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楼羚羚爸爸
(......)
发表于 2006-8-30 10:32
只看此人
建议不要借医保卡给其他人看病.买点药啥的是无所谓的.
如果借了卡给别人看病的话,上面的病史就变成了你自己的了.
我碰到过这么一件事.
2004年有一个客户在我一个同事这里投保了一份医疗保险.去年自己住院,事后保险公司拒赔.
这个客户身体状况非常之好,也不曾有过病史.但是为啥保险公司不赔呢?
后来拿到拒赔通知书后,上面明确写着,投保前有糖尿病病史,属于健康告知不属实,所以拒赔.
事实上,就是在2002年时,她曾经将自己的医保卡借给过别人去看病.
她自己也没办法同保险公司理论,只能闷进.如果去和保险公司理论的,保险公司向社保 部门反映.她自己的社保被取消都是有可能的.
我举的只是个相关的例子,在找工作等情况下同样会产生许多法律上的问题.所以要慎之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