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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堕胎 我们为中国哭泣

堕胎 我们为中国哭泣

堕胎,简单而冰冷的一个词。在当我们开始渐渐漠视这个词,也许我们已经“堕”掉了,这个民族的人性……

  亲身经历 堕胎实感

  “我感觉我就像待宰的羔羊,而医生熟练的一针接着一针就像给要出厂的猪盖章一样,不带什么感情色彩。到我了,我紧张的全身都绷紧了,而医生一点也不怜悯毫不留情的一针扎在了我的屁股上,我立刻觉得下半身都麻木了,疼的一动都不能动……想起B超上面那个已经有点形状的婴儿,我觉得自己很残忍,自己付出的代价就是要去扼杀一个无辜的小生命……

  堕胎人数的急剧增多

  这段描写让不少有过类似经历的女性朋友们感触很深,而且,有这种感触的女人也越来越多,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的人工流产为1,000万例,在这一千万名没有出生的婴儿父母的心里,相信都会有这一丝丝的“痛”意,是对自己的身体的痛苦,还是对那个无辜孩子的心痛呢? 



中国篇——视“堕胎不犯法”的少数国家之一


  经过调查,目前中国每年一千万的堕胎者中有五百万都是未婚女性,也就是说人们堕胎的原因多是因为婚前性行为,或者性放纵引起的,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人们避孕知识的不足。

  这里先不提堕胎对女性生理和心理极大的的伤害。单从生命的起点在哪里来考虑。如果那一个多月被吸出来的胎儿是一个生命吗?是一个人吗?对于这个问题,我留心了一下。在面对人流问题时,医疗机构几乎不把腹中的胎儿当作一个生命来考虑,他们纯粹将未出生的胎儿当中“东西”来看,比如中国流产网的一篇文章说:“人工流产负压吸宫术是目前国内外最普遍采用的终止早孕(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停经10周)的方法。就是用负压将子宫内的妊娠产物吸出以使妊娠终止。”如果这样以“妊娠产物”看待腹中的胎儿,那当然是一吸一刮了之,不必在意了。



外国篇——多数国家“堕胎”是被禁止的

  在国外,未婚妈妈剧增,因为堕胎是种犯罪,反堕胎人士认为,自卵子受精那一刻,生命就开始了,堕胎相当于谋杀,因此,她们不得不把孩子生下来独自抚养,国家好象只考虑到了人权的问题,又忽视了一个女人的感受。 

  为何会有这样的差异?

  这种差异还有一定的文化渊源,我们姑且从三方面来看:

  宗教方面:在部分国家认为人的“灵魂”是在卵子受精后14天时进入胚胎的,此时胚胎就是“人”,此后杀死胚胎就相当于谋杀。一些欧洲国家禁止堕胎也就是根据这个道理。但是世界上还有很多宗教,对此过程有不同的解释。例如伊斯兰教认为灵魂入体是在第40天,佛教灵魂入胎则是在父母交合之时。而中国的儒家不论及“不朽的灵魂”,所以对此没有任何规定,因此在中国堕胎不产生西方那样的伦理问题。

  法律方面:在西方国家,堕胎是一个大事情。在19世纪中叶以前,虽然堕胎被认为是不当行为,但美国大多数州允许胎动以前堕胎。19世纪中叶以后,一批由专业外科医生组成的团体开始推动限制性的堕胎立法。1845年,马萨诸塞州是第一个将堕胎视为犯罪的州。到1910年,除肯塔基外,各州均将堕胎定为重罪。绝大多数州规定只有在为挽救孕妇生命的情况下允许堕胎。介绍堕胎、提供堕胎或无外科医生执照而为他人施行堕胎者则触犯刑法。不过,并不处罚堕胎的妇女。

  人性方面:西方国家对堕胎还有一些限制。主要是对堕胎时间的限制,限制或者禁止后期堕胎。这些限制不只是考虑孕妇的利益,而更主要的是考虑胎儿的生命权。另一方面,西方国家也有许多非婚孕妇乐意把孩子生下来,那里没有计划生育问题,出生登记也不是难事,人们也不把非婚怀孕生育看成大逆不道的事情。生孩子不必结婚,结婚也不必生孩子,所以有许多未婚妈妈和未婚父亲。而在中国,生养一个非婚性关系所带来的孩子,麻烦可就大了。



思考:堕掉的不仅仅是身体健康,还有一个生命  

  上面说到了“人性”方面,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堕胎,除了对身体健康的危害、对个人对家庭的心理伤害值得我们注意思考外,别忘了,流产流掉的可是一个生命!少女的流产似乎还要受道德约束。

  许多人认为青少年有性行为并不存在道德上的问题,而仅仅是当代生活的一种事实,它或许是事实,但它正确吗?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围绕生命伦理学的争论从某种程度上讲,涉及到如何看待人的“胚胎”、“胎儿”等基本问题,  

  有人认为,胚胎是人,胎儿更是人。胎儿是胚胎发育的更晚的阶段。过去很多人反对堕胎,就是因为认为胎儿就是人。那么究竟什么是人?什么是人的“胚胎”或者“胎儿”?其中的区别究竟怎么看。这要更深一步讨论。不能笼统地说胚胎、胎儿是人,或者不是人,也不能说它和石块等无生命物质是一样的。但,我们必须承认,敬畏生命同样包括对胎儿的尊重。  

  由此就牵涉到另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是否可以允许女性堕胎,并由此上升到政治和人权的高度。对支持者来说,女性处理自己的身体是天生的权利,包括性和生育的自由。所以要不要自己肚子中的孩子,他人无权干涉。但反对者却认为,胎儿是有生命的,也是有人的权利的,不能由于他/她不能说话或只是生命的初级形式就可以随意杀死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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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州那些未成年的妈妈可怜,生下来的孩子更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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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斐1015 于 2009-10-29 16:10 发表
要是不允许堕胎的话,估计中国的人口早就要在全世界爆炸了。到那时,人类社会生存的条件更苛刻。
如果真有那么有一天,人类就该走向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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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棉絮 于 2009-10-30 20:09 发表

如果真有那么有一天,人类就该走向灭亡了.
我也希望这一天早一点到来,那些视堕胎犯法的国家早一点灭亡,会不会到时候全世界只有中国存在呢,不过估计你我是等不到这一天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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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斐1015 于 2009-10-29 16:10 发表
要是不允许堕胎的话,估计中国的人口早就要在全世界爆炸了。到那时,人类社会生存的条件更苛刻。
春运的时候,火车下面的人拼命的往车上爬,门,窗口。可是刚爬上车的人挡住还在继续爬的人,“没有地方了,要爆炸了,这里的生存条件已经。。。”
这叫做屁股决定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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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佳宁妈妈 于 2009-10-29 16:36 发表
在欧州那些未成年的妈妈可怜,生下来的孩子更可怜.
大错特错了.
欧洲福利很好,会给单身母亲每月的生活费的.有的单身母亲会转这个空子生一大堆孩子.
另外美国和欧洲也允许不想要一生下来的孩子的母亲,交给福利机构,(有时间限制,在时间内不算遗弃罪),福利机构找合适的领养人家.

你不知道美国和欧洲有多少夫妻在等着排队领养一个宝宝,审查很严格的.
同时你不知道国内也有多少不孕夫妻在等着排队领养一个健康的宝宝领不到.

可惜国内没有在这样合法遗弃小孩的法律(如在48小时之内),
合法领养的手续复杂的象登天,要么去问人贩子买.
堕胎倒是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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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seawind 的帖子

在南京路附近看到很多金头发的老外手里抱着黑头发黄皮肤的小孩. 这些孩子应该是在中国孤儿院领养的吧, 反正看着我觉得挺脸红的.这些孩子的父母比狗还不如.狗还知道护崽呢! 以前听我表姐说过,以前欧美人到越南 南韩领养孩子费用大概5W刀,后来中国开放了供方市场巨大价格只有3W刀,于是就喜欢到中国来领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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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斐1015 于 2009-10-31 12:43 发表
只要你肯花重金(多少钱我不清楚),就可以在24小时之内抱回一个弃婴回家。
有户小朋友家的父母都是40好几了。他们已经育有一个儿子了。因为喜欢孩子,自己年龄又大生不出了,所以他们委托他们的朋友,把一个刚出生 ...
花重金给谁呢?ZF?孩子父母?接生的医生?做假证的?中介?
据我知道,走程序收养小孩很难的,不是双方父母同意的就行的,或者说根本不听双方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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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棉絮 于 2009-10-31 17:12 发表
在南京路附近看到很多金头发的老外手里抱着黑头发黄皮肤的小孩. 这些孩子应该是在中国孤儿院领养的吧, 反正看着我觉得挺脸红的.这些孩子的父母比狗还不如.狗还知道护崽呢! 以前听我表姐说过,以前欧美人到越南 南韩领 ...
不能这么说,也许生父母有什么困难呢。
总比堕胎/引产剥夺小孩的生命权好。
不管怎么样小孩会有一个比较美好的未来(不考虑生父母的感受)。

他们的养父母是挑选过的,不但有经济要求,而且有爱心要求。
将来即使在世界各地(肯定是发达国家),也是中国人的子孙。

其实别人领养小孩,主要不是价格问题,而是排队的长短。
要领的人多,小孩少,领中国的小孩至少要一年多,其他国家更长。

以前在中国SARS爆发的时候,看一个美国新闻(yahoo news video),
一个领养中国小孩的养父母很深情地说,
我要去中国接回我的孩子,我不能因为SARS就让我的孩子在危险中。
(她也等了一年多了,正好排队排到了)

说一句,引产比堕胎更可怕,很多小孩生下来就是活的。
送人领养至少给孩子一个生路。

[ 本帖最后由 seawind 于 2009-10-31 17: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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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seawind 的帖子

同意你的观点。
堕胎的妈妈多数是为了自身利益而做的决定。
遗弃孩子的妈妈至少给了胚胎一个存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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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斐1015 于 2009-10-29 16:10 发表
要是不允许堕胎的话,估计中国的人口早就要在全世界爆炸了。到那时,人类社会生存的条件更苛刻。
我们经常在电视或生活中看到抢救一个生命的事,
不管那个人是否已经很老很老,或者已经得了绝症,或者什么原因。
我们总是说,大夫,求你一定要救活他。。。
我们不会轻易放弃一个生命,更不会说,
"要是所有癌症病人都救活的话,估计中国的人口早就要在全世界爆炸了。大夫,我们还是做个贡献吧。。。“
或者自己得病了,也总是祷告说
”上帝啊,救救我吧,让我活在世上赞美你吧!"
不会说
"反正祖国的人口已经太多了,负担太重了,我就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个贡献吧..."

为什么自己想活,就不许别人活呢,找个借口说,人太多了,生活质量要下降了,没钱买车了...
其实这个借口也不成立.中国经济有什么优势,不就是老毛提倡多生,现在人多了,劳动力多,价格便宜吗?
现在这么多人交社保,老年人还领不到多少钱.
可以想象,如果坚持少生人多堕胎的话,到我们老了,
劳动力少,交社保的人少,老年人狂多,到时我们要么每人领十块钱,要么90岁可以退休.

这是一个道德问题,不是一个利益问题.
我们做事要先考虑这个事该不该做,而不是有没有利.
况且错误的手段不能达到真正目的.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GDP会上升,如果同时人口减少。
所以日本人口密度比中国大吧,日本ZF正为出生率下降担心,鼓励大家多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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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seawind 的帖子

花重金给谁呢?当然是买个婴儿呀!只要你肯花钱,很容易的,我身边也有这样的朋友。
只要有钱,小孩不需要户口,照样一路私立上去就可以了。现在孩子已经初中了,我朋友早几年就办好了澳洲移民手续,就等孩子一毕业就全家移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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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seawind 的帖子

说老实话,这种父母要堕胎的孩子真的养出来的话,命运更惨!

世道这么乱,学习压力尬大,生存环境恶劣,我都觉得我的孩子够苦了,满好不要养出来的,把她养出来我都觉得对不起她。

所以堕胎问题国情不同没发比的。

[ 本帖最后由 rei 于 2009-10-31 18: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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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seawind 的帖子

我绝对不相信扔掉自己的孩子的父母会善良. 在中国实现计划生育30年的国度里,避孕工具早就深入田间村头了.而且那里的避孕工具都是政府免费发放的.如果因为贫穷觉得没有能力负担孩子的生活,完全可以预先做好避孕措施,这样既人道也不会白白带一个孩子来受苦. 那些引产的就更可恶了,企图钻政策的空子,一旦逃避不了了才上引产台的,真正作孽啊! 引产怎样我是见过的.当年住院有个同病房的女孩子来引产,因为只有19岁法定年龄没到,所以只好来引产.孩子大概7个月了,俗话说"7活8不活",7个月的孩子生下来应该能成活的.但是因为做父母的只为象动物一样的图痛快,事后又不能象动物一样地护崽,只好上引产台. 医生是不会让孕妇生下活孩子的. 他们提前2天用胎儿针穿破羊膜直接给胎儿心脏打天花粉, 然后监测胎心.等胎心完全消失了,就请产妇进产房,刺破羊膜放掉羊水,再把死胎剪成若干块,然后一块块钳出来.在外面拼图一样拼起来,等全部块都拼齐了就把死胎块送去火花.医院会向家属收若干元火花费(好象是30块).最后给产妇清宫.不打麻药干疼的,
以前曾看过一个电视.说浙江一位女老板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女孩3岁上得了白血病.女老板为了这领来的孩子看病卖掉了一个2层楼的店面房子丈夫还跟她离婚了.她依然没有放弃这个孩子.后来医生说药物不能根本解决问题,最好有亲兄弟姐妹的骨髓移植.于是她就象当初送孩子的人打听孩子的亲生父母.终于不负有心人,被她找到那女孩在江西山区的亲生父母,原来那家人家为了生儿子已经生了5个女儿了,被送走的是第三个女儿. 女老板说明了来意,希望能带在家里的其余4个姊妹到南昌大医院做DNA配型.费用女老板来,另外看那家人家可怜又给了他们1万元安家费. 可没想到亲生父母提出要向每个去做DNA配型的女儿支付1万元陪嫁费. 女老板为了救养女的命只好咬牙答应了.后来配型也没成功,孩子还是走了.这时候女老板变的两手空空 孑然一身.所有的人都说她傻. 我觉得她真的挺伟大的,人家不是嘴巴说出来的爱心,而是真金白银拿出来的. 相比之下女孩子的亲生父母简直猪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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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淘乐妈 于 2009-10-31 18:00 发表
同意你的观点。
堕胎的妈妈多数是为了自身利益而做的决定。
遗弃孩子的妈妈至少给了胚胎一个存活的机会。
照你这样说遗弃不但没有罪还有功啦!我们国家的法律真是草纸一张啊,遗弃明明有功,居然还黑纸白字地定出一条"遗弃罪".人大这帮老头子真是吃干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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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rei 的帖子

还有种父母更加搞笑了.去年年底我在医院里看到一位50多岁的妇女做人流,还是老公和成年的女儿陪来的. 听说已经连续两年每年刮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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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样小孩会有一个比较美好的未来(不考虑生父母的感受)。

凭什么说孩子肯定会有一个比较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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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当医生的朋友讲过一件事。在偏远山区一对夫妻超生,被有关部门发现后,胎儿已经6、7个月了,还是双胞胎。那对可怜的夫妻被押到医院,强行打了针,胎儿的生命已经很顽强了,孕妇很痛苦。然后医生每天查房,都走到她跟前,问:你觉得里面还动吗?
过了好几天,终于不动了,引产。
细节记不清了,当时非常震撼,尤其是医生问孕妇:你觉的还在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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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wind 于 2009-10-31 18:09 发表

我们经常在电视或生活中看到抢救一个生命的事,
不管那个人是否已经很老很老,或者已经得了绝症,或者什么原因。
我们总是说,大夫,求你一定要救活他。。。
我们不会轻易放弃一个生命,更不会说,
"要是所有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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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生不管养,给了他生命不能给他正常的生活,这不是更残酷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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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谁又凭什么决定别人的命运 谁又凭什么剥夺别人的生存机会?

人为流产的人
谁又知道当初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
怀孕是缘分
那么人为流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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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恨那个"万寿无疆的",死后留给了国家一个烂摊子!
不能生二胎,堕胎到现在的中国完全是历史的遗留问题,我们不必跟着西方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不是执行这个"悬崖勒马"的政策,中国还会是今天吗?难以想象!
没办法,我们一辈,可能还有下一代,都在为过去的愚昧还债,这个债总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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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小斐1015 的帖子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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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想象,如果坚持少生人多堕胎的话,到我们老了,
劳动力少,交社保的人少,老年人狂多,到时我们要么每人领十块钱,要么90岁可以退休.
这好像是个误区噢,那些供养你的劳动力也是要老的,为了供养狂多的老年人需要更狂多的青年人,更狂多的青年老了再需要更更狂多的青年人,这个人口雪球越滚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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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出英雄妈妈的国家现在基本是一个孩子的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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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seawind 的帖子

支持,我们都爱生出来的孩子,可也要扪心自问,那未出世的不也是活泼的生命,可爱的宝宝吗。我们没有难到没法给他一口饭以维持生命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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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讨论太多,没看,
一句话,我是中国人,我爱我的祖国,我坚决支持祖国的各项政策!
在现在,支持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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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坚决反对堕胎

不要说什么生出来悲惨的话
婴儿根本连生存的机会都没有 又何来悲惨
并且 又有什么比剥夺生命更加悲惨?

至于抚育 孩子是父母的 也是社会的 国家的
应该好好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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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伤感的话题。

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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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3#小斐1015 的帖子

你的话说的很现实 现实也确实是这样
有本事 你就生 要不有钱要不就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又没钱又没胆 就做好公民
你想说的是这意思吧?

但 即使现实是如此 并不代表是正确的
所以才会有对政策的讨论 有各方面的言论(虽然现在言论自由只是局部自由)
但这至少代表着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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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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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appy302 于 2009-10-31 21:15 发表
听当医生的朋友讲过一件事。在偏远山区一对夫妻超生,被有关部门发现后,胎儿已经6、7个月了,还是双胞胎。那对可怜的夫妻被押到医院,强行打了针,胎儿的生命已经很顽强了,孕妇很痛苦。然后医生每天查房,都走到她 ...
这个上海郊区就有的,我生女儿的时候在一个病房里就碰到了,只是他们的结婚年龄还没有到。我那时生完没有奶水,小孩饿得哇哇哭,那个小妈妈的奶水哗哗流,眼泪也哗哗流。作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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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如果不能对生下的孩子负责,那还是不生的好。没人负责的孩子很可怜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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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怪当年鼓励生育的政策的错误,让后人来买单!
只希望现在的ZF不要让我们下一代为现在的错误政策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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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计划生育,估计还要为不够吃而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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