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是这样的:朋友在高速路上开车,前面车突然刹车,我朋友紧急刹车,但还是碰上去了。交警到现场拍照,然后叫拖车把车拖到交警办事处,叫来保险公司的人,拍照处理。处理结果是朋友负全责,并对前面的车作了赔偿预估。保险公司的人和交警让朋友付钱给前面的车主。朋友以前没遇到这种事,既然这样就把1000元付给前面的车主,要求对方修好后把发票寄给他。保险公司的人说拿发票到保险公司报销。
当朋友和我讲起这事时,我有些疑问,想请教这里老师:
1.朋友给对方钱时,对方没有写任何收据;如果对方不给发票怎么办?
2.汽车追尾是这么处理的吗?
3.把车拉到4S店后,修理厂说车留到那里,要和保险公司协商后,才好修。是这样的吗?
另:朋友驾龄有四五年了,车是刚买两个月的新车。
请有了解的各位达人指点一下,处理过程中应该注意些什么?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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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inshujun 于 2009-12-5 20:5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