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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遭遇物业管理费

遭遇物业管理费

遭遇物业管理费
事情的经过:4月份我买了套二手房带租约,上家是台湾的一对老年夫妻。房产手续全已经办理好,这一切都很顺利。最后上家和我们一起去物业,变更信息。结果事情发生了,物业公司说上家欠了1年半的物业管理费共计5600多,当时老头和老太太一下子懵了,他们说是在准备出售此房时前半个月也就是3月底时,有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个女的(由于此房老头老太不住,平时的一些公用事业费都是此女人帮忙缴)上门已收取,并说出了此人的姓名,而且是当着房客的面缴款的问她索要发票时,此女人称发票没随身带,在办公室。由于此人平时一直很热心的帮忙,70多岁的老太太放松了戒备,让她开好发票后给房客。但房客一直没等到,还没来得及告知老太太事情就发生了(房客已证实并愿意作证)。更可气地是我们要求和这女人对质时,物业经理称此人已2天前不告而别,他也在找此人。让我们等段时间。由于这对老夫妻行程已经安排好,要去美国2个月,因此此事到现在还没解决。
事情的重点:我又在6月底收到了物业塞在所买房子的信箱里的一张物业费催款单(单子上是我老公的名字),上面包括了欠的款项以及4、5、6月份的物业管理费。我提出先缴4、5、6月的费用。但是物业不肯,称前面款项交齐后再收4、5、6月份的,我说这是他们公司内部管理出现的问题,不应转嫁在我们业主头上。

求助:我该怎么办?
借WW宝地诉苦,同时也让朋友们提高警惕。

[ 本帖最后由 妈妈喜悦 于 2010-7-8 10: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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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一定要一收给钱一手收发票了,这年头想钱都想疯了,什么事都能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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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情况应该写好一份证明,让上家、房客和物业三方一起签字盖章,否则最后倒霉的肯定是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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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sandyshang 的帖子

到时如果上法庭的话,我可以证明我的产证是4月的,但是他的催款单上的明细是2008年9月—2010年3月的一档,第二档是2010年4、5、6月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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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妈妈喜悦 的帖子

那物业可以说你和上家没沟通好,现在是你的房子,应该你交,到时候你去台湾找上家吗?尾款也清了?要盯牢物业把那个收钱的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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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有义务要交的物业费是2010年4、5、6月份的,2008年9月—2010年3月的物业费应当是上家交纳的,现在由于物业公司内部员工的问题造成物业公司没有收到物业费,责任不应由LZ承担。
不过正如前面的妈妈说的,当时几方共同写个情况说明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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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妈妈喜悦 的帖子

借LZ的宝地也帮朋友问一个问题:有一朋友,前两年买了新房,当时房产公司还配送了地下室,朋友手上有这份地下室的登记证明。但房子一直是空关着的。最近朋友想住这个新房,结果发现本属于她的地下室却被别人占有了,占有者手上没有任何证据,只有一个理由就是:这个地下室一直没人用,以为是无主的。  道理是明摆着的,但占有者却向朋友开口索要巨额费用。请教各位高人:如何文明的解决这个问题。代朋友先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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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呀,lz如果物业的问题没有解决,房子的尾款就应该还在lz这里,难道你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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