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Frogmama
(......)
发表于 2010-10-28 09:24
只看此人
居转户,倒在了税收这一项上,无语。。
居转户,所有文件准备完整,没想到被告知因有10个月未在上海缴税,所以需从恢复开始在上海时再往后7年(不是累计,是需延续)才可以申请办理。但居转户中,不是明确只要依法纳税就可以了吗?退一步说,居住证都可以累计,为什么税不可以累计?有遇到过这样情况的BBMM有吗?在上海已经交税85个月了,可上海现在不要我们,真得很无语。。。
[ 本帖最后由 Frogmama 于 2010-10-28 14:1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