篱笆车坛的沪EB5789的电子警察违规记录:
车牌号:沪EB5789 类型:小型汽车号牌 更新时间:2010-07-18
我要打印车牌属:上海市 违法:10 次 罚款金额:3800 (元)
1 违法时间:2009-10-19 凭证编号:
违法地点:茂名南路出永嘉路约20米处 采集机关:卢湾区
违法内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反条款:《法》第56条第1款、第93条第2款、第90条、《条例》第63条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对违法驾驶员应处以罚款20-200(金额单位:元),并记0分。
其他措施:可以拖移机动车
2 违法时间:2009-09-13 凭证编号:
违法地点:长乐路进茂名南路约160米非机动车道 采集机关:卢湾区
违法内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反条款:《法》第56条第1款、第93条第2款、第90条、《条例》第63条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对违法驾驶员应处以罚款20-200(金额单位:元),并记0分。
其他措施:可以拖移机动车
3 违法时间:2010-06-02 凭证编号:
违法地点:红松出绿苑100 采集机关:闵行区
违法内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反条款:《法》第56条第1款、第93条第2款、第90条、《条例》第63条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对违法驾驶员应处以罚款20-200(金额单位:元),并记0分。
其他措施:可以拖移机动车
4 违法时间:2009-05-19 凭证编号:
违法地点:宁夏瞿家廊 采集机关:普陀区
违法内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反条款:《法》第56条第1款、第93条第2款、第90条、《条例》第63条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对违法驾驶员应处以罚款20-200(金额单位:元),并记0分。
其他措施:可以拖移机动车
5 违法时间:2010-05-24 凭证编号:
违法地点:红松路518号 采集机关:闵行区
违法内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反条款:《法》第56条第1款、第93条第2款、第90条、《条例》第63条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对违法驾驶员应处以罚款20-200(金额单位:元),并记0分。
其他措施:可以拖移机动车
6 违法时间:2009-09-15 凭证编号:
违法地点:T1主线近磁悬浮车站 采集机关:市辖区
违法内容: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违反条款:《法》第42条第1款、第90条、《条例》第45条、46条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对违法驾驶员应处以罚款20-200(金额单位:元),并记3分。
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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