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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如果把三改成小偷呢?

如果把三改成小偷呢?

最近讨论三的帖子很多,有人认为小三就是不对该谴责,有人认为是家庭出了问题,不能全怪三。突发奇想,如果这么说,我就是老婆,钱包就是老公,而三就是那个小偷。因为我对钱包看管不严,或者防盗措施不到位(没有用女人的柔情、家庭的温馨去吸引住老公等等),这时出现了一个对我的钱包垂涎三尺的小偷,偷走了我的钱包,我们还能说错不在小偷,因为你没有照顾好你的钱包或者说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你的钱包和你密不可分,小偷怎么能偷走呢?这些话都是胡说八道。钱包是我的,就算我把他放在无人的桌上,小偷也不应该偷吧,小偷偷了就是小偷的错。至于有人说夫妻之间的感情不能维系一辈子,行,你觉得和我过不下去,请先和我离婚,离婚之后,你爱咋的咋的。但千万不要有了外遇,找好落脚点之后再来痛诉和我的感情早已变质。而小三也请你在我的钱包变成无主之后再拿吧,那时你想怎么拿,我都不会说你一个字。

[ 本帖最后由 小宝悠悠 于 2011-1-31 12: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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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小偷倒是有共同点的,都是偷,一个偷人,一个偷财.但是,LG可以和钱包等同吗?钱包是物,LG是人,所以,有啥好如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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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人的可变数太多,属于不可预见的因素多,无法掌控。
钱包是物,如果妥善保管,可以防止遭窃。但是千防万防,也会有疏漏,但是遭窃后,第一的反思还是在自己,为什么人家不偷别人,就偷你的呢,还是有可乘之机的。
不管是人还是物,首先要检讨自己,再去憎恨那可憎恨之人。
还有社会文明程度和打击力度加强,这种现象频率要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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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偷事件我的第一反映就是谴责小偷,对于失主的大意问题我也会提醒一下。
我觉得有的人在被偷事件中一个劲地强调失主大意,管理不到位,被偷先检讨自己真是挺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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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偷了,最多买新的,是用钱可以买的,但人偷了,是感情,感情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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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ongwang 于 2011-1-31 13:20 发表 \"\"
对于被偷事件我的第一反映就是谴责小偷,对于失主的大意问题我也会提醒一下。
我觉得有的人在被偷事件中一个劲地强调失主大意,管理不到位,被偷先检讨自己真是挺奇怪的。
我认为过多指责失主的责任,反而是在助长小偷的歪风邪气,搅乱正确的价值观。就像去指责有外遇的配偶一样,本来有外遇的人受传统教育对自己的行为还有愧疚之心,但一看大家都说妻子也有责任,马上为自己开脱,原来不是我的错,因为老婆的这个那个,所以我才会出轨,这不是歪理吗?回到小偷事件中,被偷肯定是小偷的错,对其他人来说,我们只能提醒看管好自己的财物。

[ 本帖最后由 小宝悠悠 于 2011-1-31 13: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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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芯妈咪 于 2011-1-31 13:22 发表 \"\"
物品偷了,最多买新的,是用钱可以买的,但人偷了,是感情,感情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
所言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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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包是死的,人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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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凡士林 于 2011-1-31 12:49 发表 \"\"
因为人的可变数太多,属于不可预见的因素多,无法掌控。
钱包是物,如果妥善保管,可以防止遭窃。但是千防万防,也会有疏漏,但是遭窃后,第一的反思还是在自己,为什么人家不偷别人,就偷你的呢,还是有可乘之机的 ...
你说的前半段我同意,人的可变因素太多,钱包是物体,和人不一样.
但是,"不管是人还是物,首先要检讨自己,再去憎恨那可憎恨之人"我不同意.
首先,婚姻是两个人相互之间的责任问题,别人偷了你的老公,固然你有错(比如温柔,家庭温暖等等),但是老公就没错了?他的责任到哪里去了,老婆也需要老公的温柔,老公的臂膀的呀.
其次,小三也不能算完全的小偷,没见过钱包自己跑到小偷的吧?可是老公会自己跑到小三那里去的呀~~~~,其实问题应该都在男人身上啦~~~~
所以,我觉得,发现老公有三的时候,先反省自己:自己有没有错?
有错就改正,当然不要希望自己改正后老公会回头,人的可变因素多了,自己搞正就行.接下来再看事态发展你再做决定.或离或闹或和平解决,看当事人的性格\环境\家庭等等具体情况了.
没有错的话,当然要求老公尽他的责任.该拿钱的拿钱,该悔改的悔改,反正拿出你能接受的东西来,你来做决定以后怎么办.
为什么是你来决定呢?因为小三是老公的.不是你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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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sandyshang 的帖子

钱包是死的,看不住不是主人的错
人是活的,跑到别人那儿去,更不是配偶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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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小宝悠悠 的帖子

其实,看不住钱包主人也不一定错 婚姻的破裂也谈不上错不错,只是赶上了,缘分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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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sandyshang 的帖子

我觉得缘分是否尽了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判断,而做三做偷出轨就应当接受全社会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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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兔子妈 的帖子

男人有外遇总有一千条理由,温柔吧,觉得没激情;泼辣吧,嫌你没女人味;给他自由吧,觉得你根本不重视他,重视他吧又觉得没自由;家庭温暖吧,觉得窒息。。。
所以我才发这个帖子,我觉得舆论导向就该正确,大是大非该清楚,有外遇的人和小三就是道德败坏,都该受到谴责,看看韩剧,就知道中国有外遇的人和小三犯错成本太低,还不知廉耻、大摇大摆鼓吹自己是追求“爱情”,是摆脱婚姻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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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世事这么简单,想改就改,那多好!可惜呀,LZ的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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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sandyshang 的帖子

“婚姻的破裂也谈不上错不错,只是赶上了,缘分尽了”你这属于离婚范畴,正常。但不能先有三,再离婚,这属于道德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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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rongwang 的帖子

价值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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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小宝悠悠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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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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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ongwang 于 2011-1-31 13:54 发表 \"\"
我觉得缘分是否尽了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判断,而做三做偷出轨就应当接受全社会的谴责。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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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小芯妈咪 的帖子

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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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个体,独立的,不附属于任何人。
所以钱包和丈夫不能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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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cihyxy 的帖子

我这只是个比方。我不认为老公或老婆是属于另一方的,但在婚姻中,丈夫或妻子的责任只能专属于另一方,丈夫的责任只能对妻子尽,而不能去对第三者尽丈夫的责任,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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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是这样的,责任专属夫妻双方,可是变起心来,眼睛都是红的,还管GP。三肯定可恶,男的更可恶。不过我看很多男人变心是封建思想遗留的本性,并未真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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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小宝悠悠 的帖子

我同意你的。
至少作为一个女人,如果能够把别人的LG看成是别人的钱包,那问题就简单了,不用纠结了。情有那么重要?把情看得那么重,那么疯,那么没有理智,是因为你没有把别人的LG看成别人的钱包,那羞耻感自然就离得很远了,尺度就放得开多了,甚至要去可怜人家的婚姻,教育别人的老婆了。
起码我是这样设定我自己的程序的。所以跟楼主握手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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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rongwang 的帖子

失主的情况差别很大的。

有的确实本身很当心,防护到位,但小偷还是技高一筹,大胆偷了甚至抢了,当然应该谴责小偷(到这种地步的话,社会问题基本已很严重很严重,病入膏芒,不是个体能对抗的了)。

但也确实有些人,缺乏安全意识,比较粗线条或者干脆就是喜欢显财(真有这种人的),这样的人成为小偷的目标对象概率就极高。虽然被偷是受害者,但毕竟自己稍微主动改善的话,有很大机会可以避灾。

对被偷现象加以分析,找出原因就是为了让大家吸取教训,加强防范意识以最大程度避免这种情况。一味同情,说好话对被偷者及社会公众有意义吗?

良药苦口利于病,良言苦口利于行,不就是这样的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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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andyshang 于 2011-1-31 13:47 发表 \"\"
其实,看不住钱包主人也不一定错 婚姻的破裂也谈不上错不错,只是赶上了,缘分尽了。
是啊。赶上应该痒的时候,缘份尽了。迟早要散伙,还是早散的好。婚姻和人的寿命一样,也有长短的,关键期间的质量要高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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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小宝悠悠 的帖子

LZ这个帖子很有意思的。我也来说两句。
因为我的婚姻也是被三破坏的,那么最近我在谈离婚,牵涉到双方家长的,我男人的爸爸就一味逃避,但是真的坐下来谈了,他既不谴责三(小偷),也不谴责他的儿子(钱包),他谴责的是我(失主)。他说他儿子轧姘头的原因有很多种的,不是他的错,是我的错迫使他去轧姘头的。我觉得这个逻辑思维很奇怪的,也很好笑。于是谈话的那天就听他一个人在那里咆哮指责我,对他儿子和三的错误只字不提。
我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样的思维。提出来让大家探讨一下。
当然,那天我是比较气愤的,但是后来我想一下,不正是因为他和他儿子的这种表现我才要离开他们吗?如果他们表现的有礼有节,温文尔雅,那我会反省是不是我有点什么问题。现在看来我一点问题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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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iceying 于 2011-1-31 16:16 发表 \"\"
LZ这个帖子很有意思的。我也来说两句。
因为我的婚姻也是被三破坏的,那么最近我在谈离婚,牵涉到双方家长的,我男人的爸爸就一味逃避,但是真的坐下来谈了,他既不谴责三(小偷),也不谴责他的儿子(钱包),他谴 ...
抱抱先。这种歪理十八条的理论从你老公爸爸的嘴里说出,可以想见你老公一家的素质。退一万步说,你有一千条错,老公和你过不下去,他该做的是和你沟通,沟通无效,离婚(不愿沟通,也可以直接离),而不是去找三。在找三这件事上,只有三错了,找三的老公错了,老婆千错万错在这件事上是没错的。

[ 本帖最后由 小宝悠悠 于 2011-1-31 16: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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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iceying 的帖子

我觉得很多人将离婚的原因、责任和找三的原因、责任混为一谈。正常离婚可以说性格不合、感受不到温暖、日子过得难受等等都行,可找三却不能这么说,因为所有为找三寻的托词得出的结论都是该离婚了,而不是该去找小三了。你的前公公逻辑错误,偏偏这种人还都理直气壮得很,好像不是他们负天下人,而是天下人负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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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burninglife 的帖子

道理确实是对的,但也要看看时候呀。
比如大街上一群人在公批小偷,然后有人说失主你也太大意了,你也太缺乏安全意识,你也太粗线条或者干脆说人家喜欢显财财,你说这个人撒气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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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宝悠悠 于 2011-1-31 13:57 发表 \"\"
“婚姻的破裂也谈不上错不错,只是赶上了,缘分尽了”你这属于离婚范畴,正常。但不能先有三,再离婚,这属于道德败坏。
没有三,可能也就凑合了,有了三,有离婚的动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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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钱包属于你,但老公是有独立人格的,并不属于你。每个人都首先属于自己。所以,三和小偷不一样。
再说了,钱包不会自己张腿跟着小偷跑的,如果老公不愿意,三也强拉不走呀。
自己的感情自己负责,自己的选择自己承担,骂死小三不能解决问题,还不如收拾心情,想想如何面对以后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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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核桃酥 的帖子

就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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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sandyshang 的帖子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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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小宝悠悠 的帖子

有很多时候是“钱包”先跳出去的啊,请问你的比喻,钱包会自己跳出去吗?
鉴定完毕,本体喻体根本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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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小宝悠悠 的帖子

我觉得现在的世界观价值观都变得很厉害的,比如我们这里谴责找三的男人,但是真正找三的男人和家庭都觉得是对方的错,所以他们再去找三的。更让我觉得奇怪的是,这样认为的两个男人,我男人和他爸爸,都是党员。为什么这两个党员对社会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如此漠视呢?尤其,我男人的爸爸还是党员干部,那么他这样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会不会又影响另一批跟着他的党员和群众呢?当然我扯远了,我的意思就是,现在作为应该引领我们社会道德标准的人都这样做,认为小偷没啥错,钱包也没啥错,就是失主错了,难怪这个社会笑贫不笑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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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iceying 的帖子

社会上包情妇、二奶的,还就数党员多呢,你看哪个落马贪官后面没有N个情妇?
所以,与其警惕小三,不如警惕党员。

党员宣誓口号就是:为共产主义献身。
但有几个党员真的心里这样想的?
他们对党都撒谎,何况对老婆呢?这种离谱的谎都说的出口,何况其他呢。
扯远了。

[ 本帖最后由 核桃酥 于 2011-2-1 09: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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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小宝悠悠 的帖子

好象不能比的,钱包是物,老公是人,物与人是不同性质的东东,没有可比性。但是小三肯定要诅咒它的。只是如果用“小偷”来形容的话有点儿不切合实际,人是有血有肉有思维与情感的,也并不是每个老公都“吃”小三的,也不是每个老公都会心甘情愿的被小三“偷”,不过如果碰到一个对家庭没有责任心的老公,那就没办法说了。再说小三在这个社会里真是多得不得了,比庞物狗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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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iceying 的帖子

有其父必有其子,因为他们是一家子呀!其实你公公很明白他儿子的错,但是出于对自己儿子的“保护”,他决对不会在你面前批评自己儿子的,就是儿子的感情道德再败坏也要帮着的,他们是自己人,而你是孤立无助的(哪怕再委屈)。家庭事务处理和是不是党员没有直接关联。所以这种家庭根本就不值得留恋,我支持你!你很勇敢!你以后会得到幸福的!

[ 本帖最后由 DXMM 于 2011-2-1 10: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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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核桃酥 的帖子

非常有道理,老公也是有问题的,如果老公不同意,就是一百个小三也是没有用的。主要是看自己老公的人品,侬讲对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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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远一点,我们那些建党建国的领袖领导们,他们的夫人90%以上都是小三上位,原配离婚扔在乡下无人问津。
我所知道的,也就周的是原配。
所以,党员配小三,是有传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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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iceying 于 2011-2-1 09:07 发表 \"\"
我觉得现在的世界观价值观都变得很厉害的,比如我们这里谴责找三的男人,但是真正找三的男人和家庭都觉得是对方的错,所以他们再去找三的。更让我觉得奇怪的是,这样认为的两个男人,我男人和他爸爸,都是党员。为什 ...
通过这件事情,你可以看清你LG和他爹是什么样的人,再没有弃而不舍的纠结。离婚,是你明智的选择,幸福生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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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LZ的观点。

还有的人,被人偷了钱包后,还愿意和小偷合用一个钱包,而且不担心这个钱包会传染疾病。真是啥人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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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宝悠悠 于 2011-1-31 13:54 发表 \"\"
男人有外遇总有一千条理由,温柔吧,觉得没激情;泼辣吧,嫌你没女人味;给他自由吧,觉得你根本不重视他,重视他吧又觉得没自由;家庭温暖吧,觉得窒息。。。
所以我才发这个帖子,我觉得舆论导向就该正确,大是大 ...
同意!爱你的时候你是一切,不爱你的时候你连P都不如 事情都可以一分为二来看,又不是包办婚姻,恋爱的时候为啥不睁大眼睛,看清楚要过一辈子的这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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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同意LZ的说法。现在小三太多,在于道德的败坏,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愣是要拿过来或抢过来,不是小偷也是抢劫犯,而且真是肆无忌惮。其实就算是真的有爱,那就默默地喜欢,为什么要抢属于别人的老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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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小宝悠悠 的帖子

比喻不恰当.钱包是物是没有感情的,不会自己选择归属的,而老公是人是有独立判断能力的,会自己选择的.
钱包被小偷偷了,小偷是责任方,钱包的所有人是受害者,要说所有人也有责任多少有点牵强.钱包更是无辜者.
而老公有了小三,诚然小三是可恨的,但是老公是更可恨的.婚姻失败要说有一方完全没有责任,这多少也有点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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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5#小wenwen妈 的帖子

现在的“三”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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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宝贝 于 2011-2-1 11:39 发表 \"\"
同意LZ的观点。

还有的人,被人偷了钱包后,还愿意和小偷合用一个钱包,而且不担心这个钱包会传染疾病。真是啥人都有的。
你这个比喻,真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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