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肯定是单位出的,所有可以算为培训费签有服务期里的金额有8万多。按以往其他培训,都是签5年的服务期,按年平均递减。但这次的培训比较特殊,在一般的企业很少能有实践的机会,偶们现在是有这个实践的岗位,再送出去认证培训,一旦证书拿到,很容易跳槽,更容易拿到更高的薪酬。
所以领导提出是否可以在送出去培训前的服务期约定写明赔偿费用不分摊,而是约定5年。偶翻了能找到的文件,找不到规定必须分摊,当然,从员工的角度考虑,偶知道分摊是合理的,但毕竟特殊,且领导提出来了,偶希望能找到法律条款来说明“能”或“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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