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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09年底将至,提醒大家关注其他应收款挂账现象

09年底将至,提醒大家关注其他应收款挂账现象

根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年120号文)第35条第4款之规定,

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财务可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对投资者借款时间、用途进行针对性的审核,重点关注借款时间是否超过1年,借款用途是否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

最好采取借新还旧,借条换成新的2010年1月的,这样可以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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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上有的,谢谢!赶紧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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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他应付款”贷方有余额,且大于“其他应收款”,不妨一开始就放在“其他应付款”,但是二级明细的问题要注意。

[ 本帖最后由 apple妈001 于 2009-12-17 20: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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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学习了。另外,是不是预收最好也转到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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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工资也不能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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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内的员工借款不能算是“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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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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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向个人借款,还没有还清,我做的是短期借款,是否要做处理?怎样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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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snowdrop913 的帖子

你应该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短期借款科目应该核算金融机构的借款。
在年报审计时,审计人员会将短期借款科目和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联动审计,按照贷款合同的期限和利率审核以上2个科目。
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的部分,进行应税所得额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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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NetNet 的帖子

谢谢,做纳税调整我知道的,去年超出的利息也调整出来了,我想问一下是不是要代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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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snowdrop913 的帖子

超过起征点的应该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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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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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们这个挂账很多的,主要是老板的,那我年底怎么做呢,全部调整到应付也不行啊,另外税务怎么知道你超过一年了,我当月就对冲的话,报表上也看不出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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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9月zz妈 的帖子

跟老板说说,借新还旧,还的记在09/12月,新借的记在10年1月。
资金不用走的呀,一收一付,2张凭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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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亲戚借的款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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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恺宝妈 的帖子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都算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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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NetNet 的帖子

请问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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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NetNet 的帖子

忘了说,两家都是一个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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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NetNet 的帖子

谢谢提醒,本来还没想好这借款怎么消,经你这一提醒,知道应该怎么做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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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NetNet 的帖子

那如果是借新还旧,是借:现金,银行存款
                     货:其它应收款,
如果是做还现金的话,帐面上的现金很大好像也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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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KELVIN妈妈 的帖子

年底最后一天搞个贷记凭证(一收一付),年初再搞个贷记凭证(一付一收),就好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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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雨雨 的帖子

审计不会在12/31日这天来查账的呀,2010年1月1日作相反凭证后就平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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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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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NetNet 的帖子

我们前两年审计的时候是看一下12/31银行及现金的,去年倒是没看,只看审计日的.只怕到时审计想到看12/31的现金了,那么大,不太好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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