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详细资料
TOP
原帖由 心玥妈 于 2009-7-9 13:02 发表 就说发票在邮寄的过程中丢掉了你方没收到(这种说法是给税务局的,跟对方怎么说你们要根据实际情况掌握),让对方给出一张已抄已报税证明单,然后凭这个证明单再去和税务局联系,可以扣抵的。
原帖由 COCOOWIN 于 2009-7-9 15:26 发表 这个抵的时候要看日期的吗?是要在90天之内吗?要不然倒是个好方法!
原帖由 心玥妈 于 2009-7-10 13:54 发表 不用看日期的。我们自己没做过,但采购方因为自己的原因过期了让我们给他们开过已抄已报税证明单,然后将税扣掉了,不过对方是外地的客户,不知上海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