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楼多多妙妙妈妈
(珍惜当下 享受当下)
发表于 2012-10-11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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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公司财产清偿顺序原则是:担保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
整个破产清偿的顺序是:先从破产财产里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余财产按以下顺序分配——首先是员工的工资报酬包括加班费、补偿费、基本养老保险等,第二是国家的税收,第三才是普通债权人的债权。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