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槛外人
(开学了)
发表于 2012-12-2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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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一家新公司,今年11月份刚刚新成立,现在到年底了,没有收入(没开过票),有很多先期费用,有的计入管理费用中,有的计入固定资产中,还有房租计在待摊费用中了(1、好象根据新会计准则,是不是没有待摊费用一说了?那房租是不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中?)
那这样的话,2013做企业所得税清缴的时候,2012年是亏损的。因为明年是有收入的,也会有利润的,所以想把今年这个先期的所有的费用用以后年度来弥补。
所以,请教,这个应该怎么做?在会计上是如何处理的?在税务上怎么处理的?还有(1、)问题也希望能帮我解答一下。
能说得越详细越好,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