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上海的路随便挖,好多路1,2年就要被开膛,原来有我们这些罪人啊
从12月1日起,2010年度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开始征收,全市实行联网跨区域征收,车主可在任一征稽所(站)办理缴费手续,但出租车辆、减免征车辆、专业运输车辆和上牌后首次办理缴费手续的车辆仍应在车籍地征稽所办理缴费手续。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表示,为缓解人流高峰,2010年度通行费缴费时间宽限至2010年3月31日,之前办理缴费手续的车辆免征滞纳金。但需要出市行驶的车辆应提前办理缴费手续,以便道口通行。
根据市财政局、市交港局有关规定,已缴纳2009年度无人看守铁路道口安全监护费的车辆可办理退费,退费时限截至2010年3月底,但目前仍有部分车主尚未办理。车主可在续缴2010年通行费时申请退费。个人车辆凭退费申请书退还现金;单位车辆凭退费申请书和监护费收据复印件退入单位银行账户。
除减免车辆以外,使有性质为“非营运”的车辆可登陆付费通网站(
www.962233.com)进行网上缴费,私车车主还可选择邮政代缴、银行代扣代缴等多种方式缴费。对拖欠通行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追缴欠款并收取滞纳金,拖欠3个月以上的则按规定处以罚款。拖欠严重者将纳入本市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