都有了,我们又不缺钱,我干吗卖房?
PP又说借别人不如借给她,不过她要叫我们重新装修。
问题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万一婆婆走在那位先生前面,我们赶还是不赶他走啊?再说他们两个就点退休工资,我们能问他们要房租吗?给了也不能收啊!
我跟老公说人家是小夫妻结婚要住父母家,我们家是妈妈结婚要住儿子家,一个颠倒!
想当初我们情愿贷款也不舍的卖掉房子,自己妈妈是因为那时也要买房,我们真的是咬牙贷款的。说一件辛酸的事,刚贷款时,我连2元的空调车都不舍的乘,大热天等三刻钟只为省一元钱。那时婆婆又在哪里?
我问LG她干吗不住自己家?LG说他妈觉得我们家离公园近,天天锻炼方便。
我和LG感情很好,我也不愿他为这件事在中间挤破头。但要我借,我真是一千一万个不愿意。
可我能怎么办呢?PP说了,明年过年就要住进来了。
为此,我们特地去房产交易中心,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女儿名下,这样PP总不好意思和孙女要房子吧?结果我们那房子要一万多才能过户,想想不舍的,又回来了。
现在我一想到这事,就头大,姐姐妹妹们,如果是你们,会怎么做呢?
请帮帮我吧!谢谢了![/size

[ 本帖最后由 婧婧妈 于 2008-9-21 08:58 编辑 ].
作者: 魅力人生    时间: 2008-9-21 08:49

把你那套老公单位分的房子,借给婆婆,装修不要管

把你婆婆那套出租,租金归你们

不要告诉婆婆你们家的经济情况,因为孩子还小,就算有钱,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的是了

你家婆婆可真是个人才啊,我没有想到,那么大的年纪,居然你家公公去世只有3年,就有新的人了,我真是老土啊 .
作者: 鲁冰花    时间: 2008-9-21 09:22

引用:
原帖由 魅力人生 于 2008-9-21 08:49 发表
把你那套老公单位分的房子,借给婆婆,装修不要管

把你婆婆那套出租,租金归你们

不要告诉婆婆你们家的经济情况,因为孩子还小,就算有钱,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的是了

你家婆婆可真是个人才啊,我没有想到, ...
魅力主意不错
这样的婆婆真是厉害角色,再婚算了,干吗盯着小两口的房子,又不是没有房子,讨人厌!.
作者: 龙井茶香    时间: 2008-9-21 09:23

引用:
原帖由 魅力人生 于 2008-9-21 08:49 发表
把你那套老公单位分的房子,借给婆婆,装修不要管

把你婆婆那套出租,租金归你们

不要告诉婆婆你们家的经济情况,因为孩子还小,就算有钱,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的是了

你家婆婆可真是个人才啊,我没有想到, ...
这算什么,我还听说过半年就嫁了的呢.不过这个不是重点.我的意见和上面一样,把婆婆的房子借出去,租金归你们.给婆婆的那套房子,花钱也要过户给女儿.不要舍不得花钱,不然以后你烦着呢..
作者: peteryang    时间: 2008-9-21 09:39

这是个家庭难题,又是个老人问题,还是一个老女人的再婚问题.
老人似小孩,对黄昏恋,许多时候,在年轻人看来,在过去看来,可能不太合时宜.在今天这个宽容的环境下,或许小辈们默许是最好的办法.
结婚住孩子家,又有一个固执,饱经风霜,没有亲情的老男人,牵扯到许多后续问题.看来LZ婆婆很吃那个老男人,非要损失孩子的利益,满足她的需求.或许这是一半无关孩子感情的利益,在孩子们心里确实很难平静.
从心理分析,婆婆是追求黄昏的余挥,那夕阳下最后的落幕,人生似乎不应该有遗憾,或许是因为寂寞和孤独,这种心情,这种感觉,小辈是难以体会的.
如果家庭经济许可,在契约社会,应该和婆婆谈清楚,对老人的黄昏恋,只是同情心,而不应该损失孩子的利益,毕竟孩子也要对自己的孩子负责,这是一代换一代的人生游戏.
或许很难出口和婆婆交流,毕竟有着亲情,这时候,LZ应该逼迫老公出面,在正常情况下,老公不会拒绝的,只要你们之间达成共识,事情会按照你们预期的方向发展.书面协议是必须的,这是以后如果事态失控,浸进入法律程序时的见证.先小人,后君子,又不失去晚辈的孝心..
作者: 钊元妈妈    时间: 2008-9-21 09:56

把小房子卖了, 买商铺, 投资回报率更高, 还省得老有人惦记。.
作者: 一只美美羊    时间: 2008-9-2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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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cy的妈妈    时间: 2008-9-21 10:21

要不把婆婆自己的那套离公园远的房子过户到你家老公和孩子的名下(如果本来就有那就把老太太的名字去掉就好了,费用应该不多的)这些手续都得在老太太再婚前办掉,告诉她这是为了保障她和她儿子的利益,或者让她做个婚前财产公证。.
作者: 婧婧妈    时间: 2008-9-21 11:19

谢谢楼上的妈妈们!
我也和老公谈过,叫老公去和他母亲说说,写个书面东西给我们,说明这房子是我们的财产。
结果婆婆说那位先生又没说要住进来,你们叫我写什么,妈妈不能住儿子家吗?一句话闷牢。
婆婆本身的房子,我猜想她是不好意思住进去结婚的,公公在天之灵要看着的。那个房租老公说他们没什么钱,意思不要要了。我真是没话说啊,怎么办呢?
我的房子啊,是我的,却马上要不是我的了。
最主要是就算写成女儿的,恐怕婆婆还是要住的,写婚前协议婆婆是万万不肯的,我老公也不会去说的。他说母亲的事他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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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acy2006    时间: 2008-9-21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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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j3333    时间: 2008-9-21 11:31

又一个极品PP哈。。。.
作者: big美人    时间: 2008-9-21 11:50

换我也不原意的,就算撕破脸皮也不愿意这么不明不白的给外人住自己的房子啊!.
作者: tequila_qq    时间: 2008-9-21 12:41

那就让婆婆不要领结婚证, 否则那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将来也有四分之三是那位知己的. 可是这个很难控制的. 你GG有遗嘱吗?最好把你LG 的份额分分清楚.

房租还是一定要收取的, 还要写出租房合同去备个案, 她收入少宁可另外再帖的..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08-9-21 13:00

绝对不行.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08-9-21 13:06

引用:
原帖由 婧婧妈 于 2008-9-21 11:19 发表
谢谢楼上的妈妈们!
我也和老公谈过,叫老公去和他母亲说说,写个书面东西给我们,说明这房子是我们的财产。
结果婆婆说那位先生又没说要住进来,你们叫我写什么,妈妈不能住儿子家吗?一句话闷牢。
婆婆本身的房 ...
跟老公说清楚:养你老娘没问题,如果她不再婚,养她终老都是应该的。但是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陌生男人,你们没有义务养。你婆婆喜欢是你婆婆的事,不能勉强你们也喜欢那个男人。

她要结婚是她的事,你们既然已经表明了不干涉不反对的态度,那么就更没义务管他们住谁的房子了。如果你婆婆不是出嫁而是招赘,那么问问已故的公公愿意不愿意好了。.
作者: 普通    时间: 2008-9-21 13:10

她想住的房子是后来我们夫妻单位分的。现在借给别人。我们又另外买了房子住。


楼主,那赶紧跟房客续租呀
房客不续租
赶紧找另外的租客呀.
作者: DIDADI    时间: 2008-9-21 13:16

看样子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这是最省事的做法,让你PP没东西惦记着。当然,你PP背后肯定要说你什么的,反正是背后说,你听不见就当她没说。这总比你借了她房子以后没完没了的烦好。再说,你就算借她房子也不会落下什么好来,还不如现在爽爽气气的把房子卖了。.
作者: 婧婧妈    时间: 2008-9-21 13:51

现在婆婆巴不得我卖房子,她早就说要卖掉自己的房子,来买我们的房子。
说的价格真是不知什么朝代的价格!也就是半卖半送的意思了。
我的天,老妈结婚,儿子出婚房,头大了!!!!
这以后可怎么办呢?他妈身体不是很好,高血压,糖尿病,那位先生倒是比我们关心他妈。
诶,以后的日子,老公意思那位先生看上去挺老实,我们不要太过了,让他妈难做人。
我有吗?我只是想保护我自己的房子,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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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nhuayang2005    时间: 2008-9-21 13:54

就说房子签了三年或者五年的合同,总不能把人家赶出去吧.
少年夫妻老来伴.丧偶再婚无可厚非的.如果说,你婆婆自己没有房子,倒是可以给她住的,自己有房子,何必让孩子为难呢?
关键是你老公的态度,借与不借,首先你们夫妻俩个自己商量好吧..
作者: xiaoqian    时间: 2008-9-21 15:01

一个字“作”。
这种PP!!.
作者: 嘎嘎的妈妈    时间: 2008-9-21 15:42

现在你的PP,LG和你应该联合起来保护你家的财产。那位先生是个外人。

你婆婆要住过来的话,把原来的房子过户到你先生和女儿名下,租金归你们,你们分的这套房子过户的女儿名下,无偿给你PP住。

全部过户好,就没有麻烦,告诉你PP,只要她在一天,房子随便她住。

花点过户费,买个心安,值得的。.
作者: 美伢    时间: 2008-9-21 15:49

把婆婆的二房一厅租掉,用租金在她认为方便的地方再租个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结婚。.
作者: Lucy的妈妈    时间: 2008-9-21 15:54

引用:
原帖由 美伢 于 2008-9-21 15:49 发表
把婆婆的二房一厅租掉,用租金在她认为方便的地方再租个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结婚。
那么过了n年后婆婆的房子会不会变成和现在的老先生的共有财产呢?.
作者: 一然    时间: 2008-9-21 15:57

反正房产证上是你们的名字,有什么好担心的,老人愿意住就住吧,百年之后不还是你女儿的吗,更何况你们有房有车,还在乎这点租金吗,毕竟是老公的妈妈,如果她有个人照顾,你们也省心呀。
哈哈,我们上学时,历史老师经常说,老年人的孤独比青年人的失恋更痛苦。
结婚还是要支持的。.
作者: cslx    时间: 2008-9-2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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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钊元妈妈    时间: 2008-9-21 16:33     标题: 回复 18#婧婧妈 的帖子

按市场行情卖给她!
要不只好卖给其他人了, 这个没办法, 偷偷卖好了, 不要给她知道, 定金一收, 木已成舟。.
作者: dudu妈咪    时间: 2008-9-21 18:10

在中国如果社会现状,小夫妻结婚要住父母家是应该的,那妈妈结婚要住儿子家也没什么不应该
只要你LG愿意,让他们住去吧。产权名字总归是你们的,租金又能有多少,换来家庭不睦就没必要了。
现在你们有多余房子,如果PP没房子,这时让儿子给他们买,恐怕只要能负担的起,儿子也要买的.
作者: cloris    时间: 2008-9-21 20:54     标题: 回复 27#dudu妈咪 24#一然的帖子

同意。老小老小,越老越小。百善孝为先,不缺这点钱,别为这事烦恼。你们不可能有那位老先生的态度和热情去照顾PP,反过来,应该感谢老先生,否则,PP住你家,麻烦你,那时....
作者: tracy2006    时间: 2008-9-21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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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小兔的妈妈    时间: 2008-9-21 21:07

先让你PP和那位黄昏恋人试婚一年周说,就说是为她好,否则就是结婚容易离婚难了!.
作者: 小鱼的妈妈    时间: 2008-9-21 21:10

这样的婆婆比较拎不清,干嘛要结婚呢,可以住在一起互相照顾嘛!你可以用你自己那套出租房子的钱给婆婆在公园附近租一套。这样不用担心婆婆万一身体不好...后,她后老伴的去留了。
另外值得提醒的是GP原来的那套房子,万一婆婆...后,房子中婆婆占的那个份额的一半会归后老伴所有,所以还是个问题啊!一般老人应该在再婚前将财产的归属弄清楚的,不要给双方的后辈增加麻烦。这个事应当和老公讲清楚。
所以比较好的方法是既然老人要你出租的房子住,你就给她住,住多久都可以,条件是老房子过户给你老公和女儿,你单位分的房子反正是你们的,等婆婆...后,你们什么时候收回都可以的。.
作者: 杨小兔的妈妈    时间: 2008-9-21 21:17

现在的极品PP可真多,包括我家那位也是,几年不见面,一见面就给我家做主请他的外孙来我家过暑假,LG也不知道,我一听就一句话扔过去,我的家事应该由我和LG来做主,其他人不得插手!从那以后,她就识实务好多了。.
作者: doudouma0809    时间: 2008-9-21 21:45

让你婆婆把自己的那套房卖了,在公园旁边再买套不就好了嘛!如果要住你家房子,新买的房子写你们的名字,要不就让他们自己住新房子啦。.
作者: Lucy的妈妈    时间: 2008-9-21 21:46

引用:
原帖由 tracy2006 于 2008-9-21 21:01 发表
看样子,以后我们老了,不得已成了剩下的那一半,最好是孤独地走到生命尽头..... 有再昏想法,就可能被子女要求净身出户(把财产先过户到他们名下)...... ......做人难,做老人是难上加难.....
出这主意并不是要老人净身出户,老太太提出这样的要求明显是因再婚而有点昏,并不是不支持再婚,凡事都要有个度,不是吗?.
作者: 一条快乐的鱼    时间: 2008-9-21 22:02

对于老年人再婚我是不反对的,失去了另一半的老年人我都觉得很可怜。
至于房子,如果婆婆一直以来关系都很好,那就让她住,房子总归是我的,就算他们结婚,也不可能住进去就成他们的了,损失的就是租金,至于如果婆婆走在那位老先生前面,给不给他住下去,就要看他是怎么样对待婆婆的,如果这位老先生一直都对婆婆很好,的确给婆婆的晚年生活带来了幸福,那么就算婆婆先走,我还是愿意让他住下去的,如果是个无赖,我估计不用你赶,你婆婆过不了多久就会把他赶出去。
我只要家人过得都好就行了。当然,如果婆婆一向斤斤计较,喜欢算计,那我也是坚决不给住的。我就是那种你对我好,我会对你更好,你对我不好也别指望我会对你好的人,呵呵

[ 本帖最后由 一条快乐的鱼 于 2008-9-21 22:03 编辑 ].
作者: tracy2006    时间: 2008-9-21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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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晴朗    时间: 2008-9-21 22:13

如果是你妈妈要再婚,你难道不给她住吗?
实在不甘心就跟她说租金也不收了,就当是你们每个月的赡养费吧.
作者: 兰昕妈妈    时间: 2008-9-21 22:25

你婆婆身体不好,有个老先生来照顾她也是件好事啊,而且,老年人也是有精神需求的,要多和人交往才能长寿嘛.所以,我也不反对老人再婚的,当然,要看看对方人品,以及对方子女的态度.这套房子如果从法律上不可能转到老先生那里的话就不要再乎那点租金了.想想你婆婆把你老公养大也是花了很多心血的,这是无法用金钱来计算的,就如同你现在养女儿所付出的一样.人的孝心是可以感动老天的,你付出了,老天会更多地回馈给你的..
作者: 金牛座    时间: 2008-9-21 23:11

你们经济条件允许,为什么不能让婆婆住这套房子呢。自己的亲人啊!.
作者: jeanwu    时间: 2008-9-21 23:41

子女应该对父母进
换位思考,自己老了,身体不好,出现这种问题,儿女这样对你,伤心吗?
是PP,LG的妈,LG都没想法,媳妇更应该没想法.
作者: sunnyy    时间: 2008-9-21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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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gelaqiu    时间: 2008-9-22 00:12     标题: 回复 22#美伢 的帖子

同意这个说法.
作者: 小兔的橘子    时间: 2008-9-22 00:36

如果老先生好的话,婆婆的房子由着她折腾吧。
但是自己的房子一定要分清楚的,不能白送外人。.
作者: sharon616    时间: 2008-9-22 07:05

引用:
原帖由 一条快乐的鱼 于 2008-9-21 22:02 发表
对于老年人再婚我是不反对的,失去了另一半的老年人我都觉得很可怜。
至于房子,如果婆婆一直以来关系都很好,那就让她住,房子总归是我的,就算他们结婚,也不可能住进去就成他们的了,损失的就是租金,至于如果婆 ...

       产权问题不难解决的,多想想产权之外的问题吧.
作者: 成mm    时间: 2008-9-22 09:04

那套房子没有pp的名字吧,就给pp住好了,将来如果pp走了,和外人总归好处理,产权是你们的,收回来就可以了,我想打官司总归你们赢得

pp还活着的时候就让她过几天舒心的日子好了.
作者: 宝宝爱思考    时间: 2008-9-22 11:04     标题: 回复 1#婧婧妈 的帖子

将你婆婆自己的房子租出去,然后拿着钱去你那个房子附近再给她租一套稍微好一点的,大不了你们再添点租金,这样你们也尽孝完成了老人的夙愿,房子也不会丢掉,只要靠公园近即可

[ 本帖最后由 宝宝爱思考 于 2008-9-22 11:05 编辑 ].
作者: adafather    时间: 2008-9-2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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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ihyxy    时间: 2008-9-22 11:46

引用:
原帖由 宝宝爱思考 于 2008-9-22 11:04 发表
将你婆婆自己的房子租出去,然后拿着钱去你那个房子附近再给她租一套稍微好一点的,大不了你们再添点租金,这样你们也尽孝完成了老人的夙愿,房子也不会丢掉,只要靠公园近即可
同意!另外再婚的问题,真是劝老人要婚前财产公证,否则万一走在前面,老先生也有继承权的。反正这样给外人我还是觉得说不过去。
你们的房子反正产证上没有婆婆,她和她新老公也是没有办法继承的吧?这个就不懂了,现在不是有个什么同住人可以继承的问题?要好好咨询一下律师。.
作者: 狗不理妈妈    时间: 2008-9-22 11:52

不啃老,但是老的也不要啃小辈,还用血缘关系啃得理直气壮.
作者: qiuqiu妈    时间: 2008-9-22 11:54

引用:
原帖由 doudouma0809 于 2008-9-21 21:45 发表
让你婆婆把自己的那套房卖了,在公园旁边再买套不就好了嘛!如果要住你家房子,新买的房子写你们的名字,要不就让他们自己住新房子啦。
如果新买的房子加上了老先生的名字,那不就等于送给人家一半啦,
千万表搞这个/.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8-9-22 12:10

结什么婚哦,真正是在热昏。老了怕寂寞嘛两个老人在一起做个伴就好了,不一定是男伴,女伴也可以啊,为什么一定要那张纸呢,弄得那么复杂。.
作者: 爱豆豆    时间: 2008-9-22 12:27

跟PP说,每个月给她xxx生活费,让她自己找自己喜欢的。你们已经出租的房子房客有困难,没办法赶走.
作者: jade2004    时间: 2008-9-22 12:37

赶快上"老娘舅"节目,求教柏万青阿姨..
作者: zsqing    时间: 2008-9-22 12:51

自己有房子还要儿子出房结婚,怎么看都有问题。你PP说过自己那套房子怎么安排吗?她都在那里住了好多年了,应该不至于为上公园方便而放弃自己熟悉的生活吧?男方人品如何谁能知道呢?婚前为财表现体贴也不是没有可能。说白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真要僵到最后,LZ租房给PP住得了,就当自己房子没收房租吧。.
作者: 丛林一番    时间: 2008-9-22 13:18

婆婆自己的房子卖掉,再买一套房子,再买的房子做个婚前公证,这些事情你们不要讲,让婆婆的亲姐妹兄弟的和她谈谈。你们不好讲的。毕竟还有亲情在里面。其余该赡养的,可以以现金,物品的方式。先小人后君子吧。.
作者: 叶落的日子    时间: 2008-9-22 13:27

婆婆要住也没办法,前面JM说的,把她原来的房子租掉,租金归你们;房子的产证最好换你女儿的名字。
跟婆婆说这是为你女儿着想,变共同财产了,万一那个男的还有小孩,到时会不会生事都不知道呢。
看起来,满难的!你这个PP阿,是人物阿~.
作者: 畅宝儿妈妈    时间: 2008-9-22 14:21

租金倒是其次,将来你婆婆的后夫的子女不要与你们公分家产就可以了
以我之见,让你婆婆把她自己的房子卖了后再买新的,爱离公园有多近就多近,让她打消买你们房子的念头,就说自己的第一套房有太多的记忆在里头,卖了不舍得。
至于婆婆这套房就不要打主意了,反正房子也没说天经地义就是孩子的。.
作者: 美伢    时间: 2008-9-22 14:49     标题: 回复 23#Lucy的妈妈 的帖子

这是婚前房,有居住权,没有产权但有遗产继承权.但我觉得既然房子是婆婆的,那她就有处置权,她想给谁给谁,做晚辈的不用去想着她的东西就可以了..
作者: gemingxia    时间: 2008-9-22 15:53

你老公都说"他说母亲的事他不干涉"了

你还管什么!!!自己的东西看劳了,其他的不管.
作者: 晴沛    时间: 2008-9-22 17:02

LZ的房子是自己的名字,不用担心的。

PP的那两室一厅是谁的名字呢? 产证又在谁的手里呢? 有点棘手的事情,
现在不解决吧,将来麻烦,方方面面的人都要到场签字
现在卖房子,把你LG该继承的那部分钱拿回来, 虽然理清楚了,但好像没有亲情了,

如果是GG或GP两个人的名字,感觉房子将来解决,现在让老的把这房子出租,租金拿来再借房.
作者: soo-goo    时间: 2008-9-22 17:19

引用:
原帖由 gemingxia 于 2008-9-22 15:53 发表
你老公都说"他说母亲的事他不干涉"了

你还管什么!!!自己的东西看劳了,其他的不管
同意!.
作者: 婧婧妈    时间: 2008-9-22 19:53

很感谢楼上各位的相帮!谢谢大家了!
考虑了几天,想来想去,决定我来退一步吧!
老公是个老实人,不会说话,让他去和他母亲打交道,那是被他母亲一口酥,一点没还价的余地。而我去和老人谈判总不大好。
楼上也有妈妈说那房子是我的,总跑不掉的。婆婆自己的房子她说会租掉,然后把租金给我们。她给我,我就收。不给,我也不问她要。
现在我已经想通很多了,也不气了。算了,算了。
只是这样很对不起自己的母亲,从小给我带孩子,没从我这里摊到一分好处,现在弄成这样,真是没话可说。我妈说那位先生看重婆婆的家产,他自己的儿子还没结婚呢!我爸是每次吃饭就避避开。我们逢年过节吃饭,老先生和他的儿子也来的,这个闹的。说出来实在不好意思。
总之,是谢谢大家的关心和帮助了!
(其实我心里还是不舒服的很)
.
作者: 婧婧妈    时间: 2008-9-22 20:16

还有就是我现在小家庭和和睦睦,老公也很疼我,疼女儿,我想如果我太闹,老公总不是很开心吧!
其实我知道老公,是不赞成婆婆的事的,但他一大男人,去管妈妈的事,很多时候他根本无法开口,一开口大家关系恐怕就要僵掉了。
只是婆婆一向自管自。孙女,她从我月子开始就没关心过,要是像我妈那样从小照顾,以我们现在条件,送给她我们也愿意。
.
作者: SAHM    时间: 2008-9-22 21:40

看到婧婧妈做的决定, 感到非常赞同. 有那么个疼你的老公和女儿, 还有那么爱你的爸爸妈妈, 你已经是最幸福的人了! 我相信, 做了这样的决定后, 非但你老公会更疼你, 连你PP都会对你赞口不绝的..
作者: Lucy的妈妈    时间: 2008-9-22 22:01

引用:
原帖由 美伢 于 2008-9-22 14:49 发表
这是婚前房,有居住权,没有产权但有遗产继承权.但我觉得既然房子是婆婆的,那她就有处置权,她想给谁给谁,做晚辈的不用去想着她的东西就可以了.
婚前的财产没有公正的话n年后会共有吗?并不是想不想她的东西的问题,关键是老年人可能法律意识不强又或者十分信任那位老伯伯,万一~~~,老太太会不会有什么损失呢?再说了,可能我比较现实点,这个问题早晚会碰到,我指的是老人的东西处置问题,赡养老人绝对是我们晚辈的义务,我想WW上的妈妈们绝不会冲着老人的东西而去照顾他们,但是老人的利益也是需要我们维护的,对吗?.
作者: jess    时间: 2008-9-22 22:11

让婆婆住可以的,但是要公证
但lz切记!!
万一婆婆先走,老头又没住处
你就算打官司能把房子拿下(因为之前公正过)
政府也不会赶走老头的,这个最麻烦
有几个案例的,建议你给你lg看一下
其中一个案例,那个老头的儿子女儿结果通通住进来的.
作者: jess    时间: 2008-9-22 22:12

你找重点,不要放在婆婆身上,放在老头身上吧
再和你lg商量下.
作者: gemingxia    时间: 2008-9-22 22:51

有你后悔的时候 女人心软了最容易被别人捅刀子进去,心硬点好不好.
作者: m宝贝    时间: 2008-9-22 22:54

引用:
原帖由 畅宝儿妈妈 于 2008-9-22 14:21 发表
租金倒是其次,将来你婆婆的后夫的子女不要与你们公分家产就可以了
以我之见,让你婆婆把她自己的房子卖了后再买新的,爱离公园有多近就多近,让她打消买你们房子的念头,就说自己的第一套房有太多的记忆在 ...
呵,就是这个担心!婆婆再婚,她名下的任何东西若干年后都将和另一位一人一半,而那另一位如果有子女,那就更搞不清爽了。租金能有几个钱,婆婆自己的一套房子,还问儿子媳妇再要一套房子,以后搞也搞死了。

老实人,现在婆婆健在是老实,万一将来LZ婆婆走在他前头,房子面前,老实人也未必老实的,何况还有对方的子女,谁又知道会发生什么呢。

所以还是那句话,自己的老娘(老公的老娘),养她老都没关系的,牵扯到毫无血缘关系的外人,很多事情就算现在说得清,到时候也变得说不清了。

LS有人说将来我们要是老了老伴先走,是不是要“净身出户”再找黄昏恋,个人认为绝对要这样,我和老公辛辛苦苦一辈子的财产,怎么能不留给自己的骨肉,去留给别人的孩子?不会指望那么大把年纪还能再生个了吧…….
作者: 帆儿妈妈    时间: 2008-9-22 23:03

自己有房子惦记你的房子做啥?没明白。
租房结婚算了,要么别结了,同居算了.....
那LZ的PP的知己的儿女是啥意思啦?不会没儿没女的吧?大家坐下说说清楚嘛。
搞得我觉着像老先生骗房子似的....
作者: 举杯邀明月    时间: 2008-9-23 00:47

还是先小人后君子吧。更何况这位老先生还有个未结婚的儿子。.
作者: 牛仔很忙    时间: 2008-9-23 09:03     标题: 回复 63#婧婧妈 的帖子

赞一下LZ。
房子产权反正是你们的,给她住吧,毕竟是长辈。当然能与老先生只同居不结婚最好啦。.
作者: 成mm    时间: 2008-9-23 09:06

同意楼上的意见,最好同居不结婚,省得将来外人,老头和他儿子来分你们家的羹,实在要结婚就婚前财产公证吧

不过,这些还得你pp说了算.
作者: 成mm    时间: 2008-9-23 09:08

你们一家子吃饭,老头和儿子也来凑热闹,使蛮烦人的.
作者: 畅宝儿妈妈    时间: 2008-9-23 09:16     标题: 回复 63#婧婧妈 的帖子

看了你这段话可真是吓了我一跳!对方老公公尽然还有个未结婚的儿子!
不是我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对方找你婆婆的用心也太明显了吧 ,看来有必要把你婆婆的那套房子也去公证在你们孩子的名下,然后将这套房子出租,他们的结婚住房可以通过租房子来解决。原先你婆婆的那套房子的租金去应付你婆婆的将来的租房费用,不够的话双方子女共同承担!农夫与蛇的故事还是有借鉴意义的。不能让别人利用你的善良来伤害你!.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8-9-23 09:21     标题: 回复 66#Lucy的妈妈 的帖子

按照新的婚姻法不会。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很清楚的。不过如果婆婆有遗嘱或赠予那又是另外一会事了。
   婆婆的房产LZ是有份的,因为房产是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婆婆只占一半份额,公公的份额由婆婆和儿子共同继承,所以婆婆的房产有LZ夫妇的四分之一产权。那么LZ的公公有遗嘱吗?
   不过这个婆婆还真拎不清,介大年纪结什么婚,对方有个未婚的儿子,还要做别人后妈,真是吃饱了,虽然儿子媳妇还是会孝敬她,但心里会看不起她,不值得尊敬。
   单纯的老来伴,同居就行了,思想转不过来,对外宣称结婚好了。

[ 本帖最后由 丰禾妈 于 2008-9-23 09:38 编辑 ].
作者: 丰禾妈    时间: 2008-9-23 10:22

引用:
原帖由 jess 于 2008-9-22 22:11 发表
让婆婆住可以的,但是要公证
但lz切记!!
万一婆婆先走,老头又没住处
你就算打官司能把房子拿下(因为之前公正过)
政府也不会赶走老头的,这个最麻烦
有几个案例的,建议你给你lg看一下
其中一个案例,那个 ...
9494,ZF为了社会的和谐是要牺牲家庭和谐的,所以就是官司打嬴了也没办法执行的。.
作者: 小果子妈妈    时间: 2008-9-23 11:07

这么明显,还看不出来,老头子是很有一套的,老太婆是被他花得头头转了,连亲儿子的利益都不顾了。.
作者: 美伢    时间: 2008-9-23 11:15     标题: 回复 66#Lucy的妈妈 的帖子

有时候我们的好心未必能被当事人认可,也许我们认为是在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可当事人反倒认为是在干涉他们的权利。所以我们能做的就只能是善意提醒,尽到责任。至于有没有被骗,只能看当事人的运气,也许也是一个人尤其是老年人在追求灿烂爱情时要经历的冒险,人生百味,只要婆婆有心理准备就好。.
作者: 兔子波波    时间: 2008-9-23 11:26

引用:
原帖由 狗不理妈妈 于 2008-9-22 11:52 发表
不啃老,但是老的也不要啃小辈,还用血缘关系啃得理直气壮
偶不同意,自己的父母就算要啃,也要让他们啃的。自己以后老了,难道孩子对自己很吝啬,自己心里不难受吗?花了多少心血把孩子养大的啊!

同意有的妈妈说的,就让妈妈住吧,只当老先生尽了儿子应尽的义务。至于妈妈的房子,让妈妈自己处理,即使给了外人又怎样,只要老先生对妈妈好,就可以了,钱能买来人家对她的好,也是值得!

哦呦,前面没看见老先生竟然带着他的儿子也来吃饭,这个老头子不咋样!

[ 本帖最后由 兔子波波 于 2008-9-23 11:31 编辑 ].
作者: cihyxy    时间: 2008-9-23 11:40

千万不能心软啊!
不是不给老人的问题,你还是找律师咨询一下吧!万一婆婆走在前面,估计你们就惨了。.
作者: meiline    时间: 2008-9-23 11:54

真不好说啊~~
还是公证一下比较好,又不是不给他们结婚和住房的。只是这样大家心里都有底了。现在太多的案例,太多的事都有无法预料性了!
皇帝明明把太子的位子指定了,大臣们也很高兴放心了,一桩大事定下来了。但是其他皇子们都还是有希望改变这个事实的!因为皇帝是活人,既然是活人就有可能改变主义废掉太子,重新再立,历史上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作者: alicemama    时间: 2008-9-23 12:13

楼主你要想清楚了,如果你给pp住了,她转手又把自己的房子买了,那你以后可是要一直提供这套房子给他们居住的,因为老人没有房子,就对现在居住的房子有居住权,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都赶不走了.你还是劝她把原来的房子买了再卖一套,免得自己套牢..
作者: 鲁冰花    时间: 2008-9-23 12:41

楼主不能心软啊
多听听大家的意见啊
给你婆婆看看也好
讲故事,不要农夫和蛇啊.
作者: shilr    时间: 2008-9-23 13:32

引用:
原帖由 jess 于 2008-9-22 22:11 发表
让婆婆住可以的,但是要公证
但lz切记!!
万一婆婆先走,老头又没住处
你就算打官司能把房子拿下(因为之前公正过)
政府也不会赶走老头的,这个最麻烦
有几个案例的,建议你给你lg看一下
其中一个案例,那个 ...
楼主真的要好好看看啊!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假使人家真是冲着房子来的,那说不定人家还会采取人为方法来让婆婆走在前头呢,太可怕了!!
这样一看,我倒觉得,真正有理智的老年人,结婚前真的要净身出户比较好!!不肯净身出户是不信赖自己的子女!既然自己的子女都无法信赖,那结婚对象又怎么信赖?!真有良心的子女要伤心透了,在相处多年的父母眼里,自己竟不如外人值得信赖。。。

这个层面上,就不是房子不房子的问题了,而是对老人的赡养监护问题了!lz老公的态度,最恶劣的情况,是把婆婆往死亡陷阱里推了。。。想想毒奶粉吧,人心不古!!

其实儿子尽可以坦白的告诉母亲,为了知道他们的真心与否,希望母亲做好财产公证!同时,房子附近另外再租吧,哪怕你们贴钱!!母亲明理的,会同意的!除非,还真是想讹儿子的房,来讨好二公!那也不用客气为难了!!!.
作者: jess    时间: 2008-9-23 16:32

我倒是有个建议,你们照样把房子租掉(跟你婆婆说合同期很长,单方面毁约要赔偿的),租金帖给你婆婆,让他们出去租房子住

单给婆婆住无所谓的,关键是牵扯到新组成的家庭.
作者: 含晖    时间: 2008-9-23 17:16

事情的关键是儿子不做为!.
作者: 波纳妈妈    时间: 2008-9-23 17:21     标题: 回复 4#婧婧妈 的帖子

这个很理解,做女儿的,有时经常会有这种感觉。。。.
作者: 波纳妈妈    时间: 2008-9-23 17:33     标题: 回复 84#alicemama 的帖子

如果婆婆的房子在和老先生结婚后卖掉的,算共同财产吗?如果用这个钱又买了一套房子,算共有财产吗?如果老先生的儿子以这个房款为基础买了大房子共同居住,这个产权就更难说了。。。横竖一套房子要出送!.
作者: 婧婧妈    时间: 2008-9-23 21:41

没想到在我家发生的这件事能有这么多的朋友,在为我出谋划策,真是非常的感谢!
昨晚在发了自己的想法后,今天早上我已把钥匙交给了老公——
可是今天看了大家的发言,我又有些后悔了,毕竟我一个人没有考虑太多,只是很多事也不是我说怎样就能怎样的。
总想全家和睦,自己能让就让吧!不然我又能如何呢?总不能为了婆婆的事,我和老公翻脸吧!
好难,也好累!
.
作者: 虫虫妈妈    时间: 2008-9-23 23:28

让楼主的LG来看看这个帖子,大家都是不涉及你们利害关系的旁观者,意见不乏中肯,为何不听呢?.
作者: 如果爱,请深爱    时间: 2008-9-24 12:01     标题: 回复 91#婧婧妈 的帖子

真为你的无奈而着急,就没有更好的方法了吗?看你一定是个善良、容易相处的mm,我想你们婆媳关系应该不错的。

在你pp心中他儿子的地位无人能取代,怎么做都不能亏了她儿子啊,有什么关系能比得上血缘关系呐。要我来看怎么的你pp百年之后房子之类的遗产都应留给她最亲的儿子的啊。(再说的实际点,pp百年后骨灰肯定是和前老公并列的,没有后老头的事。)是不是pp没考虑到,也从没想到以后的事情,也不知道你们的想法和担忧啊。照理上了这个年龄都应考虑了。(包括这个留给谁,那个留给谁),不好意思,太实际了。

我觉得借她之前,你们有什么想法一定要让pp明白,有顾虑不是不孝顺她。关键时候可以向pp说出你们的想法、你们的担忧。(自己家人,没有不好意思的,最好老公去说)。把你们的想法告诉pp,看她怎样回答你们。看她回应你们是不是站在你们的立场上。
多做事前公正不会错的,不管结局如何,这个时候不能含糊,让自己获得最大的权益。自己的想法哈,这事摆在自己身上可能就没这么潇洒啦~~~
相信好人肯定有好报的!.
作者: cihyxy    时间: 2008-9-24 21:25

楼主如果不方便说,能否找个懂理的长辈跟你婆婆交流一下呢?
钥匙虽然给了,找长辈来讲讲,最好由你老公的长辈里找出一个来说说吧!.
作者: rain696    时间: 2008-9-25 01:15     标题: 回复 6#钊元妈妈 的帖子

亲爱的,哪里有合适的商铺买啊?介绍介绍.
作者: 钊元妈妈    时间: 2008-9-25 08:30     标题: 回复 95#rain696 的帖子

建议买小商铺, 二手的也不错, 比如浦东中融国际商城这里, 一楼,8个平方, 现在大概要65万, 租金2500左右, 明年3月还要调整, 应该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我觉得这个比外地的商铺可靠些, 我是06年从温州人手里买的,比现在便宜很多, 租金是5年一签的, 09年3月到期重签合同。
租金是每个月打到卡里, 不用自己去管理, 省事。.
作者: 婧婧妈    时间: 2008-9-25 20:58     标题: 回复 94#cihyxy 的帖子

事实上婆婆从小过继给别人,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什么好朋友,很好强,一向自己说了算。
所以除了老公,我不知道找谁去说。再者,我又能说什么,请她同居,不要结婚。请她婚前公正,不要给别人占便宜,我都能想到她到时坐在地上,要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哭白养儿子了!(有过先例)
关于那位先生和他的儿子,其实老先生大半辈子在支援祖国建设,退休后才回上海的,生活也挺苦的。他的儿子因为自身和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所以也找不到合适的朋友结婚,所以当初婆婆提出交往时我们是敞开心扉接纳的,我们结婚后一直是过节就请双方家长饭店聚一聚的,所以他们一起过来我们也是欢迎的。另外老实说他的儿子和我们倒也合得来。是个蛮老实的小伙子,也挺喜欢我家宝宝的。我们一直以为他们会在自己的房子里生活,所以我们倒也从没去想过别的事情。现在提出要借我们的房子,我们真是当头一棒!
这两天,我一直在和老公说大家的事,你妈的房子怎么处置我们都没意见,但现在是我们的房子,要留给我们的女儿的,万一将来那位老先生住着不走,怎么办?还有婆婆的房有一半是是你爸留下的遗产,将来留给别的老头,你爸在天上怎么想?老公想了半天,说会找她妈好好谈谈。
希望有好结果,到时再来告诉大家。谢谢大家!


[ 本帖最后由 婧婧妈 于 2008-9-26 07:35 编辑 ].
作者: 鲁冰花    时间: 2008-9-25 21:09     标题: 回复 97#婧婧妈 的帖子

一直关注
期望有好结果.
作者: 可爱妞妈咪    时间: 2008-11-18 13:01

婧婧妈,今天才看到这个贴子,事情有结果了吗,真替你着急!
如果若干年后你PP走在那位老先生之前,事情就麻烦了,他没地方住,你们是没理由请他出去的,不要以为他和那个儿子现在看上去老实,在利益面前有些事情是很难预料的,再说那个儿子也会娶妻生子,就怕将来掺合进来的人多了,请把问题考虑得复杂点!!!
搞不懂了,你PP为啥不把自己房子卖了再另外买其他房子呢?.
作者: 祝你幸福    时间: 2008-11-18 13:26

引用:
原帖由 一然 于 2008-9-21 15:57 发表
反正房产证上是你们的名字,有什么好担心的,老人愿意住就住吧,百年之后不还是你女儿的吗,更何况你们有房有车,还在乎这点租金吗,毕竟是老公的妈妈,如果她有个人照顾,你们也省心呀。
哈哈,我们上学时,历史老 ...
.
作者: 小斐1015    时间: 2008-11-18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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