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看到、听到太多关于小三的故事。有很多男人说婚姻不幸福所以外面找感觉;也有些男人家里很好,就是审美疲劳了......
ANYWAY,婚内有没有问题都好,去找外面的女人就是不道德和不负责任的,这点大家都同意哈?
问题在于,为什么这么多男人都这样做?为什么这么多小三前仆后继?我的看法是,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太低——大不了离婚:财产转移了,老婆拿不到多少,孩子可以不管(大多妈妈都舍不得孩子);摆脱了黄脸婆外面有年轻貌美的等着过新生活呢。小三们轻易得到一个各方面都被调教好,有经济实力的男人,何乐不为呢?
所以我强烈呼吁,在婚姻法中增加对出轨过错方的惩罚,包括可以要求赔偿金钱、住房等(因为现在很多情况是男方明明有钱有房,但转到他人名下,目前的仅仅分配婚内共同财产的情况摆明是无过错方吃亏,但是毫无办法),就是说如果男方不给出合理的赔偿(而非财产分配),就不予离婚或给予一定处罚(如适当刑期的监禁等,我不懂法律,不知可不可以)。同时要追究过错方和第三者的法律责任和罚款,让他们不敢轻易尝试!如果要追求幸福,先要负起责任。有了新欢就把旧爱一脚踢开,他们怎么能这么潇洒?
总之,目的在于:让他们知道,婚外的快乐是要付出代价的,让他们在风流快活之前有所顾忌。哪怕真的离婚,也要给非过错方和孩子一点保障。
请大家畅所欲言讨论,并请注明你是妈妈或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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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奶牛豆豆 于 2010-4-2 16:5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