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详细资料
TOP
原帖由 dtdtdtdt 于 2009-5-27 09:58 发表 女的是过错方吧? 要不脑子被门夹过了?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27 10:11 发表 女方没有错,如果要说错,就是无法容忍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27 10:11 发表 那如果女方每半点错呢?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27 10:18 发表 绝情的事情,数都数不完。。。
原帖由 澄汁妈妈 于 2009-5-27 10:20 发表 不知道这个女人在想什么,这样的协议都同意,而且最不能够容忍的还要求一个月看两次孩子,为什么不要孩子?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27 11:52 发表 女方没有房子,没法给孩子安定的生活,争取不到孩子的抚养权
原帖由 装只铃 于 2009-5-27 10:13 发表 共同走过相识、相恋、结婚、生子的那些美好甜蜜的日日夜夜........ 分手时,真的要那么绝情吗?
原帖由 wangwang2009 于 2009-5-27 11:01 发表 若是真为了一份值得的感情,豁出去也就算了。偏偏是遇到了一个流氓。有个故事:一个秀才和流氓打官司,一直打了很多年未果,结果,人家感觉这个秀才也是流氓。 女方就想能安宁,得到一份尊严,摆脱日夜面对的冷漠, ...
查看个人网站