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TJMM
(......)
发表于 2010-1-12 10:19
只看此人
请有经验的BBMM帮忙看下我这事故(稍后传图)
昨天我在一T字路口右转,右转时对面没有左转车辆,我是减速右转的。我的车刚过了人行道,突然左后方快速冲过来一辆出租车,撞到了我的左前车头。报警后警察很快来了,一上来他问了行使路线,然后口气明显带有倾向性地(是指责对方的口气)问对方:“是左转让右转,还是右转让左转啊?啊?”不料对方回答:“应该是右转 让左转。”警察看上去没想到,我跟警察打招呼去靠边停车了。等我过来的时候,发现警察正用步话机请教别人。过了一会,他来跟我讲,他问过了,有右转让左转的规定。我跟他讲,我转的时候,对方的车根本没在路口,我怎么让他,如果我们同时在路口转弯,那你讲什么右转让左转那我可以同意。警察说,规则就是规则,今天如果他是存心撞你,你都有责任的。他说如果我不服气,就车子拖走,去事故科认定。说着他就传呼拖车过来。我从来没遇到过这情况,心里觉得冤,但听到讲要拖车有点弄不明白了,(经历过机场的野蛮装卸,我担心车给拖去弄坏)问为什么要动用拖车,警察回答就是这程序。给LG打电话,他耳朵聋了一样不接。我心里这个急啊,脑子里翻来翻去想该怎么最好,想起看到过帖子讲自认倒霉认全责处理起来简单的说法,权衡来权衡去,警察讲怎么都是我吃亏的,我就在思考,是不是这就该自认倒霉了?如果判两人都有责是不是很麻烦?我会不会还要自己贴钱修车?最后一咬牙,我认了下来。
想请教一下:1.我这么认全责是明智的吗?(当然已经没后悔药好吃,想知道下次碰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2.这种情况,警察为什么要用拖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