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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容忍的偏差

容忍的偏差

容忍的偏差 (临风)(2009-06-08 13:38:55)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9c4a4f0100dkn4.html

一个堕胎医生之死

媒体报道,5月31日,堪萨斯州威奇塔市67岁的堕胎医生提勒尔(George Tiller),在自己的教会(《改革路德会》)作招待的时候,被人开枪射杀。提勒尔医生的诊所是全美国唯一从事后期堕胎(怀孕超过21周)的三家诊所之一。他多年来一直是“救援行动”(Operation Rescue)组织(注1)和其它反堕胎活动所关注的焦点人物。甚至福克斯电台(Fox TV)的名嘴欧莱里(Bill O’Reilly)也多次在节目上点名提到提勒尔医生。在80年代,他的诊所曾经被炸过。在90年代初,他的两臂被反堕胎的人士所射伤。这次谋杀他的凶手是51岁的罗依德(Scott Roeder),他有精神问题,是一个长期失业的反堕胎活动分子,已经跟踪了提勒尔医生好几年了。显然地,他自以为是为民除害,但不过只是以暴易暴罢了。



堪萨斯州对后期堕胎虽然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弊端难免。如果不是因为母亲的生命受到威胁,后期堕胎的确是非常不人道的行为,因为如果破腹生产,婴儿的存活率非常高,特别是28周以后。因此,对尊重生命的人来说,这与谋杀没有任何区别,而且是谋杀无助的婴儿。若是硬要坚持说,未出生前的胎儿不是人,所以没有人权,这是无法自圆其说的,好像所有的关键就在于婴儿的脑袋是否钻出了母腹,难道这数寸之隔竟然是生与死的分界?这未免过分牵强!

被拘捕的罗依德(Scott Roeder),将以谋杀罪起诉


虽然绝大多数的反堕胎组织都反对这次的谋杀行为,但是也有相当多的人,为此叫好,意见之分岐可见一般。事发后,《美南浸信会》的传道人,广播节目的主持人杜瑞克(Wiley Drake)说:“他死了,我感到很欣慰。”有17个从附近一家《浸信会》来的人,在提勒尔医生葬礼的教堂外面示威。他们举起的牌子上写着,“上帝送来了射手”(假上帝之名,可怕!),还有“堕胎是血腥的谋杀”。反对和拥护堕胎的示威者,被警察拦开,隔街对骂。


提勒尔医生在教会里作招待,显然还相当投入。那么他的良心是怎样去面对圣经中尊重生命的教导呢?他的教会是在“容忍” 后期堕胎吗?还是他们属于“自由派”的原教旨主义,认为妇女对自己的身子有绝对的自主权?还是他们漠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呢?无论答案是什么,都叫人费解。

容忍是我们所面临的一大问题。但是从这个事件看出,容忍的问题并不限于容忍本身。


容忍是什么?

笔者写了一系列《原教旨主义、容忍和良心的自由 (1) (2) (3)》的博文以后,有网友留言说,容忍不是万灵药,它是有副作用的。首先我要说明,该博文系列论容忍,是在原教旨主义和良心自由的框架下讨论。为了解容忍本身,和它的误区,或许还有澄清的必要。


容忍(toleration,或tolerance)是对信仰和做法与自己不同(甚至有抵触)的路线一种同情和宽容的态度,特别是当这些信仰和做法代表少数人立场的时候。用在宗教政治上,那是指接受(即不歧视)不同的宗教信仰和崇拜方式的政策。



容忍是美德之一,但是必须与其它的美德相权衡,不能孤立来看。例如,当年耶稣基督对圣殿里做买卖的人就没有容忍,对那些为了私利混乱上帝教训的行径,他的反应非常激烈。耶稣对法利赛人的假冒伪善也没有容忍,指责他们是粉饰的坟墓。使徒保罗看见彼得为了面子而随伙装假,当众责备他破坏了恩典的原则。可见,容忍不是绝对的。



其实,任何一种德行,如果将之绝对化(当作万灵药),都会出现问题。所以,容忍是否为万灵药的这点,是不需要去辩论的。



其次,容忍是否容易产生副作用呢?如果真有副作用,那是容忍造成的,还是有其它因素呢?再说,如果某种德行有产生副作用的可能,是否应当因嗌废食呢?再退一步说,相对于不容忍所产生的副作用,那容忍的副作用是否更大呢?这都是值得思索的题目。



容忍的误区



许多人一讲到容忍,就想到没有原则、姑息养奸。我认为,没有道德原则的容忍就是姑息。忽略(其它)道德原则而坚持(某种形式上的)教条就是原教旨主义。容忍与原教旨主义两者是对立的,也往往对照来看。



当年英国的首相张伯伦为了和平,对希特勒百般容忍,反而使纳粹坐大。这就是姑息养奸,有严重的副作用。容忍只是道德原则之一,其它还有:公义、爱心、信实、忍耐、坚定、保护弱小、等等。容忍绝对不能孤立来看。



弱势族群忍气吞声不算是容忍,那只是无奈。只有强势主动地包容,不滥用威权,才是真正的容忍。我们的国民性就是“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些“美德”是乡愿,不是容忍。在学校里面,看到土霸欺凌弱小,就不该容忍。在公司里看见人挪用公物,就不该容忍。在社会上,看到人挤公车不守规矩,就不该容忍。我们往往是该容忍的时候不容忍,不该容忍的时候,反倒容忍起来。真的容忍是要勇气的。



前面提到耶稣和保罗,就是很好的例子,碰到大是大非的时候不能容忍。如果是“事”不对,应当就事提出批评。如果是“人”有问题,心术不对,动机不良,就应当对人提出指正。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副作用”减到最低。当然,在批判中绝对不能忘记其它的道德原则,批评的动机是为了全体的益处,也是为了被批评者的益处,并非是敌我的对抗。



可是,日常生活上作决定往往是很细致的(nuanced),需要多方面的考量,权衡不同的原则,很难用一刀切的方式,以简单的框架(无论是“容忍异己”或是“坚守立场”)拿去“放诸四海而皆准”。张伯伦的问题到底是出在容忍上头,还是出在他过分懦弱,为了和平牺牲一切,使得希特勒无所忌惮?我想这是明眼人都可以看清楚的。



有人问,我们是否应当去容忍那些喜欢打坐、念佛经的基督徒,那些讲究道德相对主义的基督徒,和那些用其它宗教的思想来解释基督教信仰的信徒和牧师呢?许多基督徒认为,这些人歪曲真理,践踏基督。是可忍,孰不可忍。



如果这些人是对真理、对圣经缺乏认识,不知道自己家里有宝藏,还要到外面去找。如果真是这样,问题在认知,丑化对方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们有知识的人就应当尽量把真理解释得清楚。如果对方只是用一些专门学科和专门知识,来补足圣经没有特别讲明的地方,并没有否认圣经的信息,那我们应当小心,不要随便去贴“不属灵”的标签。如有不同意见,只要不是基要真理的差异,也可以提出讨论。例如,对创造论的解释,对妇女讲道的解释,对音乐的容忍度,等等,尽量争取与人和睦,这才是圣经的基本原则。



这让我想起《使徒行传》第18章亚波罗的故事。亚波罗是个有学问、有口才的人。生在亚历山大,对《旧约圣经》很有研究,对耶稣基督的事也很有心得,到处与人热心讲解上帝的道理。但是可惜,他对救恩的了解并不十分完备。当他来到以弗所的时候,有一对很有爱心,也很有经验的夫妇百基拉和亚居拉听见了他的信息。他们并没有当面指责他谬讲真理,反倒把他接待到家里,私下里将上帝的道给他讲解更加清楚。亚波罗也虚心求教,从此他的讲道更是大有能力,驳倒犹太人,引旧约证明耶稣是基督。



这个故事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对真理要认真、不妥协,但是对人要谦和,不要随便把人妖魔化,除非对方站在强势地位,蓄意破坏上帝的道。这种分野是并不矛盾的。而且,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不是执法者,不能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硬要把对方打倒、斗臭、消灭。让我们还是把精力放在其它更有建设性的事情上吧。



许多时候,当我们把“相对主义”的标签贴在别人身上的时候,往往只是因为对方对圣经的解释与我的不同而已,或者对方的神学思想与我的不同(例如,非唐崇荣派)而已,并非因为对方有什么“自由神学”的思想,或是有“后现代主义”的倾向。让我们在宗教信仰上不要有“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的心里!相反地,我们应当秉持“宁可放过百个,不要错杀一个无辜”的原则。



又有人说,容忍回教徒,与他们做朋友有被对方影响的危险,这让我想到以前参与的一个保守的美国教会。为了害怕受到世界的“坏”影响,他们不欢迎非信徒参与青少年的聚会!这样温室的花朵,在风吹、日晒、雨淋的真实世界(异教的文化环境)里,能活得下去吗?如果说基督教的信息与见证比不上回教,那我们是信错了吗?耶稣基督又怎能自称他就是“道路、真理、与生命”呢?我们如果不能真心爱人、关怀人,面对不同的信仰会感受威胁,那是教会教导的问题,不是基督教信仰的问题!



不容忍的误区



在《原教旨主义、容忍和良心的自由》的博文中,我已经提到许多不容忍的副作用,在这里就不去重复。不分中外,在历史上不容忍给人类带来的灾害,远大于任何其它的灾难,特别是假宗教、主义、阶级、和真理之名所采取的不容忍手段。



我想,人们不容忍最大的原因,就是认为容忍会牺牲真理,会被世界所同化,所以要竭尽所能地捍卫真理,要为“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犹大书3节)。我们会用愤怒的指头责备他人妥协,离开真道,就像《犹大书》的作者带着丰富感情的描写:



“他们有祸了,因为走了该隐的道路,又为利往巴兰的错谬里直奔,并在可拉的背叛中灭亡了。这样的人,在你们的爱席上,与你们同吃的时候,正是礁石。他们作牧人,只知喂养自己,无所惧怕:是没有雨的云彩,被风飘荡;是秋天没有果子的树,死而又死,连根被拔出来;是海里的狂浪,涌出自己可耻的沫子来;是流荡的星,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 ”(犹大书11-13节)



但是,我们却忘了引用前面一节的话来责备自己:“但这些人毁谤他们所不知道的。他们本性所知道的事与那没有灵性的畜类一样,在这事上竟败坏了自己。”(犹大书10节)。



这种断章取义、攻击异己的伎俩,我想大家都很熟悉。



让我们再看,容忍真会牺牲真理吗?被世界同化与否,是容忍的错吗?如果耶稣基督是真理,那他就不需要人去保护,也不会因为异教徒讲了一句合乎真理的名言,或是做了一件善事,而感受到威胁,非得证明那是错的不可。真理并不建筑在别人的错谬上,而是在它本身的正确上。真理绝对不会因为我们容忍错谬的存在,而失去其正确性。相反地,因着错谬的存在,可能会更突出真理的正确性。我们真正需要反省的,不是他人的良心,乃是我们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圣经的原则(真理)。



英国的“护国主”克伦威尔有句名言。他1650年写给《苏格兰教会》大会的信上说:



“我以基督的慈悲恳求你们去思想,自己有可能是错误的。”(I beseech you in the bowels of Christ to think it possible you may be mistaken.)。



这或许是我们每个人应当扪心自问的。至于克伦威尔是否能够遵守这句格言,那就另当别论了。他可能是历史上最有争议性的人物。他的例子说明,一个有纯正的动机,和高贵品德的英明(铁腕)领袖,特别是权力在握的时候,都会出错,何况你我呢?



其实,污染我们,使得我们受到同化的,不见得是外面的世界,而是内在的世界(甚或是教会内部的世界)。耶稣说,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只有出口的才会,就是这个道理。“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加拉太书5章19-21节),这些都是从心里发出来的。选择外表与世界隔离,选择不容忍,并不能让真理得到彰显,反而会失去影响世界的机会。尤其在一个异教(或后基督教)的社会,无论是文化的哪个阶层,都需要基督徒的声音和贡献,不能只是一味地逃避,拒绝、和自划牢笼。



为胎儿牺牲的母亲



在提勒尔医生被谋杀前几周,洛杉矶时报5月11日报道说,一位年轻的准母亲,患了快速生长的恶性脑瘤,为了保护胎儿,而自我牺牲的故事。(注2)



医生通知这对年轻夫妇,为了要保住母体的生命,必须立刻动手术开脑。像这样大的手术,必须先动手取走胎儿。这在母体中24周的胎儿,取出来的存活率很小。如果能等到28周,有了两磅以后,再取出来,胎儿的存活率就很高。医生希望能挽救准母亲,鼓励他们立即破腹取胎,但是还是尊重他们夫妇共同的决定。



这对夫妇经过商量后,坚决要求等到28周以后再破腹取胎。做了这个决定不久,这位准母亲的身体情况急速恶化,进入昏迷。到了第27周,情况非常严重,医生也非常焦急,希望这位丈夫改变意见,保护妻子的生命。但是,为了尊重妻子的意见,这位丈夫还是断然拒绝了医生的请求。



最后,在28周满了以后,孩子已经超过两磅。医生们立刻为这位还在昏迷中的准母亲破腹,取出了早产女,送入特别维护室。医生也马上给她做了开脑手术,尽可能地割除脑内的毒瘤,手术还算顺利。一周后,这位年轻的母亲回到了加护病房。虽然还是极端的虚弱,但是她终于能看到了在“早产儿保育器”内的幼小生命。母亲轻轻地把手指伸入保育器,碰触着自己的孩子。当孩子的手握住了她手指的时候,他们夫妇俩都泪流满面。医生没有勇气告诉他们,这只是无意识的反射动作。对他们而言,这是婴儿对爱的反应,让母亲感到牺牲的有意义。



婴儿在医院待了两个月,健康地回家。可惜,这位母亲却没有那么幸运,在婴儿回家前两周,她就离开了人世。如果能够提早开脑,她存活的机会就大得多。



为了爱、为了挽救婴儿的生命,这位勇敢的母亲宁可牺牲自己,让我肃然起敬,她让我看到人类可爱的一面,给了我些许的希望。相对于那些蓄意谋杀的人,不论对象是胎儿还是堕胎医生,我只有感到悲哀,为被害者抱不平。



不容忍之道



这个世界充满了许多狂热的不容忍者,他们为世界的不合理而抗议,为自己的价值(或利益)受到威胁而愤怒。但是,这样的负面心态并不能带来希望,也并不能带来谅解。我但愿,更多的人不能容忍自己缺乏爱心;不能容忍自己狭窄的心灵;不能容忍自己不去散布光明;不能容忍自己对上帝忘恩负义;不能容忍自己的骄傲、自大、冷漠、自私。这才是正确的不容忍之道,乃是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了。



注:



1、“救援行动”组织,多用爱心感化堕胎诊所,以和平的方式干预堕胎诊所的运作。“柔对魏”的女主角,马孔薇女士的改变,就是他们的功劳。请参考“被爱征服  -堕胎运动主角马孔薇女士的故事”。

2、请参见http://www.latimes.com/features/health/la-he-practice11-2009may11,0,7963315.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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